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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门户清理工 | ||||||||||||||||||||||||||||||||||||||||||||||||||||||||
作者:粗糙手斧,更新时间:2007-10-12 18:50:00,完成字数:14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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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黄蓉 金庸小说多妖女,黄蓉一露面便让郭靖的师父骂称“小妖女”;殷素素是“妖女”。任 盈盈是“魔教妖女”,何铁手、蓝凤凰之流自然更是妖女,连蒙古郡主赵敏,也被人叫做 “小妖女”。 金庸小说多妖女,无非是因为金庸小说多美女。美得惊人而又“来路不正”的女子,活 色生香,不肯像淑女那样守本分,太令正人君子抵抗不了,卫道之士就不能不骂以“妖女” 了。从这个角度看,黄蓉当然是“小妖女”。 许多人不喜欢黄蓉,特别是《神雕侠侣》中的中年黄蓉,嫌她聪明得过分厉害,有点近 乎阴沉。我却十分欣赏黄蓉,认为是金庸写得最好的女角。特别欣赏他处理黄蓉从《射雕英 雄传》的青春少女到《神雕侠侣》的中年妇人的个性发展。其他女角大多是形象化的人物, 但黄蓉却是活生生的、有优点、有缺点。会长大。会变。会衰老的真人,音容体态历历在 目,思想个性贯彻分明,熟读这两套小说,觉得了解黄蓉的一生,这是在金庸成功的角色中 也不可多得的。 写黄蓉的笔触之准确,不像创造一个角色,倒像描述一个作者很熟悉很喜爱的人。 其实,黄蓉没有什么“厉害”;除了特别聪明美丽之外,她只不过是一个寻常女子。少 女时爱玩,遇到了喜欢的少年郎,但愿与他日夜相从、一生厮守,一心要嫁给他做妻子。 结婚之后,又一心助他事业成功,为他养儿育女。她可没有什么胸怀大志,不过事事以 丈夫为重。为儿女操心。 即使论聪明才智,黄蓉的聪明才智也只限于心思敏捷。记性特别好而已。诗词歌赋。对 联谜语她过目不忘,武功算术一点即通,但她没有超凡的智慧,一灯大师的禅机她便茫然不 知所对。她不够耐性。缺乏恒心,也不见得特别有同情心,南琴的凄凉、穆念慈为情所困, 她只觉好奇好玩。(金庸说,聪明的人未免缺少同情心。)直至与郭靖无奈分离,才开始了 解愁滋味,是失意苦难强迫黄蓉长大的。 但黄蓉就是娱乐性强。特别喜欢她在岳王庙拆穿欧阳锋和杨康在桃花岛杀江南六怪那段 情节,由她在柯镇恶手掌心写:“告我父何人杀我”开始,到逼欧阳锋让终于明白了内情的 柯镇恶走,分析推理,步步洞悉先机,紧张刺激,像看最曲折奇情的侦探小说。但这段己开 始见黄蓉以机智面对凶险。不复只轻松斗智,渐渐踏入后来《神雕侠侣》的“智者虑”的苦 涩境地。 精灵娇美的黄蓉,为什么乐意嫁与既笨拙而又不见得长得多俊的郭靖?一个解释是“萝 卜白菜,各有所爱”。这个解释,等于说情之为物没有什么可解释的。有一个新派解释是, 黄蓉就是看中了郭靖笨,容易控制,不怕他闹花样,这又未免太理性了。 黄蓉初识郭靖,不过盈盈十五,刁蛮任性,父亲又大有来头,她才不怕被什么人欺负。 而且她不但任性,更是痴情,真的是一往情深。发现郭靖原来已是“金刀附马”时,她对父 亲说,他另娶别人,我也要另嫁别个;他心中只有我,我心中也只有他,我是你的女儿,别 人不高兴也拿我没法,但是他这样对我,我也活不到多久。黄药师见女儿眼神是缠绵万状, 难舍难分,知道情根深种,根本无可挽回,只能陪她伤心。 不是的,黄蓉是真心爱慕依恋郭靖,若要解释,那也毫无难处。一般男以色爱女,女子 爱男子,却是基于道德或本领上的崇拜,郭靖觉得蓉儿“说不出的可爱”,但黄蓉爱郭靖, 是因为“世间上不可能有比他更好的人了”,是因为他是好人,是君子,是个有清楚原则而 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的人。 甩一点现代心理学的术语说,郭靖是黄蓉的道德范畴,他给黄蓉的,是她一向匮乏的精 神上的安全感,换句话说,郭靖是衔蓉心底渴望的“父亲人物”。黄药师与女儿的关系,素 来是好友的关系多于父女的关系,尤其是妻子早死,女儿便在精神上代替了妻子的地位;他 教她学问武功,与她谈诗论文,但从不以父亲地位管教她。正因为关系是这样,他才对郭靖 诸多不满,其中有许多是喝醋成分,到后来郭靖黄蓉结婚生子,他更看不入眼,不但与他们 疏远,跟杨过谈起黄蓉,还是十分酸溜溜的。 但是黄蓉不是“小东邪”,个性上她只是个寻常女子,跟郭靖过着“正常”的家庭生 活,接受他的道德伦理价值,同时得到社会接受,她十分满足乐意,她要人间的快乐,不要 孤标傲世,黄药师对她失望,那也没有法子。 黄蓉为什么跟郭靖好。即使看《射雕英雄传》不明白,看《神雕侠侣》也会明白。杨过 是黄蓉的翻版,这个金庸已多次暗示过,黄蓉自己也再三说了出来,一般的刁钻古怪,聪明 伶俐,痴情任性,一个是娇美无倚,一个是清秀俊俏,所不同的,是两人的身世。 黄蓉初识郭靖时扮成个肮脏褴褛的小叫化,杨过根本就与小叫化差不多。黄蓉后来约郭 靖到湖边相见时,恢复她本来面目,郭靖只觉她宛若仙子下凡,黄蓉说,她穿这样的衣服, 人人都会同她好,但她扮作小叫化的时候他待她好,那才见得是真心。 杨过的小叫化可不是扮的,无怪人人都待他不好,黄蓉与杨过的分别基本是这样。 黄蓉与杨过这样相似的人,为什么一直关系十分差?金庸说成是中央隔了个杨康的阴 影,其实不是的,真正的原因是爱的基础在于信任,而两个心比比干多一窍的人要互相信 任,真是难乎其难。聪明人可以看到一百个怀疑的理由,而信任往往不是建立在理性的考虑 之上。黄蓉与杨过在桃花岛有过一次真情流露的交流,是黄蓉不知为了什么缘故,对杨过坦 白诚恳他说,她知道他有许多事瞒着她,不过她很了解,因为自己小时也是一般怪僻。杨过 大是感动,在她怀里哭了起来。这就是以爱报信任的自然反应。可惜,信任没支持多久,杨 过一见傻姑,逼问出杨康死因,马上认定黄蓉是杀父仇人,而对他种种好处,都是别有用 心。傻姑断续不全的话又怎信得过?杨过是个聪明人,纵然偏激,也必能问得明白,但是由 于一早便对聪明的黄蓉不信任,所以一想到她存心作假,便坚信已找到答案。 聪明人太聪明时,就会草木皆兵,没有人可信任,因此,也没有人可以爱,但偏是黄蓉 杨过都是极需要爱的人,因此碰上一个全心全意爱自己的率直的人、笨人,因其笨而可信 任,便如获救星,一心相爱,到死相随。郭靖是笨人,小龙女是笨人,杨过爱小龙女而黄蓉 爱郭靖,黄蓉与杨过始终不能相亲相爱,就是性格的关系。 数年前看过倪匡先生批评黄蓉,他说,少女时代的黄蓉那么可爱,一到中年就非常不可 爱了。我很不同意,纳闷了几年,老是想翻案,一直想到现在,忽然明白,原来中年黄蓉果 然不可爱。 一灯大师赞美中年黄蓉大智大勇,怎样叫做“智”,似乎不必解释了,但是“勇”是有 多种的。不知畏惧的“当头勇”,被萧伯纳在《兵器与军人》之中挖苦得不成样子,比较值 得敬佩的是感到恐惧仍不退缩的勇。郭靖听见都史拉豹子去找拖雷,要去叫拖雷逃,韩小莹 问他怕不怕连他也吃掉,他说:“我怕。”韩小莹问:“那你去不去?”郭靖答:“我 去。”就是这种勇。这种勇气,是感情鼓励之下的勇气。第三种勇,是经过理性分析策划而 后采取行动的勇。 黄蓉为了取得仅存的情花解毒丹去救杨过性命,说服裘千尺打她三枚枣核钉,若然她不 闪不避不格接了,裘千尺便把丹药给她。这枣核钉十分厉害,黄蓉虽是策定计谋,但仍须冒 性命之险进行。一灯大师赞她大智大勇,就是指这种勇。 另一次是她潜下绝情谷底的寒潭去寻杨过。虽说黄蓉水性最好,但其时她已年近五十, 而潭底有什么凶险,谁也不知,她再三尽力潜至可潜到的最深处,以致上来时头发也结了薄 冰,不可谓不勇敢。 这种沉着的勇,并不逊于第一,二种勇,刚相反,把危险看得清清楚楚而全力以赴,需 要的勇气更大。然而,需要最大勇气的勇,也是最没有人感激欣赏的勇。黄蓉两番舍命救杨 过,他何尝感动?又有多少读者感动?倒是傻里傻气的乱打一通,无端一齐送命,大家都感 到敬仰无比。快意无比。 说破了。原因也很简单,人心底最害怕的是自己太过渺小无力,居然有人不顾后果拼命 为自己做一件事,那就证明自己重要,有左右别人行动的力量。令人放弃理智的力量,常常 使自己有这种胜利感的人自然十分可爱,黄蓉连面对生死都由理性控制,当然极“不可爱” 了。 温青青 温青青是个《红楼梦》人物。石梁温家是一窝强盗,但看他们的宅第花园。排场摆设, 竟像个富贵人家。青青房中挂着工笔仕女图,桌上是碧玉玩物,几上兰花,架上鹦鹉,“白 色缎被上绣着一只凤凰”,与黛玉探春她们的闺房一个格调。 青青在江上与袁承志相识时男装打扮,看上去像个俊秀文雅的公子,出手时才知道原来 是个狠辣得教人吃惊的独脚大盗。不过,回到家里,换上女装,又严然是个娇弱女儿。青青 之多面,就如她的情绪之多变。 温青青的蓝本分明是林黛玉。青青多愁善感、猜疑善妒、易哭、爱使小性儿。自卑、自 怜、生气时说话刻薄,活脱脱就是黛玉模样。 像黛玉一样,青青的身世可怜,是她个性偏激的主要原因。黛玉幼年丧母,青青没有父 亲,两人都是被逼寄人篱下。 黛玉体弱多病,青青武功高强,但论心灵脆弱易受伤害,则两人之间并无分别。 青青甚至说了一句林黛玉对白。黛玉因湘云与宝玉争吵,气道:“他原是公候的小姐, 我原是贫民的丫头。”袁承志救了阿九回宅中养伤躲敌,青青一气出走,留的纸条上面便是 说:“既有金枝玉叶,何必要我寻常百姓。” 青青还有一样像林黛玉的,就是她不掩饰自己的感情。袁承志伸手相帮,她便感激钟 情,一心信赖,一心对他好,向他吐露身世,不管旁人冷言冷语。 她的多愁,亦是她动人之处,像两次与袁承志在她自己所植的玫瑰花园亭下里相会,月 色朦胧,幽香隐约,凄怨的萧声,伴着凄凉的故事,青青自己就如一枝幽兰,此情此景,怎 能教人不动心? 黛玉不讨人欢喜,大概青青也不讨人欢喜,袁承志对她始终如一,她怎么发脾气也只赔 小心,逗她回心转意,与宝玉之待黛玉不遑多让。不过青青的任性是出自无奈,有其凄婉的 一面,使人感到她楚楚可怜。 金庸在《碧血剑》后记里说,这部书作过很大的修改,修订的心力,在此书付出最多, 但凭我的模糊记忆,主要的修改似乎是全书架构及历史时代背景,人物方面倒不觉有什么大 变化,袁承志仍是平凡的袁承志,温青青也是旧本里的温青青。 何铁手 貌似天仙。心狠手辣的女子是个很有戏剧效果的典型,在金庸小说中不时出现,李莫愁 是一个,在她之前还有《碧血剑》的五毒教主何铁手。这位女士是苗家女子,白衣赤足,恰 似观音下凡,但娇媚入骨,又似天魔女降世,她软语呢声之中会猝然出手,制人于死命,而 且左手是纤纤素手,右“手”却是黑沉沉的一个淬毒铁钩,对比之强烈,可谓无出其右了。 这位五毒教主最动人之处是说话温柔亲昵,她拿出软鞭与袁承志打斗,先婉转解释: “袁相公,这叫做蝎尾鞭,刺上是有毒的,你要加意小心,好么?”一语未了,劲招已出。 她放毒砂,袁承志大怒,打还她三枚铜钱,她避了两枚,接住一技。叫道:“啊哟,好大的 劲儿,人家手也给你碰痛啦。”她说话愈柔媚,便愈衬托出她手段厉害。 李莫愁是自负内向,完全被自己感情推动,但何铁手在轻松娇媚的外表之下,却是十分 机智而懂得观察形势的一教之主。她唯一一件笑话是错以为温青青是男子,爱上了她。苗家 女子据说是爱情至上,何铁手竟为青青叛教,倒戈相向,岂料随即得知青青是女儿身,令她 又悔又愧,一时无地自容,效法埃及妖后以金蛇咬胸自杀,但被袁承志所救。她自杀不成, 根本不浪费时间悲伤,已想到计策,就是逼袁承志收她为徒,这一来,她因破门出教而弄至 无处投奔的问题便得到解决。说她机灵理智,是一点也不错的。这样在鬼门关滴溜溜一转, 她浑若无事,也不见伤感,视青青完全如师娘,取笑袁承志,谈笑风生如旧。 “改邪归正”之后,何铁手易名“惕守”,未免酸溜溜,后来在《鹿鼎记》作昙花一现 地重出,但只属余波,没有什么故事。 《笑做江湖》里的五毒教主蓝凤凰与何铁手有一点相似,亦是与毒物为伍的娇媚女子, 不过蓝凤凰全是正面人物,不像何铁手那么透着邪气的活色生香。 殷素素 殷素素是个美貌而厉害的女子。论来头,她是天鹰教主之女;论武功,堪称高强;论手 段,狠辣与机智兼备。论容貌,是“清丽不可方物”;而且能琴能书,看样子还精于女红。 这样的人物,自然骄傲任性,教人既爱且恨。又敬又怕,她与张翠山细雨舟中相会那段情 节,既惊心动魄亦旖旎迷人,正好反映了她转瞬万变的复杂角色。 然而美人难过英雄关,殷素素对武当五侠张翠山一见钟情,倾心于他的“英姿飒爽”, 不惜抛弃一切,洗心革面,与他相随,从武侠小说的道德框框,这是“改邪归正”,但从非 道德的角度看,是殷素素把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以求所爱的人接受。不过,这是古往今来女 子常事。 在张爱玲《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感叹于一场战火造就了她与情场浪子范柳原的姻缘, 在《倚天屠龙记》里,殷素素与张翠山需要老天爷发动的一场大海啸撮合。还要加上一个时 刻发难的金毛狮王在旁,否则即使在没有外来社会压力的荒岛,对自己正派名门子弟身分认 真无比的张五侠,也不知要经过几番内心折腾,方向殷素素点头。 饶是这样辛苦得来,幸福也避不过一朝消逝。回到现实社会,殷素素的过去终于没有放 过她。正在她得到武当诸侠接受的一刻,含怨残废多年的三侠俞岱岩凭她一句“多谢三哥” 认出她是当初伤他的人。咎愧之下,张翠山横剑自刎,而殷素素的美好将来也自然灰飞烟 灭。 一切早有预兆,定情之后,殷素素随即想到自己作孽太多,没有好下场,张翠山脱口答 道:“倘若你没好下场,我也跟你一起没好下声。”他二人悲剧的形式,颇有写《苔丝姑 娘》的哈代的典型布局意味。 正因代表传统制度的张翠山已死,在她生命最后的片刻,殷素素索性做回她自己,以她 高明的骗人手段,在自杀前种下武林风云。我认为殷素素是金庸在《倚天屠龙记》写得最成 功的女子。 任盈盈 《笑傲江湖》的任盈盈表面上与殷素素颇相似:同样是魔教教主女儿,同样貌美多才, 同样杀人如麻,同样爱上正派子弟,但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她们在个性上有太大的分 别。殷素素出身与遭遇不寻常,但个性则无甚突出之处,任盈盈最不寻常处,却是她的风度 和真正尊重令狐冲的人格感情。 殷素素对张翠山一往情深,但她不可能容忍张翠山爱别个女子;任盈盈刚相反,她正是 在令狐冲向她倾诉他对小师妹的苦恋之后,才开始对他“好生敬重”。 她对令狐冲作的决定,无论同意不同意,一律尊重,而且不是口头上说尊重,是用行动 来支持;他与岳灵珊比武,被岳灵珊重创,任盈盈只是以最快手法去救他性命;岳灵珊被围 攻,令狐冲伤重不能相救,任盈盈马上出手,并且为了顾全他的承诺,出手之前自报姓名, 好让人人知道与五岳派无关。岳灵珊脱困谢她,她答道:“不是我救你,是你令狐师兄要救 你。”岳灵珊自杀身亡,令狐冲急痛攻心而昏迷,任盈盈不但亲自殓葬岳灵珊,而且为她堆 了个最精致的墓。这皆不是出于“大方”,而是她敬重令狐冲,敬重他的情操,不以自己能 否占有他的角度出发。 任大小姐的身分不在于她是魔教“圣姑”,那个地位根本是东方不败营造的骗局。她嫌 这种权位讨厌,反而躲到绿竹巷中隐居。她的身分是来自她的自重。不做乘人之危。乘虚而 人的事;不肯在人前承认倾心于令狐冲,不肯跟随他下黑木崖,则是她自尊心太强。不愿在 人前失态。 我常常觉得,《笑做江湖》的结局是错的,必然是金庸为了顺读者之意才写成那样。金 庸创造了这么宁牺牲一切也不失去尊严的一个女子,就应明白她不会让心中只爱着小师妹的 令狐冲因感激而勉强与她结合。要是岳灵珊婚后夫妇和谐幸福,令钣冲或可逐渐淡忘,但她 既然惨死,令狐冲必定一生怀念,而以任盈盈这样的女子,她会终生爱他、终生抱憾,但不 会“终生和这只大马猴锁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金庸在后记里感叹,任盈盈虽然如愿得与令狐冲结合,但令钣冲的自由却从此被“锁 住”了,我觉得很不公平,任盈盈知道令狐冲讨厌日月神教的诌媚奉承,明知有可能与他分 开也不开口劝他入教,这样尊重他的自由的女子,还说“锁住”令狐冲,实在大过分了。 虽然感到任盈盈气度高华,但说到底她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妖女”,这个矛盾,除了 把武侠小说中的杀人视为卡通之外,无法化解。但蔡炎培先生的一个提示,使我醒悟过来, 虽然未经证实,写出来也颇有趣。 蔡先生说当年有一天见金庸挟着一叠《文学杂志》回报馆,次日便写了任大小姐,他怀 疑构想是从奥菲尤斯与优里狄加(OrpheusandEurydice)的故事来。 希腊神话中,奥菲尤斯是一位竖琴圣手,琴声能感动万物,他的夫人优里加不幸一病而 逝,怀念不已,要求冥王放优回人世,冥王不肯,奥菲尤斯遂鸣琴哀诉,冥后感极而泣,于 是求冥王许他夫妻团聚,冥王答允,但条件是直至脱离地府,奥不能回头望优。奥遂得下地 府带优出来,但禁不住因她呼唤而回头望,优从此消失,永不复见。 金庸借用的,就是这“不许回头”,令狐冲在绿竹巷中的初遇任盈盈,一直隔帘倾谈, 根本没有见过她的容貌,绿竹翁一声“姑姑”,使他误会她是德高望重的老太太,于是以 “婆婆”相称,自居晚辈。 到了五霸岗上,盈盈匿身草舍之中,令狐冲要带她离开险境,她要他先答应不回头看 望,连她一片衣裙也不许看。令狐冲答应了,但路上一番难险,两人滚下山坡,清流倒映, 这才发现是个妙龄少女,温文尔雅的“婆婆”从此消失,代之而出现的是一个宜嗔宜喜。忽 喜忽怒的任大小姐。 这个构思,不单用得新奇有趣,而且解决了一些问题。以令狐冲的个性,若看见盈盈, 一定不会老实将心事尽诉,盈盈亦没有机会对他倾心,但这个“婆婆”又不能永远维持下 去,那么索性以戏剧化手法揭穿,“婆婆”消失,两人的关系才可以继续发展下去。此外, 慈和有礼的婆婆,居然是杀人不眨眼的魔教妖女,也能增加戏剧效果。 不过,这样一来,任盈盈的角色也出现了不协调的两半,始终无法完全融合。 阿紫 阿紫是个彻底惹人反感的人物,但无可讳言,她真是个独特角色。金庸一面刻意形容她 的外表,如何稚气美丽,一面描写行为思想,如何坏得无以复加,歹毒,残忍,冷血,势 利,骄傲。绝对能媲美任何一个金庸歹角。 但最令人感兴趣的,还不是她外貌与内心的强烈对比,这种对比,在金庸人物录中是家 常便饭,有趣的是金庸对这个角色的怜爱同情。金庸为什么把阿紫写得那么坏,又为什么把 她说得那么可怜? 金庸对阿紫的态度,可以从他处理阿紫与乔峰之间的关系看得出来。表面上,乔峰讨厌 阿紫,只因答应了阿朱,才不得不照顾她,但看细心一点,乔峰对阿紫是真正感到亲情的, 或许因为她是阿朱的妹妹,有她在,就仿佛与阿朱仍有接触。外人看阿紫只是个随时会出手 伤人的小妖女,但是乔峰不怕阿紫,在他眼中,这个小妖女也是个需要保护的孩子。他对她 的劣行的厌恶,与对她保护怜惜之情,是同时并存的。 阿紫对全世界人歹毒,对乔峰却是一往情深,她佯死发毒针害他,据她说原意是使他永 远不会离开她,这个想法当然可怕,但以她的逻辑来说,却是完全可信。孩子可以做到的对 人对己的残忍,有时是成年人所想像不到的。最后,阿紫为了不再欠游坦之的恩情,以遂她 永远跟随乔峰的心愿,她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眼珠挖出来掷还他,这血淋淋的行动,又是可 怖,又是痴情得骇人,又是可怜。 金庸用了很多篇幅写阿紫重伤之后的虚弱,用意显然是强调她的弱小和需要保护,使读 者对她产生同情,金庸这个做法用意何在?一个解释是,彻头彻尾的坏人,跟彻头彻尾的好 人一样,是沉闷无趣的角色,好人也有过失。坏人也有值得可怜之处,那就有意思得多了。 金庸自己的解释是,阿紫虽然可恶,但是这是因为她年纪小,又一直与坏人为伍,耳濡 目染,视作当然,所以值得原谅。这个解释相信大部分读者不肯接受。 然而这种解释,正是溺爱自己儿女的父母原谅顽劣子女的藉口,无论子女多么顽劣,父 母对子女总是疼爱的,而特别顽劣的孩子,有时反而比懂事的孩子更得到父母的偏袒,原因 不清楚,但事实如此。金庸创造出阿紫,或者锋如父母,溺爱有加,读者没有这层关系,不 肯买帐,只觉阿紫讨厌,但阿紫令人难忘,的确是个成功角色。 二伤心女子 程灵素金庸的大男人倾向,见于他认为女子必须美貌,不美貌的女子,再聪明能干,心肠再好也只落得悲剧收场。《飞狐外传》的程灵素就是一个例子。程灵素是个真的有学同的女子,精通医经药经毒经,她的名字,本来就是从《灵柩》,《素问》两本医学经典而来,她下毒的本领出神入化,医治中毒的人本领也出神入化,即使处理苗人凤的眼睛这祥困难冒险的手木,也淡然自若,不可说不令人佩服。然而就是她太本领了(黄蓉不算厉害,程灵素才算厉害),胡斐先生竟害怕她不怀好意,乘机暗下毒手。但程灵素除了本领大之外,更有菩萨心肠,以德报怨,还花尽心血助人和解。她对胡斐情深一往,仁至义尽,但她愈好,胡斐就愈是敬她、怕她。对她内疚,就愈发不能爱她,杜绝她爱他的意念,误会,竟逼她与他兄妹相称。不过为了她长得不美貌可人。金庸的女主角甚少这祥不漂亮;程灵素身材瘦小如十四五岁的幼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炮饭似的”,只有一双眼睛精光四射,不像寻常村女。不美貌的人学问人品再好都是得不到所爱的人的欢心。程灵素救活小铁,布局使师兄师姐和解,不负胡斐所托治好苗人凤,救胡斐脱险、为胡斐救马春花。在掌门大会上大显身手;但为她自己,她只能眼睁睁看著胡斐爱上袁紫衣。对袁紫衣朝思暮想。最后,她以自己的生命换回胡斐的生命,死前还做好一连串安排,纶他一个活下去的大好理由,好让他不必以死相报。程灵素应占金庸伤心女子榜的榜首,因为她机关算尽,但算来算去还是绝望。可能不是金庸大男人主义,金庸不过是写出一般男性心理,起码他所熟悉的男性心理,但过也是够令人遗憾的了。不过,激动的都是代抱不平的旁观者,程灵素本人自始至终没有半句抱怨,更没有让失意之情影晌她的行事宗旨。这部书卷首印鉴刻的“素情自处”,她当之无愧。秦南琴金庸小说三十六册,何止几百个女子?但最令我念念不忘的,竟是被作者在改写过程中删掉的捕蛇少女秦南琴。在旧版《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黄蓉因事分手,路见不平,救了捕蛇老汉,与他女儿南琴相遇。但郭靖去后,老汉还是难逃毒手,而南琴亦被掳去献与场康,遭他污辱而杯孕。南琴诞下婴儿不久即被毒蛇咬伤而死,临终把婴儿交蛤郭靖,取名“杨过”。想起南琴,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她初遇郭靖,深宵伴他到密林之中;捕捉专斗吃毒蛇胆的血鸟。书中对南琴容貌描画无多,只记得说她终年不见阳光,肌肤了无半点血色;加上轻盈沉静,在月下林中的南琴,与南琴身世暗合。新版删掉南琴,杨过改为穆念慈所生,大为逊色、俪且穆念慈刚毅婀健,与杨过无半点相似。这一改,虽然使全书布局比较紧凑,却是牺牲了感人的情节人物气氛。南琴无母,自幼与父亲相依为命,郭靖是她平生所见第一个温厚可敬男子。然而郭靖一心只牵着一个“蓉儿”,浑然不觉。在夜降血鸟的一段,黄蓉忽乘小红马至,双臂因行功出了岔子而瘫痪,郭靖连忙扶她坐下助她打通血,两人双掌相抵,那时暴雨骤至,南琴持着雨伞遮盖他俩,只见这黄蓉清丽绝俗,发束金环,颈垂明珠,端坐含笑,恰如“晨露新聚,奇花初胎”,自己哪能相比?再见郭、黄时,南琴已遭杨康污辱,为目睹此事的穆念慈救出,两人出家作了道姑,南琴心如死灰,只因郭靖关怀,便将经历尽数,之后便返回故居产子,仍以捕蛇为活。第三次再见,是郭、黄过昔日血鸟出现的树林、发现草丛中躺着一名婴孩,手中捏着一条毒蛇,而南琴已被蛇咬将死。南琴身遭百劫,却始终漠然由他,仿佛与己无关,令读者低回不已,金庸若再改写《射雕》,定得让南琴复活!穆念慈一直觉得穆念慈的故事写得好。这是指旧版而言,新版反而改坏了。好女子爱上坏男人的故事总是令人惋惜的,但是杨康并不是一个大奸大恶的坏透了的男人,而且他风流倜傥,懂得说话,是他的吸引人之处,穆念慈不过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凡人,意外地与这样的一个男子作亲密接触,要她不感到动心,是不近人情的。她由动心而生爱,由爱而心生企望,事事往好处想,处处为他辩护,亦是人之常情。穆念慈虽然自小没有了父母,随着义父闯荡江湖,并无特别学识,但是她心地仁慈,为人正直,很有自己的尊严。她爱杨康,也不对他隐瞒自己的心愿,但是他要乘机满足欲念,与她发生关系,她却坚定把持不肯。悲哀的地方是,杨康一时接受,对她表示敬重,回头烦恼起来,随意在南琴身上泄欲,南琴怀孕,后来生的便是杨过。因此,穆念慈与南琴之间关系密切,甚至可说南琴是穆念慈的替身,她被杨康强奸,穆念慈在窗外窥见,场面之难堪及令她伤心,可以想像得到。她暗中千里跟随杨康,他怎样在知道了自己出身之后,仍因贪恋荣华,宁愿认完颜洪烈作父。怎样杀死欧阳公子,为博欧阳锋收作徒弟、怎样与铁掌帮勾结等等行为,她一一看在眼内,这个人的品行如何,她怎能不看得一清二楚?但是,她始终不能自拔。所以穆念慈跟杨康的收场,虽然悲惨,但也算是最好的了。杨康在铁枪庙掌击黄蓉,打在染了毒血的刺猬软甲上(应为软猬甲-东方剑注),因而中了怪蛇之毒,无人能救,只骇然看着他受苦,穆念慈突然现身,把他抱住,让月光照在自己脸上、问他是否认得自己,杨康说认得,穆念慈说,活在这个世界太苦了,于是用铁枪的枪头刺死了杨康,免他多受煎熬,接着自刺,以得到她渴望的解脱。郭靖与黄蓉的恋爱纯洁而发展顺利,穆念慈与杨康则爱欲纠缠,甜酸苦辣,令人更加难忘。林朝英“古墓派”的开山祖师林朝英是个传奇人物。《神雕侠侣》故事开始时,她早已死去,金庸写她完全是以间接手法,让不同的人说出他们听来的有关这个人物的事迹,表现出林朝英的传奇色彩。林朝英貌美多才,但心中只有王重阳一个人,可惜王重阳对她虽然十分欣赏,却没有爱意,这位才女也不算不努力追求了,她甚至使用计谋击败王重阳,逼使他在出家为道士与跟她一起在古墓中长相厮守之间作一选择,但即使用到这样直接的方法,她也是无法如愿。王重阳宁愿把自己所建的古墓让给她居住,自己另在古墓不远处盖了全真观,出家为道士。林朝英敢于主动追求,然而爱情不能勉强,她也无可奈何。但是,林朝英毕竟不是凡女,爱情上的失意,没有把她变成李莫愁,刘瑛姑一流的暴戾女子,刚相反,她运用她的才能,把对爱侣的渴望,以极尽风华的一套剑法表达出来,创造了“玉女素心剑”。这套剑法,每一招都是以一件她渴望与爱侣共同生活的雅事为主题,“松下对奔”,“池边调鹤”等等,是盼望的升华,而不是失望的发泄,就如艺术家把蕴藉心中的感情,化为艺术创作一样。林朝英风格自成,不落俗套,不是小龙女之流所能企及。王重阳的感情反而隐晦暧昧得多,他既不愿娶林朝英,亦不想另娶别人,既事业心重,念念不忘为苍生造福,亦时常记着林朝英,以她为知己挚友,在紧急军情中也不忘记写信给她,与她谈军情进展,小龙女说,军情那么紧急,王重阳仍写信给林朝英,显见他对她念念不忘,其实更重要的是,他跟她谈自己最关注的军国大事,这表露了他对她的信任,及对她的聪明才识的最大尊敬;这两个人的关系,在古代必然少有。人间多憾事,林朝英独坐古墓,盒中珠冠霞帔为谁鲜艳?她创的摒绝情欲的“玉女心经”,不知是叹息还是奢望。霍青桐一个女子,无论怎样精明能干。雄才伟略,甚至号令千军万马冲锋而指挥若定,对于自己感情上的纠结,也是剪不断。理还乱。脆弱不堪。翠羽黄衫霍青桐就是这样。谁看《书剑恩仇录》看到“黑水河之役”,回军大败清兵,都会大称痛快,金庸让霍青桐有指挥回部在敌众我寡之下打胜仗的才能,但没有给她赢取意中人的本事,看着兆惠十万精兵,她尚能沉着应战。但意中人在她眼前跟妹子亲热,而父兄偏爱小妹,对自己怀疑,她却只有气苦,吐血,病倒,投奔师父师娘求呵护的分儿。霍青桐值得敬佩,惹人同情,很多读者都为她感到不值,但是我一向都不明白霍青桐为什么会喜欢陈家洛。他除了是主角之外,有什么好处?他谋略不如她。眼光不如她。精明不如她,连胸襟也不如她。霍青桐没有因妹子是情敌而不遣兵调将去救人。没有利用敌军是以妹子为饵,诱回部掉人陷井这个堂皇的藉口,但陈家洛不过看见霍青桐跟女扮男装的李沅芷态度亲密,就断然拒绝了霍青桐兄妹要相帮红花会营救文泰来的好意。陈家洛也有自知之明,他反省自己对霍青桐。香香公主两人的感情,终于想到:“难道我心底深处,是不喜欢她太能干吗?”陈家洛,你胸襟的确是小。然而霍青桐的腼腆,亦令人费解。她既然明知陈家洛见了李沅芷,怀疑自己已心属他人,为什么不去解释清楚,而要转弯抹角,说什么“这人是陆菲青的徒儿,为人如何可以问他?”就算不能锣对锣。鼓对鼓的说明“陆菲青的徒弟”是女子,叫陈家洛不必多心,难道不可以借题点出这件简单事实么?当然,这一层“误会产生的悲剧”只不过是假象,不过方便了陈家洛开解自己,向自己解释为什么没有接受精明的姊姊、选择了单纯而美丽的妹妹,其实,爱便爱,不爱便不爱,又何须诸多托词,愈描愈黑?霍青桐这样的女子,今日真是多得不可胜数。程英程英与陆无双恰好是一静一动。一刚一柔。一样年纪的一双表姊妹,同在江南长大,程英父母早丧,由陆无双父母抚养,直至她九岁那年,李莫愁上门寻仇,陆家满门惨死,陆无双被李莫愁掳去,而程英则为黄药师所救,做了他的关门小弟子。程英不算绝顶聪明,也不是绝顶美貌,但是她毫无疑问地是个可敬可爱的女子,若生在现代,可以说是一个颇有文化修养的女子;懂音乐,习书法,在烹饪和缝纫上都是能手,此外,武功及奇门五行之学都有稳固的根柢。她生活独立,居室环境安排得井井有条,对别人细心体贴而有礼,例如她邀请杨过去助陆无双时,因他和完颜萍在一起,她便先退开回避,让他有机会跟完颜萍私下商量。就是这一类的细节最能反映一个人的教养,金庸以这些点滴,逐步加深读者对程英的印象。“君子”这个概念,不应限于男性,女子也可以有君子的风范胸襟,而最贴切的形容程英的名词是:她是一个君子。她对杨过是发乎情,止乎礼;她不夺人之所爱,以为陆无双与杨过相爱,甘自退让,后来知道杨过心中早已另有他人;对他的态度也完全不改,一般甘心尽力成全他的愿望。她临危不乱,李莫愁来攻,她自分必死,但无论心中多害怕,也做事有分有寸,不使失去尊严。她哀而伤,杨过在小龙女失踪之后,因中毒需要治疗与陆无双及程英住在一处,三人兄妹相称,后来伤愈辞别,程英自然伤心,但却始终没有怨言。一个有真感情的人,能做到这样的自制,绝不容易,程英有很多地方其实与郭襄颇为接近,最显著的不同是她比郭襄更成熟,更多女性的温柔体贴,她替杨过缝衣服,又因见他在自己缝的新衣服之下仍穿着小龙女制的旧衣而感到凄酸。可能她的遭遇跟郭襄太不同了,小时遭难,伴着黄药师时一直悉心服侍他,遇上杨过,也是尽心服待,不像郭二姑娘那样无忧无虑,天真快乐。或者程英更像程灵素,但比她更恬淡柔和。陆无双程英温文淡定,陆无双偏激易怒,两个之中,自然是程英可敬可亲,陆无双不讨人欢喜,但是陆无双比程英不幸得多,她的偏激易怒,不但不应受到深责,反而值得同情。她自幼被逼与仇人一起过活,心里充满憎恨,面上却不能露出消息,仇人本领高强,她自己武功低微,别说报仇,就是保存自己性命,也不容易。加上她因小时摔断了脚,跋了一足,更使她自卑和对别人的反应过于敏感。她自李莫愁处偷走出来之后,一直被师父师姊追踪,性命危在旦夕,偏偏她又易结仇家,莫名其妙得罪了全真派。得罪了丐帮,若非遇到杨过,陆无双必然小命不保,但即使遇上杨过,她也受尽苦楚,惊险万状。杨过因寻小龙女而碰见陆无双,因为觉得陆无双发起怒来神情像小龙女,所以一直跟随她,不停引她发怒,好让自己看个饱。金庸说,陆无双与小龙女其实不相像,那是杨过痴情太甚,到处找对象稍解相思之渴。但更有可能的解释是,陆无双所相像的是杨过自己,他们两个都挨过贫困无依的苦,受过无数欺凌;两个都是敏感之人,两个都自卑。偏激、愤世疾俗;两个都嘴里不饶人,但对于真心对自己的人心里都是深情无限。杨过跟陆无双颇为“同病相怜”,“傻蛋”,“媳妇儿”的互相取笑,里面有从共患难而来的亲昵,杨过跟小龙女一起怎样快乐,也不会有跟陆无双斗口取笑时的乐趣,因为小龙女不是个活泼爱玩笑的人,杨过这一面,只有跟陆无双一起时才发挥得最淋漓尽致;而对陆无双而言,结识杨过,是她一生之中最开心而甜蜜的事,尽管最后分手,也是值得的。陆无双最后的归宿是程英,她寻回儿时玩伴的表姊,而这个自小便让她三分的表姊,是真心维护她,而又有能力这样做的。陆无双要陪杨过等小龙女,郭芙出言讥讽,程英轻描淡写为她全挡回去;她说她也跟杨过一起等。黄蓉一看便知程英“外和内刚”,“外刚内柔”的陆无双,有了这位守护天使,以后都不会受人欺侮了。公孙绿萼看公孙绿萼的故事,很难不怪责杨过到处挑逗少女情怀的不负责行为。当然,公孙绿萼六岁上失去母亲,从此没有享受过半点亲情,绝情谷生活清淡严肃有如清教徒,杨过是第一个逗她开怀欢笑的男子,爱上杨过,完全是公孙绿萼感情丰富的缘故。杨过一直没有对她隐瞒过自己另有恋人,没有对她施展过什么不道德的手段,她一片单思,又岂是杨过之错?而公孙绿萼一而再,再而三为救他,为盗取绝情丹而冒上生命危险。为他身陷鳄鱼潭,都是她甘心情愿做的,最后为他死于父亲利剑之下,主要也是她自己伤心绝望,觉得生无可恋,不是杨过背弃了她,不是杨过待她不好,爱情不能勉强,公孙绿萼再爱杨过十倍,再为他牺牲多十次,也不能构成杨过必须爱她的理由,这道理人人都懂。然而,杨过对公孙绿萼也未免大残忍了,那不是他故意做出什么事来伤她的心,他和小龙女眼中只有对方,根本不会考虑旁人,但试想公孙绿萼千辛万苦为他盗丹。为他冒险,他只想到把丹药送给小龙女,只想到尽快与她见面,不顾在什么人前,只想到与她亲热,试想公孙绿萼怎能不满怀酸苦?感情出于自然,难道行为也不可以控制,除了恋人,所有其他人的生死也没有关系吗?公孙绿萼为了消减母亲之羞,撕下杨过借她蔽体的袍子衣襟给母亲披上,杨过心中只可惜那件袍子,因为它是小龙女所缝制,要是爱情的效果能使一个人价值观变得那么狭窄,那么爱情绝不值得歌颂。公孙绿萼自杀,因为她看不到活路,她牺牲性命成全这对恋人,但这对恋人心里根本没有暇隙去为她着想。这不是他们的错,是公孙绿尊自己的不幸,只能怪她不够成熟、不够独立。不够理智,男朋友太少;她死时还大感安慰;不过为了杨过对她表示关怀,不忍为救自己生命而危害她,她对生命的要求,实在太低了。何红药脸容恐怖的老乞婆,却有着这么美艳的一个名字。当年卢景文先生甚有兴致改编金庸小说,搬上舞台,《雪山飞狐》,《乔峰》曾极成功。我向他提议,一套金庸小说里情节人物太繁多,单为删减已费尽脑筋,而且吃力不讨好,不如挑选一两人物片断,发展成独立故事。我的第一个推荐便是《碧血剑》的配角人物何红药。何红药的故事可谓浪漫香艳、曲折离奇兼而有之,她出场时已是满面疤痕,形容可怖,行事狠毒,但除了跟着她的侄女教主何铁手出没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大作用,到了故事下半部,才忽然揭露,原来此人与全书故事发展大有关系,原来“金蛇郎君”夏雪宜名扬江湖的碧血金蛇剑根本是五毒教的宝物,根本是何红药帮助他盗走的。何红药年轻时是个美女,又是教主之妹。夏雪宜为了报复温家,到五毒教偷取毒液,不慎被蛇咬中毒,幸得何红药相救,对他一见倾心。报仇心切的夏雪宜竟利用了这位情窦初开的姑娘,骗她带他到毒龙洞中取走三宝,就是金蛇剑。二十四枚金蛇锥与在故事开始时袁承志在华山山洞内发现的藏宝地图。毒龙洞的古怪规矩是要脱去全身衣服倒立而行进入,于是取宝之后,这对男女便发生了关系(我记得我看的版本是因为要擦防毒蛇的药--东方剑)。夏雪宜得手之后一去无踪,何红药盗宝获罪,被罚被万蛇噬咬,于是变成丑陋可怖,但她仍终生随身携带夏雪宜给她绘的少女时画像,到处寻找这位负心郎,终于遇到温青青,才知他另有新欢。但她在痛恨青青之余,仍对金蛇郎君不能忘怀,直至到了华山之巅,发现金蛇郎君早已化为白骨,一生抑压的复杂心情,霎时化作哀恸,但随即又发现原来他至死不忘,死后还咬着她的金钗,原来却是青青的母亲,于是满腔哀恸又霎时化为愤恨怨毒,要烧毁一切泄愤,不料金蛇郎君已早有预谋,在骨中植下剧毒,在洞中埋了炸药,连连爆炸之下,何红药葬身洞中,三人永不分开。如此红药,虽然轰烈,但知为谁生?温仪温仪的遭遇,与纪晓芙有一点点相似,她们同是爱上了原先强迫她们的男子,同是为他产下私生女儿,同样忍受世人歧视非议而不后悔。温仪完全不懂武功,她是无恶不作的大盗世家里的一个良善女子,但父兄在外头的恶行,报复到她头上,使她成为受害人。她的叔父奸杀了金蛇郎君夏雪宜的姐姐,又杀害了他全家,夏雪宜发誓十倍报仇:他家人一命以温家十条性命抵,他姐姐一人受污辱,他要污辱温家十名妇女。温家日防夜防,还是抵不过他的武功,计谋和耐性,让他一步步得手。温仪被夏雪宜掳去时是个天真年轻姑娘,在园子里荡秋千,荡得高了,夏雪宜拦腰抱走了她,把她擒至他匿身的洞穴中,她誓死不从,只是哭,哭得他心软了,竟然爱上这女孩子,不但毫不侵犯,送她回家,还看她份上,停止了报复行动。但回到家里的温仪情形与以前完全两样,她家人反而怀疑她失贞,与她疏远,而她自己则愈来愈想念这个“坏人”,显然,这个“坏人”也愈来愈想念她,于是,一个夜里,他冒险探她香闺,两人发生了关系。温仪后来郑重向女儿温青青说:“那是我自己愿意的。到而今我也一点不后悔。人家说他强迫我,不是的。他始终尊重我,从来没强迫过我。”夏雪宜放过温家,温家却不放过夏雪宜,温仪的母亲骗她送一碗下了毒的莲子羹给夏雪宜,使他失去了抵抗,然后温家的人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再逼他带他们去发掘宝藏,温仪痛不欲生,但为了女儿,只好忍辱留在温家,年复一年地盼望他来接走她娘儿俩。她盼望不到,因为他早已逝世,而她也终为叔父所杀,但她临死前起码知道他没有怪过她。一直思念她。事实上,他化为白骨,口中还牢牢咬着她的金钗。温仪的故事凄凉,如她教温青青唱的曲子:“从南来了一群雁,也有成双也有孤单。成双的欢天喜地声嘹亮,孤单的落在后头飞不上。不看成双,只看孤单,细思量你的凄凉,和我是一般样,细思量你的凄凉,和我是一般样。”殷离《倚天屠龙记》四个女主角之中,我觉得最令人感动的是殷离。她的故事凄苦,人又倔强痴情,有一股悲愤抑郁之气。在四女之中,其实她与张无忌的关系最深,既是他表妹,又与他相处过一段患难与共的日子。殷离对狠心的小无忌固然魂牵梦索,但对化名“曾阿牛”的长大了的无忌也是十分关怀感激。张无忌在四女之中,对殷离的感情最亲切自然。最可敬可感。殷离是殷素素的哥哥殷野王的女儿,因愤恨父亲抛弃母亲另娶二娘,为了替母亲报复,竟修练歹毒的“千蛛绝户手”。以致美丽的容貌愈变愈丑陋。她最初随着金花婆婆在蝴蝶谷遇到张无忌时,还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张无忌不肯同赴灵蛇岛。被她抓着手臂,情急之下,狠命咬得她手背鲜血淋漓,但也从此使她不忘记他。后来无忌长大之后,又与殷离重逢。那时他被朱长龄追踪,滚下峭壁,坠在雪堆中,摔断了双腿。他长满了胡子,又化名“曾阿牛”,而殷离已变得很丑陋,改名“蛛儿”,两人相逢不相识。那时蛛儿性情古怪,对他言语尖刻,但实际上却照料有加,而张元忌觉得她酷肖殷素素,对她自然而然感到亲切,两人谈谈笑笑,大有相依为命之感,蛛儿被敌人追到,自觉难逃一死,临死前要求一见“曾阿牛”,问他是否真的愿意与她终身厮守,她这样问他,无非是在死前得到知道有人爱怜她的安慰,张无忌激动了要舍命维护她的心肠,当众答应愿意娶她为妻。殷离后来又被金花婆婆救去,在谢逊所住的海岛上和曾阿牛再次相逢,但仍不知道这位“曾阿牛”便是她一直挂念追查的张无忌,直至她重伤大病之后再被周芷若划破脸庞,昏迷过去,被以为她已死去的张无忌埋葬。她醒转之后从墓里出来,见了他立的木条墓碑,才恍然大悟,不过,她没有和赵敏及周芷若“争夫”,她一直只是痴心怀念小时遇到的“狠心短命小鬼”,最后只身飘然离他而去。纪晓芙纪晓芙是个令人敬佩的女子,因为她宁愿不要生命,牺牲名声,也不肯做违背良心的事。她是峨嵋派灭绝师太的弟子,早由父亲配与武当六侠殷梨亭为妻,但未过门时遭明教光明左使杨逍擒去,因奸成孕,后来秘密生下女儿。不过,她虽然是为杨逍所逼失身,但同时又倾心于他的风度,内心之中对这段孽缘全无悔意,只是深感有负殷梨亭,十分难过。她为杨逍所逼既然是实,本来她不必深究究竟自己有没有后悔,即使想到自己并不后悔,也大可对自己否认,把责任全部推给杨逍,不必面对自己的良心,世人多对自己不诚实,但纪晓芙坚持对自己诚实。对自己诚实,也不必向别人承认,反正这些事根本无法证明,但纪晓芙对自己诚实,对别人也不肯说谎,即使在威胁之下也不肯。她和师姐丁敏君追击彭和尚,要在他身上问出魔教要人的下落,丁敏君欲施酷刑,纪晓芙不忍,丁敏君以公开她有私生女儿这个秘密要胁她,要她合作,纪晓芙始终不肯。本来,一方面彭和尚跟她非亲非故。是敌非友,二方面当时女子的清白名声更重于生命,丁敏君当众揭露,纪晓芙以后便难以做人,但是她宁愿声名尽毁,也不肯依言加害彭和尚,终于被逼自我放逐,不敢重返师门。后来,灭绝师太寻获纪晓芙,听到害她的人是杨逍之后,愿意对纪晓芙既往不究,不但让她重返峨嵋,还让她继承自己作掌门人,条件是要她杀死杨逍。但纪晓芙不以这些利益所动,灭绝师太进而威迫,她却宁愿被师父打死,也不肯加害杨逍,本来,她可以假意答应,与杨逍会合之后远走高飞,但她亦不肯对师父说谎,结果付出了性命的代价。纪晓芙的坚持原则,对人对己真诚正直不屈,与后来周芷若的屈服成为强烈对比,同时,为这个发展留下伏线。然而产生的效果不是使人因见纪晓芙之死而同情周芷若的屈服,反而是使人因纪晓芙甘愿牺牲而对周芷若的懦弱感到失望。梅芳姑《侠客行》结局有一段“醒世恒言”,值得提出供自觉是多才多艺的美女们去思考。《侠客行》的故事骨干是石清和闵柔所生的一对孪生子。这对孪生子被仇人夺去一个,后来送还一个面目模糊的小儿尸体,他夫妇以为是仇人杀了孩子,毁烂尸体泄愤,伤心之下,到处寻这个仇人,一寻就是十五六年。当然,孩子事实上没有被杀死,而是让这仇人养育成人,这仇人愤恨他夫妇,故把孩子叫做“狗杂种”。故事一开始,“狗杂种”离家寻找失犬迷路,引出了连番事故,到了大结局,玄素庄主的“杀子仇人”找到了,“狗杂种”也回到了家,原来仇人就是“狗杂种”的“妈妈”,而这女子梅芳姑掳去“狗杂种”,因为她过去追求石清不遂。到最后,石清闵柔寻到,她依旧心心不忿,不明何以成为闵柔的情场败将,她质问石清当年她的容貌,与闵柔相比谁美,石清答是她美;她接着问武功是谁高强,石清答是她高强;她又问,文学修养是谁高?石清答道他夫妇二人识字有限,自然比不上她。梅芳姑冷笑道:“想来针线之巧,烹饪之精,我是不及这位闵家妹子了。”石清答道,闵柔既不会补衣裁衫,亦不懂烹饪,连炒鸡蛋也炒不好。梅芳姑厉声问,既然如此,为什么石清偏跟闵柔好,而不喜欢她?石清的答案,不难猜到,他说:“你样样比我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我和你在一起,自惭形秽,配不上你。”梅芳姑终于明白,于是惨叫一声,自杀而死。这个故事,表面上似是在说,太本事的女子令男人感到自卑,反而得不着爱情,男人喜欢的,是闵柔那样的温顺女子。但想深一层,梅芳姑不可爱的原因不是她的多才多艺,黄蓉何尝不是多才多艺?梅芳姑不可爱,是因为她太争强好胜,而且以为本领第一,使她想要什么也应该得到。得不到意中人便自毁容貌。夺人儿子。最后愤而自杀,这样的人,不论男女,都极可怕。 三天真活泼 周绮小时候看《书剑恩仇录》,很喜欢“俏李逵”周绮,自觉与她鲁莽而心直口快的性情十分投合。最感投合的是她叙述她妈妈教她绣花,她折断了针。弄破了绷子也没学成那段故事。我十来岁时学绣花缝纫,好像也差不多光景。后来金庸把她配了“武诸葛”徐天宏,我更加高兴,因为红花会群雄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他,虽然他作弄周绮是不对,但到底都是对她很好很好的。周绮最可爱的地方其实是她是个很热心帮助人的姑娘,好打不平,而且虽然鲁莽,却不是骄傲好胜。她在庄外碰见生了病的骆冰,马上带回家救治;徐天宏受伤生病,她四出奔走延医,结果医生是用刀架在颈子上“延”回来的。总之什么人有难,让周大姑娘遇上了,她就不管自己够不够力量也要管上一管,虽然姑娘心里的确有点怕,口中也要喝道:“难道姑娘怕么?”她是个全无机心的人,想到什么便不吐不快,骆冰和周仲英“交换资料”,一个说总舵主尚未结亲,一个说小女哪里找到婆家,她火爆起来就说:我知道你们心中是想把我配给这个什么陈家洛,但我偏不希罕。教人笑得打跌。后来周大奶奶套问她为何跟徐天宏在一起,周绮大发脾气,说自己什么人都不打算嫁,心事吐露得再清楚没有。这样的一位笨姑娘居然配了个“赛诸葛”,与巧小姐嫁了呆女婿相映成趣。不过,周绮跟徐天宏说的几句话,我仍是十分赞同的。她说不喜欢徐天宏狡猾:“我爹爹说宁可自己吃亏,决不能欺负别人。”徐天宏说周仲英天性仁厚,自己那样刁钻古怪的人怕学不上。周绮说:“我就最讨厌你这刁钻古怪脾气。我爹爹说,你好好待人家,人家自然好好待你。”当然,会有人说,她爹爹武功高强,身家又厚,所以这几句话说得起,而她大小姐既有父亲保护,又有丈夫负责刁钻古怪,也尽可以学。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她根本没法子学狡猾,那就不如继续忠厚下去算了。钟灵钟灵的可爱,是与小郡主沐剑屏同一类,都是天真稚气的好心肠好相与的小姑娘,让人疼爱惯了,所以对人也不大提防。这些小姑娘像妹妹多过女友,或者可以说,妹妹像钟灵或小郡主不错,女友像她们二位就不大像样了,心智都未成熟,怎样做夫妻?所以,木婉清由未婚妻忽然变成妹妹,令人难过,但是钟灵好端端的一个妹子,不过因被人陷害与段誉困在一室,肉帛相见,后来就把她也当了情侣,妃子,却是同样的使人不高兴。钟灵这角色,像木婉清一样,也有点虎头蛇尾之嫌。她最令人难忘的是一双葱绿绣黄色小花的鞋子,人家在大厅里比武,明争暗斗,她悠闲地坐在正梁上嗑着瓜子,花鞋儿一荡一荡地看热闹,腰间皮囊里躲着闪电貂儿,手里抓着喂貂的小毒蛇,一时高兴,拔刀相助,就掷一两条蛇儿下来吓那些江湖好汉,不然解开皮囊,让闪电貂飞窜下去,钻入人家的衣裳,逼使他们当众脱衣,大大出丑。钟灵跟段誉的对白最妙,大厅上一片剑拔弯张的气氛,左子穆逼问她的来历,她完全不理,忽然问:“你吃瓜子不吃?”左子穆忍着怒道:“不吃!”段誉在旁插口问:“你是什么爪子?桂花?玫瑰?还是松子味的?”钟灵问人家吃不吃瓜子,已是好整以暇,段誉更进一步关心起更不重要的小事来,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令人绝倒。两个人坐在梁上嗑瓜子,段誉把瓜子壳一片一片放在梁上,钟灵却顺口乱吐,瓜子壳在众人头顶乱飞,好一幅传神的图画。后来的一段就没有那么好看了,钟万仇陷害段誉,把他跟木婉清困在石室,又骗他们服下催情春药,一心让他们做出乱伦之事好去羞辱段正淳,不料段正淳手下了得,居然掘了地道将钟灵跟木婉清掉包,使钟万仇“自作自受”,没意思得很。段誉又不是与钟灵恋爱,何必一定要钟灵也做他老婆?天下美女皆归男主角,这也未免太落俗套了。木婉清木婉清这个角色,开头很有意思,后来却没有什么表现,很令人失望。《天龙八部》有段“释名”,解释“天龙八部”是佛经里的名称,指八种神道怪物。金庸说,这本小说里没有神怪妖魔,“天龙八部”是象征一些个性外形名号不同的人物。于是读者看故事的时候,自自然然也在猜,“天神”是谁?某个人物是“阿修罗”呢?还是“夜叉”?看到“香药叉”木婉清,读者几乎马上感到这肯定是“乾达婆”了,“释名”里说,“乾达婆”是一种不吃酒肉,只以香气滋养的乐神,身上发出浓冽香气,而木婉清全身发出香气,一出场便极慑人,又神秘又冷漠,又骑着来往如飞的全黑骏马“黑玫瑰”(其实她自己也颇像一朵“黑玫瑰”),随即与段誉牵涉入重重历险之中,忽然之间,就与他订下夫妻关系。单纯的读者,不禁又兴奋又失望,兴奋的是以为是女主角出场,失望的是男主角这就“名花有主”了。木婉清很快从神秘、冷漠、凶狠的姿态,改变成一个其实是天真率直而不通世务俗礼的姑娘,像《侠客行》的“狗杂种”一样,伴着隐居的母亲在深山长大。段誉不但是第一个看到她的脸的男子,还是她出山之后所见的第一个和善的年轻男子,她一见倾心,有如莎翁名剧《暴风雨》的米兰达初会法力第加王子一般,一片纯真,根本不知道也不在意他是什么身分。木婉清随着段誉到大理皇宫那段情节十分有趣,她一步步发现原来段誉是地位尊贵的人,渐渐心中不安,最后发现他的“伯父伯母”竟是大理皇帝皇后,更担心姻缘无望,她的纯朴可爱,在与皇帝及皇后娘娘见面之中,表露无遗。一片融合,转眼翻成悲剧,段誉的母亲竟是她立誓答应了“师傅”去杀的女子,戏剧效果极佳。可惜就是这么多了,木婉清以后再没有什么发展,段誉改为王语嫣神魂颠倒去了。岳灵珊岳灵珊不是任盈盈那个级数(原来吴女士也爱用这个词——东方剑),她平凡得多了,但在平凡中,她有她独特感人之处。《笑傲江湖》的读者多喜欢令狐冲,因此都怪责岳灵珊移情别恋,辜负了这位大师兄的一往情深。其实,平情而论,岳灵珊是个纯真可爱的姑娘,不是玩弄爱情的女子,她爱上林平之,是出于自然的感情,不应受到深责。从小说的角度看,金庸的用意也是要把她写成一个可爱多于可恨的人,因为这样才可以突出令狐冲的无可奈何,使他的深情更加感人。我认为岳灵珊是个写得十分成功的第二女主角。金庸一开始就写出岳灵珊这“小师妹”在众师兄之中的地位。她是师父的独生女儿,活泼好动,秀丽可人,爱与师兄们开玩笑,却又不失礼貌规矩,所以获得大家爱护迁就。她与大师兄特别要好,一片天真漫烂,大家随着取笑,半真半假,逗她高兴。其实,岳灵珊对令狐冲的感情是不是爱,也难说得很。同门十数载,两人相隔六七岁,小师妹跟大师兄要好,恐怕一半是英雄崇拜。一半是兄妹之情。令狐冲被罚在崖上思过,岳灵珊牵挂思念,两人见了面,令狐冲忍不住吐露真情,岳灵珊感到心中柔情无限,在令狐冲,他早已知悉自己的感情,但岳灵珊距离成熟还有一段日子,很可能只是少女情窦初开,因被爱生爱意。她渐渐被林平之吸引,开始时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是性情相近还是林平之长得英俊,不必深究,但岳灵珊对林平之的爱情却是始终如一、坚贞不悔。他家里有钱,她喜滋滋地打扮了去作客;他落难被困,她拼死追随;他是好人,她倾心爱他;他行为古怪,她一心护他;甚至知道了他原来是利用她作为掩护,她也心甘情愿与他共同进退;世人皆遗弃他,她也不在意。直到他将她刺死,她最后一口气也是为他辩护。岳灵珊在幸福中出生长大,在苦难中成熟。在爱情道上,她不是杀手而是被害人,所爱的人不爱自己、爱自己的人不是所爱的人,令狐冲与岳灵珊的凄凉是一样的。 四美丽温柔 闵柔武侠小说与生活小说的人物不同,生活小说的人物要在平庸中见真实,但武侠小说的人物却讲究鲜明突出,令读者一见难忘。金庸善于利用典型,在有限的篇幅内,创造了无数形象鲜明的英雄侠女。《侠客行》的闵柔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与夫婿石清合称“黑白神剑”,两人衣饰一黑一白,个性一刚一柔,外貌一个丰神俊朗,一个文雅清秀,既是同门师兄妹,又是恩爱夫妻,一亮相就令人耳目一新。闵柔虽是武功高强的侠女,但个性却属斯文柔弱的典型,她处处以丈夫的意见为重,对任何人说话都斯斯文文、谦和客气,而内心则全被对爱子渴望之情所占据,在一切与儿子有关的事上感情脆弱,屡屡因受不住失意的打击而伤心落泪。闵柔这个形象,短短几场内已清楚完整地成立,以后她每一次出现,金庸都刻意加深读者的印象,不时重提她一身白衣、鬓插红花;不时加插“她素来听夫婿主张”、“明知无望,却不违拗丈夫之意”,强调她的温婉和顺。她泪滴衣襟的场面更多,甚至伤心得需要丈夫扶着才能上马,金庸不忘补评:见她娇怯怯的模样,真难相信她便是威震江湖的冰雪神剑。闵柔说话斯文,金庸强调一句“她素来说话斯斯文文”;闵柔情急之下插口,金庸注一句“她见孩儿生命悬于一线,再也顾不得什么温文娴淑了”,既加深她温文形象,复加强当时情势之危急。总而言之,作者不求扩阔这个人物的层面,反而集中一点,宁可简化,也要收轮廓分明之效。但闵柔在故事中另有一个作用:她是母爱的化身。金庸在《侠客行》后记说,这部书主要是写父母子女之间的爱。闵柔本性温柔,正适合表现母爱坚忍与柔顺的两面。白阿绣金庸小说里很多娇美温柔的女子,单以《侠客行》来说,雪山派“威德先生”白自在的孙女儿阿绣便跟闵柔有许多相同之处,譬如两人都是说话十分斯文客气,两人都易哭,一个是伤心起来哭,一个是一急或一害怕起来就哭。奇怪的是,在故事里面她俩似乎只有一次碰面,但完全没有对白,不知两位弱质纤纤的太太姑娘客气来客气去是什么样子。不过,这两个女子也不尽相同,闵柔是里外都柔顺,阿绣姑娘却是柔中带刚,充分表现了中国传统妇女的坚定节烈。受辱投崖、殉情跳海:“我要这样做。”说得低声,但甚为斩钉截铁,而且要死便死,言出必行,毫不犹豫。阿绣最特别的地方,是全书中只有她一个人从来没有错认石破天为石中玉,令人感激。赏善罚恶二使也分辩得出,但那是主要从他的武功认出的,不比阿绣全凭直觉,一眼便知,她和石破天两个是彻头彻尾的良善人物,毫无私心、纯洁无比,两个都教人喜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闵柔顺从石清,阿绣姑娘也把顺从石破天视作当然,不过石破天不比石清,他一点不通世故,未免要阿绣提点,比方怎样以“旁敲侧击”招数,乱人耳目,让对手挽回颜面。但日后石破天终归也要让阿绣仰望而终身的,因为阿绣要这样。她对石破天说:“以后你别净说必定听我的话,你说的话,我也一定依从,没的叫人笑话于你,说你没了男子汉大丈夫气概。”看官,大男人就是这样逼出来的。其实阿绣对石破天,跟闵柔对他一样,一片柔情中多是母性的怜爱,处处维护着他,生怕他吃亏。金庸把阿绣写得很美很美,说她“白玉般的脸颊”、说日光“映得她几根手指透明如玛瑙”、说她“乌黑的头发上发出点点闪光”,使人想起“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水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双儿大男人爱小丫头。倪匡先生最喜欢《鹿鼎记)的双儿,金庸在《倚天屠龙记》的后记里说他最喜欢的是小昭。这不足为奇,大男人们都不喜欢别人挑战自己的权威地位和英雄形象,妻子无论多么尊重,都是平起平坐之人,不同丫头侍妾那样,完全驯服听话,灵魂肉身都任凭自己处置。当然,丫头侍妾要既美丽且聪慧才能讨人欢喜,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全副心思放在使自己生活舒适,有亲昵的享受而无亲昵的负担,怎不是无以上之。双儿是个货真价实的丫头,先是买来服侍庄家三少奶,后来三少奶感激韦小宝的恩德,于是把她送了给他去服侍他,所以双儿说自己“整个人都是他的。”她对韦小宝不但一片忠心,而且一片真情,同时完全把自己的卑微地位视作当然,不因他到处追求别的女子而有丝毫嫉妒。现实世界有没有这种姑娘我不敢断言,但世上许多男子渴望有,而努力猎取他们的女士们以为自己可以扮演,那则是绝对肯定的。我非常不欣赏大男人爱小丫头的心理,但老实说,我也很喜欢双儿,因为她的确是个可爱的姑娘。在《鹿鼎记》中,是双儿这个角色使韦小宝变得比较可爱。因为从“情”的角度看,《鹿鼎记》可说是令人颇感不是味道的,作者最刻意描写的是韦小宝与康熙之间的友情,但无论这段情谊有多深厚,结果是康熙一拿出皇帝的身分来便烟消云散。韦小宝对师父怕多于爱,对母亲甚少挂念,余下就是诸女,但小宝与诸女关系由头到尾是闹剧,而且使人心寒,他为阿珂神魂颠倒,但阿珂最痛恨他;他与建宁公主则是一边沉迷于性欲享受,一边心里鄙视。其他的,不是他作弄人,就是人作弄他,独有与双儿,才是同甘共苦,彼此真正关心喜爱,连皇帝也要买帐,就是这点感情,使韦小宝比较可爱。小昭小昭不是个真正的丫头,不过是甘愿接受丫头的地位,初时是为了打探秘密,后来是为了接近张无忌。她出场时假装五官扭曲、驼背跛足,但她带领无忌进入光明顶秘道之后,无忌随即发现她不但不残废,而且还是个雪肤蓝眼的“西域”美人胚子。她又懂奇门八卦,显然来历不寻常。杨逍怀疑她是有来头之人派来卧底的奸细;范遥见了她便说她“真象”一个人;那么小昭是谁呢?我还记得初次看《倚天屠龙记》的时候,虽然对小昭颇感好奇,但兴趣不是很大,到了后来,无忌带着她,与周芷若、赵敏等人赴荒岛接金毛狮王谢逊,碰上了金花婆婆、殷离,武功古怪的波斯明教三使出现,故事发展才急转直下,小昭忽然变成中心人物。到此时的身世大白,原来她的母亲是“紫衫龙王”黛绮丝、波斯总教的“圣处女”。小昭继承她的血统,也是个混血美人。黛绮丝当年动了尘心,与银叶先生结成夫妇,因而犯了教规,本要受烈火焚身处死,她偷进光明顶秘道一心希求找到“乾坤大挪移心法”赎罪,失败之后,便派小昭混入明教,继续努力,终于被她脱困。临别最后一会,小昭拿了无忌的衣服,要再服侍他一次:“此后咱们东西相隔万里,相见元日,我便是再想服侍你一次,也是不能的了。”本来是荡气回肠的惜别,这样的一个女子,只盼望一生做张无忌的小丫头,不愿做全世界的女王。可惜的是,金庸笔下的无忌,并不是那么值得她爱,小昭一直跟在他身边,但他的一副心思,整日就为赵郡主周小姐神魂颠倒。韩小昭做小伏低,到头来落得这样收场。阿朱阿朱也不是真正的丫头。“牡丹虽好,还须绿叶扶持”,乔峰是牡丹,阿朱是绿叶,是衬托出乔峰英雄气概的小姑娘。乔峰救阿朱事出偶然,为保护她赴聚贤庄,结果一场血战,是激于义愤,也不是对这顽皮女郎有什么印象。到了后来,他变成孤身一人,阿朱矢志跟随,伴着他千里奔波去寻访仇人下落,两人关系才转向亲密。不过,乔峰一直没有把阿朱看作服侍自己的丫头,很早便视她为未过门的妻子,一早约定,一待大仇得报,两人便结伴到雁门关外放牧。阿朱是乔峰一生人最失意孤单时的伴侣,不但处处慰解他,同时也使出本领帮助他做到他想做的事。正如乔峰所说:“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可惜两人注定是悲剧命运,阴差阳错,阿朱“发现”了乔峰的杀父之仇人是段正淳,然后又发现了段正淳是自己的生父,于是以她超卓的易容之术,假扮了段正淳,让乔峰一掌打死。阿朱为乔峰死,令人想起程灵素为胡斐死,但金庸功力又深了一层,阿朱之死场面更加感人。论情理,阿朱是否非死不可,并非没有疑问,程灵素甘于牺牲,主要是她为胡斐伤心绝望,根本不想活,但阿朱却一心盼望伴乔峰到雁门关外放牧,而且她性情开朗活泼,与程灵素的内向多愁迥然而异。不过,论效果,却是这样的结局更具悲剧激情,使人印象深刻。我觉得金庸写乔峰,用的手法很接近西方浪漫主义,写的是一个跟命运搏斗的悲剧英雄,莎士比亚的悲剧英雄在完美中往往有一个终于导致他们自毁的致命缺陷,哈姆雷特是优柔寡断,奥赛罗是嫉妒,乔峰也是一样:他的致命缺陷是对复仇的坚定意志。这个缺陷使他毁掉最心爱的人,也终于毁掉自己。阿朱起初是燕子坞的一个无忧少女,以假扮别人开玩笑为乐,无意遇上乔峰改变了她,使她从天真活泼变成温柔懂事,她的一生很短,然而她这绿叶一凋零,乔峰的牡丹也逐渐褪色了。阿碧阿朱阿碧是一对,一红一绿。一个活泼,一个温柔,阿碧是温柔到十二分。据说苏州姑娘天下最美,不只是美在面貌,而是胜在神情、说话、体态、举止的极度风致、委婉温柔。阿碧就是苏州姑娘的特写吧?若苏州姑娘都像阿碧那样,苏州大可叫做“温柔乡”了。为了突出阿碧说话的温柔婉转,在她出场时,金庸别出裁地让她说一种“改良苏州话”,据作者,只是意思意思,若认真用苏白,读者便完全看不懂了。果然,阿碧的“吴侬软语”教人着迷,她何须用软鞭奏出音乐?她说话就像音乐一样好听。照看,苏州姑娘所以“最美”,还不但在神情说话举止温柔讨好,教人飘飘然,更在懂得布置环境、营造气氛,人未出现,已惹人暇思。请看金庸如何写阿碧:“只听得唉叹声响,湖面绿波上飘来一叶小舟,一个绿衫少女手执双桨,缓缓划水而来,口中唱着小曲,听那曲于是:‘菡萏香连十顷波,小姑贪戏采莲迟。晚来弄水船头滩,笑脱红裙裹鸭儿。’“读者又哪知道这小曲音调怎样?但是曲词意境音节优美,教人顿时产生许多含糊但美丽的联想。这时才说阿碧模样:“只见那少女一双纤手皓肤如玉,映着绿波,便如透明一般。”那时读者已如段誉那样“心魂俱醉”;待等她启朱唇、发皓齿,斯斯文文的苏白起来,哪有不感到阿碧就是天下最温柔可爱的一个少女?阿碧好音乐,阿朱擅调香露;阿碧住在“琴韵小筑”,阿朱住在“听香水榭”;人风雅、嗜好风雅,连住处的名称、所烧的小菜都风雅,其实,阿朱阿碧本身都是道具,衬托出燕子坞参合庄的特殊气氛、“姑苏慕容”的不凡气派。阿朱阿碧是服侍慕容复的小丫头,起初两人一般心里只记着慕容复,后来阿朱随乔峰去了,慕容复恢复“大燕”幻梦破灭而痴呆,身边只余阿碧。那时她的十分的温柔之中,变成有七分凄苦,使人怜惜无限。焦宛儿焦宛儿是《碧血剑》里金龙帮主焦公礼的大女儿,这位姑娘办事周到,应对得体,很值得欣赏。焦公礼被闵子华等人上门寻仇,自分知必死,吩咐女儿带了幼弟先行逃命,他说,只有金蛇郎君才能救他。袁承志听到了,决意相帮,他取得证明焦公礼清白的证物,叫焦宛儿到他所住的客店来取。宛儿知道事情重要,不急着回去,却到客店堂中坐下,召掌柜的来,说出金龙帮切口,吩咐他道:“我是焦大姑娘,你到我家去把我的师哥们都请来。”待众人都来了,才在他们保护之下带着证物回去。岂料仍不能解决冤仇,终于也要袁承志出马,与闵子华及洞玄联手的一对比试。观斗的郑云起好赌,拿出三百两金子赌闵氏一对赢,其他人见袁承志是个生面少年,都不肯下注,焦宛儿褪下宝石镯子说:“郑大伯,我跟你赌了!”那邓岛主见镯子宝光灿然,不肯占小辈便宜,就加了六千两银子。接着,受了袁承志折辱的“飞天魔女”孙仲君也要赌,她赌一截断剑,赢了要刺人一个窟窿,自然更没有人接受挑战。焦宛儿恼恨她砍断了师兄罗立如一条手臂,竟跟她赌了。两份赌注,一份豪爽,一份激烈,但两份都是为报袁承志仗义出头的盛情,焦宛儿确有气度。后来焦公礼被人用闵子华的匕首暗杀,宛儿领着同门找到仇人踪迹,虽然报仇心切,却不忙动手,先找着身为武林盟主的袁承志主持公道,不但袁承志暗赞她年纪虽小却精明干练,沙天广更公然赞她做事周到。后来证明果然没有小心错,原来闵子华是被人陷害的,宛儿为了查探真相,勇敢地伏于何铁手轿底,跟至禁宫门外。袁承志携宛儿罗立如夜探宫禁查访仇人踪迹,温青青因见袁承志与宛儿躲在床底而醋意大发,宛儿为免恩公与恋人闹翻,马上寻来罗立如,要求袁承志将自己许配师兄,她敬重师兄,也知他倾慕,不过女儿家这样做,究竟仍是委屈自己,她的明白事理也就更可贵了。 五阴险狠毒 周芷若看初版《倚天屠龙记》,开头很喜欢周芷若,她出身高贵而又身负着血海深仇,人又美丽而温婉,又好心肠又温柔熨贴,在汉水舟中喂重伤的小张无忌吃饭,像长姊那么亲切,使人感到这对小人儿之间早有缘分。不料看下去大失所望,张无忌爱上霸气十足的赵敏,而周芷若居然变了阴毒奸人,很不是味道,对周芷若的变化尤其不能接受,老是觉得其实是金庸中途变卦,为了使张元忌的移情别恋为读者接受,不惜教二女忠奸对调。在新版,金庸似乎作出了许多修订,使全书能够首尾贯彻,一方面减弱了周芷若与张无忌之间的渊源,包括把她的身分改写船家贫女,又加了许多伏笔,使她转变的过程较有踪迹可寻,另方面又加强赵敏的可爱及她为张无忌所受的屈苦,使她更能得到读者同情,使人觉得她和张无忌的结合是适当结局。初版的细节有许多已记忆模糊,但新版的故事似乎着重强调周芷若本来是个良善女子,在师父灭绝师太难违的命令之下才被逼行恶,最后变成罪孽深重的坏人;她的恶行非出自愿,所以值得同情,至少殊堪怜悯。我觉得这个说法很难接受,首先,周芷若的个性似乎并非一味无限度柔弱顺从,灭绝师太选择传她掌门人的铁指环,是看中她的坚强和机智,把她一切作为推在毒誓、师命之上,不但过分强调她的柔弱,与她有主见。有谋略的个性矛盾,而且一人做事一人当,不是一句“非出自愿”便推委得掉的。不过,合不合情理也好,最后渐渐变成邪恶阴毒的周芷若却写得十分突出,婚礼中赵敏突然出现,张无忌不顾一切随她而去,周芷若怒碎珠冠、撕破大红喜服腾空而去,简直像《画皮》的妖魔现身,而争夺谢逊一段,她施展长鞭和九阴白骨爪,又阴风阵阵,鬼魅味道令人想起梅超风。周芷若是个精神极度困扰的女子。李莫愁“赤练仙子”李莫愁最令人难忘的是她的“主题曲”: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透过李莫愁,《神雕侠侣》使元好问这首《迈陂塘》,传遍今日民间,可能起初连金庸自己也预料不到。可能他原意不过是塑造一个美若天仙、毒如蛇蝎的女魔头,用轻柔凄婉的词句,衬托出她的血淋淋武功,使她更加可怕。这首词的流传是意外收获了。问世间,情是何物;问李莫愁,她未必答得出,她所以常歌此词,是因为她自以为一生为“情”所役。她热恋的人娶了别人,她既哀且愤,誓要报仇,杀这横刀夺爱之人的全家。“情”之为李莫愁,简单地说,就是占有。《神雕侠侣》既是写“情”之作,最先轻歌出场的李莫愁便是点题。但金庸显然不同意情是占有,他穹杨过与小龙女之间的情、公孙绿萼对杨过之情,甚至郭襄对杨过之爱慕关注,基本精神都是自我牺牲,甘愿舍弃自己性命成全对方,而不是夺去对方的性命而满足自己。李莫愁这个误会真是殊不美丽。她杀人全家,双手染满鲜血,不见自己的凶残,只为自己相思无着落而黯然销魂,到最后,终于自己也为“情”所毁。她身中情花毒,难逃一死,于是自投焚烧着的情花丛中,全身着火,但兀立不动,至死犹歌:问世间,情是何物,读者虽然难以同情李莫愁的所为,但也不能不被这凄厉场面所感动。“赤练仙子”其实最是无情,看她怎样冷血对待自己的忠心弟子洪凌波便知。然而,金庸却写了一段关于李莫愁夺了襁褓中的郭襄,意图威胁黄蓉,但竟被小婴儿激发起母性,反而柔情无限地抚她入睡,以平常用作杀人武器的尘拂为她赶蚊子。大概金庸想说的,人不是生来凶残的,为情自毁,也可说是李莫愁的悲剧。梅超风读过《射雕英雄传》的人,没有不记得“黑风双煞”的。江南七怪黑夜在荒山恶战黑风双煞的惊心动魄之处,像人与鬼怪之间的搏斗多于武林人物之间的打斗,梅超风长发飞舞、在月下荒山以“九阴白骨爪”插入活人靶子的头顶,满手鲜血脑浆,令人想起吸血僵尸。童年的恐怖经历印象分外难以磨灭,恶战“铁尸”梅超风、慌乱中刺死“铜尸”陈玄风,是郭靖童年最可怕的经历。荒山一战,“铜尸”丧命,被江南七怪打瞎的“铁尸”却逃脱,她到处追寻杀夫仇人报仇。梅超风是《射雕英雄传》最残忍可怖的人物,但同时又是最可悲可怜的人物。她突然在完颜烈王府花园出现,被黄蓉一口喝住,读者才知道原来这妖魔似的“铁尸”以前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做“梅若华”,拜在桃花岛黄药师门下学艺,才改为“梅超风”。同门的师兄弟都以“风”字排,陈玄风原是师兄,两人成为情侣,此外还有陆乘风、曲灵风等人。黄药师的夫人为他从周怕通处骗得一部“九阴真经”,梅超风与陈玄风偷了逃去躲起来练习,黄药师大怒之余打断了徒弟的腿,把他们逐出师门,冯蘅为黄药师苦苦再努力追忆经文默出,终于心力交瘁,难产而死。梅超风,陈玄风便成了相依为命的一对夫妻,陈玄风死后,十多年来梅超风便了然一人,过着孤独、痛苦而黑暗的日子。把梅超风比作自悔偷灵药的媳娥,未免有点怪诞,然而梅超风的确是怀念师父、后悔偷经。在归云庄无意重见恩师,她掩不住渴望重归师门的心情,宁愿自己斩去双掌,以废掉从“九阴真经”上学回来的高强武功。终于,黄药师与全真七子搏斗,欧阳锋在背后施袭,她奋身扑在黄药师背上,为护他舍弃了生命,临终之际,黄药师让她得偿心愿,她死后,黄药师以她的尸首为“武器”,为她报仇。无论是否同情这两个人物的所为,读者都会被他们之间的感情感动。更值得指出的是,梅超风这个人物的完整。她的故事一早便有伏线,正好显示《射雕英雄传》的结构比较严密。康敏《天龙八部》是金庸小说中气魄最大的一部,乔峰是《天龙八部》中气魄最大的一个英雄人物,而最能表现他的气魄的一场,是他在杏子林中临危不乱,以绝顶机智及盖世武功,把帮众叛变消灭于无形那一场,但在叛变图谋消灭之后,乔峰还是避不过被逼下台的命运,而逼他下台的人,竟是一个娇怯怯的女子:丐帮长老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在杏子林这场,她扮演的是传统“寡妇伸冤”的角色。她坐在小轿中由人抬到,全身缟素,含泪垂首,端庄严谨,一开口便以“未亡人”自称,句句不离“为先夫报仇”,声声要求帮中长老为她“作主”,含悲带泪,令人测然。她没有一字直接指责乔峰杀害马大元,但句句影射他是杀人凶手,而且杀人动机是为了毁灭自己来历的证据。在她要求之下,徐长老当众念出透露乔峰是契丹人的书信,终于使他不得不抛下打狗棒,只身飘然而去。看这惊心动魄一幕的读者,正如乔峰自己一样,只隐隐感觉到此事背后有一个巨大阴谋,但直至最后也万万料不到,原来这位温文怯弱的马夫人,正是发动这个令乔峰身败名裂的阴谋的人,而她恨极了乔峰,只因乔峰对她看少了两眼。没有料到,是因为大家料不到“马夫人”这个面具之下的是康敏,段正淳的前度情妇,一个自骄容色绝世、一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便处心积虑将之毁掉的蛇蝎美人。小姑娘时得不到花衣裳,她便把邻家少女的花裳剪碎;做不成段正淳的王妃,她便骗段正淳喝下迷魂毒酒,要用最残酷的手法弄死他,而最可怕的,是她一边折磨人,一边还尽情施展媚态。她恼恨乔峰,是因为几年前洛阳城摆百花会,她自以为一身打扮加上娇丽姿容;足可颠倒众生,但乔峰却对她视而不见,于是她便感到被他蔑视了,她的报复,害了乔峰,更赔上了阿朱一命。西谚有云:“地狱没有比被蔑视的女人更猛烈的怒火”——康敏正是一个“被蔑视的女人。”瑛姑有时一个角色特别令人难忘,并非因为她个性突出,而是她有一段引人入胜的故事。《射雕英雄传》的瑛姑便是一个例子,这位女士暴戾急躁。阴鸷狠毒,为报仇而借刀杀人,绝不可爱,但与其说她可厌,毋宁说她可怜。先是黄蓉被裘千仞掌击之重伤,郭靖背负着她逃走,黑夜闯进密林之中,却原来林中道路是按五行奇门之术,人工布置而成。黄蓉自幼跟着父亲熟习此术,于是指点郭靖如何行走,终于走出丛林、越过泥沼,进入建在泥沼之中的一方一圆两室组成的房舍。进得门来,只见一憔悴白发妇人蹲在细沙上苦苦计算一道算题,黄蓉忍不住叫破答案,她猛抬头,这才发现她一张脸上半苍老,下半青春犹少,是一位可怜未老头先白的绝世佳人,她就是瑛姑。这一段,未知瑛姑是何人,但见她苦修数学,不料半生苦学,不及一个妙龄少女,她的失望,真是使人恻然。黄蓉与她论数,却又使人看得津津有味,加深了对瑛姑的印象。后来郭、黄二人找到一灯大师疗伤,瑛姑紧随上山寻仇,她的身世方始大白,原来她本是一灯大师仍做着大理王爷的一个妃子,因爱习武,遇上了在宫中作客的老顽童周怕通,两人发生了一段短暂情缘。周伯通“知错”离去,瑛姑却在宫中思念他。瑛姑十月怀胎,诞下老顽童的儿子,后来被裘千仞蒙面假扮侍卫击至重伤,图谋她求段王爷消耗功力相救。谁知他看见孩子裹身的肚兜,绣着鸳鸯戏水及词句:“四张机,鸳鸯织就欲双飞……”正是她先前送给周怕通的锦帕制成,竟因妒恨不肯出手。瑛姑见着孩子在痛苦中垂死挣扎,头发为之变白。从此复仇、救周怕通出桃花岛,成为瑛姑的生存目标。虽然瑛姑个性很不可爱,而老顽童做谁的情人也很难想像他有半点浪漫,但听一灯述瑛姑的故事,念《四张机》的哀艳词句,仍深深感到其中缠绵绯恻之意,这就是金庸的本领了。毛东珠《鹿鼎记》里的皇太后,是个耐人寻味的角色。韦小宝杀鳌拜,立了大功,跟康熙去朝见太后,只觉得她是个“三十岁左右的贵妇人”,但夜里追踪海大富到慈宁宫,却发现她是完全另一个面目。原来这位太后不但是武林高手,而且还会使“化骨绵掌”,用这“化骨绵掌”暗杀了顺治宠爱的董鄂妃、妹妹贞妃及儿子荣亲王,又杀了康熙生母孝康皇后,是潜伏深宫的一名杀手。顺治因伤心宠妃逝世,到五台山清凉寺出家做了和尚,但他的亲信太监海大富留在宫中,暗中侦查董鄂妃母子死因,海大富利用“小桂子”与“小玄子”之间的比武游戏,终于查出了隐伏在深宫之中的杀手竟是皇太后。海大富夜访慈宁宫与太后那段对话,惊险,曲折离奇,百看不厌,简直如雅嘉花姬丝汀的侦探小说看到最后水落石出的大结局。金庸一面明引正史资料,一面自由创作,写成这段故事,真是奇才。但更离奇的还在后头:这皇太后根本是假的,她是神龙教派去寻四十二章经的教徒,真名叫毛东珠。这里,金庸又忍不住故弄玄虚,把毛东珠说成毛文龙的女儿,这毛文龙是历史人物,崇侦二年为袁崇焕所杀,这件事金庸在附录于《碧血剑》的《袁崇焕传》里也有详细叙述过,金庸喜欢开历史的玩笑,这又是一例(其实郑克爽接掌台湾时不过十二岁,小宝和一个十二岁的人争阿珂?^c^--东方剑)假太后是毛东珠,真大后仍在人世,被假太后禁锁在寝宫里的大柜内。毛东珠不能杀她,因为要在她口中套出一个大秘密。假太后在九难逼迫之下现形,康熙在韦小宝告密之下前往查究,恰与情夫相聚的毛东珠逼得逃出宫禁,真太后终于逃出生天。毛东珠回复本来身分,角色便薄弱得多了,最后,她还是和情夫重返宫禁,企图再次向真太后逼供,但阴差阳错,在躲在轿中离去时被归辛树夫妇所杀,做了康熙的替死鬼。其实毛东珠做冒牌皇后、进而变成冒牌太后太久了,那些冒牌身分可能远较她真正身分更有真实感。她对康熙的态度,跟海大富说起董鄂妃时的醋意,一点也不像假装,或可惜用一句话:“假作真时真亦假。”紫衫龙王“四大护法,紫白金青”,而四大护法之中,以“紫”为首,“白眉鹰王”,“金毛狮王”,“青翼幅王”相继出现,各有震慑人的气派,但名号气派最大、四大护法之首的“紫衫龙王”,不但是个女子,而且是个混血波斯美人,那真教读者大出意料之外。紫衫龙王黛绮丝,即是初次在蝴蝶谷出现的神秘人物“金花婆婆”,这位老婆婆,体态龙钟,又频频咳嗽,似乎久病缠身,扶着孙女儿似的一个幼女,但武功高强狠毒奇异,不知是何来历,本身已是一个耐人寻味的人物;到后来原来“金花婆婆”竟是美艳的“紫衫龙王”乔装假扮,更加出人意表。但是这两半其实是合并不起来的;分开的两个意外,合起来不是一个教人拍案叫绝的谜底。首先,从谢逊口中,发现“紫衫龙王”其实是波斯美女黛绮丝,是微微令人失望的,“白”、“金”、“青”的特征是与他们本人有很深的关系:白眉鹰王不但生有白眉,而且是天鹰教主,金毛狮王金发之外,确有雄狮的威猛,青翼幅王既有高强武功而需要吸血,但紫衫龙王只是碰巧穿着紫衫,她似乎除了那一次水底功夫出色之外,武功并不怎样,“紫衫龙王”似乎是众人出于感激与倾慕所送出的美号,而不是黛绮丝有符合这个称号的气派。“紫衫龙王”与“金花婆婆”之间的连贯性也含糊不清。黛绮丝嫁了“银叶先生”(为何叫做“银叶先生”?)住在灵蛇岛,生了小昭,后来小昭怎样离开她?她又怎样找到殷离做徒弟?黛绮丝最急切的任务是找到了“乾坤大挪移”秘法,她又扮成“金花婆婆”跟蝶谷医仙寻仇作甚?又为何与谢逊作对,要夺他的屠龙刀?这一连串问题,勉强要答不是不可以,但答案就是十分敷衍,不能令人满意。黛绮丝原来还是明教波斯总教的“圣处女”,因动情下嫁银叶先生,违反了教规,要受火焚之刑,这加在一起,实在太复杂了,不过,说到底,“紫衫龙王”这名号仍是无限惹人暇思。 六天仙化人 石洞仙子《天龙八部》美貌女子极多,但最系人心的,不是段正淳的精采情妇或她们的出众女儿们之中的任何一位,而是无量山石洞中的一个以玉石雕成的女子雕像。这个玉像,早在故事的开始,除了钟灵之外别的女主角还未有踪影的时候已经出现,她的神秘身分笼罩全书,一直到第四集近终结时才揭开谜底,可惜的是,这谜底令人十分失望。玉像出现的一段情节,金庸写得十分引人入胜。先是段誉被人追赶,慌不择路,闯入无量派禁地“玉壁”,又狼狈地滚下深谷,却原来谷底有湖,花树围绕,仿似仙境。段誉夜观月下玉壁,看见壁上有七彩剑影,斜斜指着一块巨型岩石,他仔细扳开岩石上的攀藤附葛,发现了石后的秘道。这条秘道,竟然深入湖底,秘道尽头是一间石室,以整块水晶为窗,引人湖水之光,室内渺无人踪,灰尘堆积,但壁上遍悬铜镜,石桌上散布梳蓖钗环,竞是个女子幽居的闺阁之地。到此,读者心中早已渴望知道,究竟是哪一位自惜容颜的美人,在此与世隔绝之处独个儿自怜?后来又为何遗弃了这个精心设计的住所?石室中另有石室,段誉推开了内室的暗门,又走下一道石级,再推开另一道门,“眼前突然一亮”:原来是一个宫装美人,手持长剑,对准了他的胸膛。他回过神来仔细察看,才知这是一座白玉雕成人像,以黑宝石为眼珠。真人头发为发髻。穿了丝罗衣裳。段誉观之良久,只觉这玉像眼神不离左右,神情难以捉摸,“似喜似忧,似是情意深挚,又黯然神伤。”段誉就是在此石室中学会“凌波微步”及“北冥神功”两件有时灵验、有时失灵的护身法宝,但更重要的是,他获得了一幅这位“玉洞仙子”的画像。她是谁?她为何愁深若此?这是何门何派的武功?这些问题,在故事此后发展中一直令读者念念不忘,而特别是“她是谁?”这个问题。玉语嫣、王夫人一出场便引人注意,不但因为美貌,而是读者急着知道:“究竟她们和石洞玉像是什么关系?”旧版《天龙八部》的玉洞仙子的身分,始终没有答案。先以为是王语嫣,但她天真稚气,不像玉洞仙子那样幽怨。接着又以为是王夫人,但是她个性骄横,不像玉洞仙子般妩媚婉转。那么玉像是谁?为什么王氏母女跟她那么酷肖?后来画像愈出愈多,虚竹遇见无崖子的木屋中是一幅、西夏公主殿中是一幅,十分逼肖,又未必同是一人。后来亦没有结局。照我猜想,可能金庸最初写石室玉像时,心目中没有一个确实大纲,只有无穷的可能性。随着《天龙八部》的故事热闹异常地作多方面发展,他便把这一开始时出现的玉像忘掉了。后来新版从头检审,发现这个漏洞,于是着手修补。前面加些“伏线”,诸如石洞壁上的“秋水妹”、“逍遥子”等题字,以便首尾呼应,玉像的真身是无崖子的师妹李秋水这个谜底更加笃定。不过谜底笃定,更令人失望,而表面证据的完美,不能掩盖艺术精神上的支离破碎。按照新版,玉洞仙子原来是个性凶残的老太婆李秋水,她年轻时击败师姐情敌,与师兄无崖子搜集了天下武学典籍,在石室隐居,生了一个女儿,嫁到姑苏王家,王夫人与段正淳相好,生下王语嫣,因此三人相貌相像。相像到如此惊人地步,固然难以接受,但原来还有第四个相貌完全相同的人,就是李秋水的“小妹子”。无崖子身畔是姐姐,心中却是小妹,因此雕刻成的玉像、笔下的画像,自动变成小师妹,但这小师妹全书未出现过。故事说,无崖子雕了玉像,成天痴痴地看着玉像,反而对李秋水不感兴趣,终至不欢而散。希腊神话有派格美利安,雕成石像格里狄亚,从此不屑看世上美女,深深恋上了自己的创作品。这个富于寓意的神话,后来成为萧怕纳名剧《派格美利安》,又改编为荷里活电影《窈窕淑女》。那么无崖子的玉像故事又有什么寓意?好像没有,因为故事拖着一条尾巴,无崖子离开石洞继续授徒,而李秋水不知怎地跑到西夏,做其西夏国王妃子去了,未知西夏公主,亦即虚竹的“梦姑”,是否又是生得与祖母李秋水一个模样?香香公主金庸小说的女主角虽然差不多个个都美若天仙,但坦白说,我并非个个都喜欢,事实上,有三位小姐我认为十分讨厌,香香公主是其中的第三个。《书剑恩仇录》电影、电视剧拍过不知多少次,据说每次的最大问题都是哪里找到一个适合扮演香香公主的女演员,因为金庸把她写得太美、太好了,在读者心中留下太深的印象,若找来的演员不符合读者心目中的理想,便会教人大失所望。我不认为世上有谁可以演得活香香公主,因为她根本不是一个可以置信的角色,不为她太美丽或心地太善良,而是她的智力太低、太不明世事,任何一个十岁以上的女童,即使在温室中长大,也不可能有这样的表现,但香香公主已一十八岁,生长在战患连年的时代,居然小花小鹿地一派天真,真是匪夷所思。唯一解决办法是把她写成天生弱智女郎,外表美丽得令人一见倾心,但心智逗留在女童阶段,仍然一派天真善良,于是使人在倾心之际,更深感惋惜,于是又更加怜爱,这倒可置信。问题是香香公主不是弱智女郎,因此她的天真便没有真实感,我的感觉是,这是一个做作的姿态。无论作者在故事里怎样强调她一举一动完全出自肺腑真诚,我也没有办法相信。我个人非常不喜欢天真状的成年女子,因此非常不喜欢香香公主。而且看她的“天真”怎样伤害别人。她手指头也不必动便抢去了姊姊霍青桐的心上人,若是让别人抢去心上人还可以愤恨、指责,至少可以避开不见,让天真可爱的香香公主抢去,却是连伤心也不敢表露,只怕刺激她的小心灵。看到她和陈家洛追寻霍青桐至天山双鹰处,晚上跟他们玩砌砂堆游戏那段,觉得这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公主娘娘,简直讨厌之极。不过,香香公主毕竟只是一个姿态,没有多大内容,所以在我最讨厌的金庸女子中,只是排名第三。王语嫣我第二讨厌的金庸女子是《天龙八部》的王语嫣。这位小姐,在旧版芳名叫“王玉燕”,而且有一大堆理论注释,意谓名字不必钻牛角尖,比如“玉燕”,乍听甚俗,但细想之下,形态优美,与这位天仙化人的姑娘非常相配云云。后来不知是否没有达到意想中的“化俗为清”的效果,新版改为“王语嫣”,由段誉新注:“妙极!妙极!语笑嫣然,和蔼可亲。”其实两个名字,都不知哪个比哪个更糟糕。这位王谢堂前玉燕般的小姐,连名字也这许多堆砌,其他就更不必细说了。她自己爱长篇大论地发表意见,有薛宝钗小姐的遗风,论其迂腐,则可与段公子分庭抗礼,其实两人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不同之处,是段公子一般出于善心,王小姐则是满肚子学问,不吐不快,有教无类,总之什么人的武功,也得评论指点一番。这等饶舌,自然讨厌。王小姐思慕表哥,就如段誉倾心于她,而她之冷淡段誉,又如慕容复冷淡她。然而段誉心地仁厚,毫无架子,倾慕之情博得公众同情,王小姐心中除了对表哥迷恋之外,别人生死她全然无动于衷,因此冷淡段誉引起公愤,受慕容复淡则大快人心了。当然,讨厌王语嫣跟喜欢段誉这名谐角颇有关连,但也不全跟段誉有关。她根本就矫扭做作,动辄拿出大小姐的样儿,但既无风度,亦无原则,利用段誉对她的感情让他代她的心上人去送死,不可谓不是天性凉薄。一个女子,就算心有所属,不能接受另一个男子的心意,那也得感激他、尊重他的感情,像王语嫣那样的举止,又岂能不令人反感?其实想想,金庸也开了这位高贵小姐的玩笑,一时让她芍药烟笼般出场,转眼又让她衣冠不整地困在草房中;一时让她月光下作清露晓芙,忽然又让她掉下泥浆臭井。她的痴情可笑多于可怜,是个喜剧角色多于严肃角色,因此虽然讨厌也不顶讨厌只是第二讨厌。小龙女小龙女是我最讨厌的金庸女子。杨过是我最不喜欢的金庸侠士,因此《神雕侠侣》是我重阅得最少次的金庸小说。小龙女大概是最多人知道的金庸女主角,而她最为人知的特色与事迹是:一、她是天仙般的人物,白衣飘飘,不食人间烟火;二、她被人强奸;三、她与杨过师徒相恋;四、杨过对她一往情深、生死相爱,伤心痴等十六年后,仍然自杀殉情。小龙女的故事,本来寓意是个仙女下凡。金庸起初为小龙女塑造了一个清冷不可侵犯的形象:住处是“活死人墓”、修练的是摒除一切凡人情感的“玉女心经”,谢绝外界接触,攻则自林中放出玉蜂,传话则以琴音代言,俨然世外高人,或是广寒宫里的嫦娥,这个造型,起初是十分成功。但再看下去,小龙女的角色便复杂暧昧起来了。她不食人间烟火,并非天然恬淡,亦非勘破世情,而是简简单单的禁欲。唯是禁,所以更突出了欲念。更增强了欲的诱惑性。到最后,玩火的人自然被火焚烧,小龙女功力毁于一旦之后,感情比常人更激烈、更难自控。她的故事不是仙女下凡,是妙玉遭劫: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禁欲原是欲的游戏。请看小龙女与杨过解衣坐在花丛中合练玉女心经内功一节便知。这段情节的整个布局,根本是典型香艳小说桥段,作者边述边说两人如何心地纯洁、全无邪念,亦与典型色情小说无异,小龙女角色可见如何暧昧。色情游戏有何不可?略为虚伪亦是当事人本身的问题,但这种游戏,往往伤及他人。心地纯洁的杨过、小龙女可以了无挂碍,只不过是凡人的小道士君志平可不能自制。这不是说尹志平强奸小龙女无罪,而是说清高的人要不就真的遁世,若是身在凡间,那就请尊重凡间的规矩,以免误己误人。很多人认为小龙女被奸“失身”,是金庸大胆突破传统,其实这倒不足为奇,看过《苔丝姑娘》及《红字》的读者,都会记得作者怎样以女主角被强奸、通奸的背景,衬托出她们精神的贞洁。我不认为小龙女被强奸有何难懂,不过,我觉得过分强调肉体的贞淫,本身已是肮脏,一个女子的贞洁成为公众兴趣,已落了意淫的陷井。我认为远比小龙女的贞洁难处理的,是她的思想纯洁、不为世俗虚伪所沾染、不为俗礼所规限。究竟她应该“纯洁”到哪个程度,真是极难把握,何况,不为世俗规限沾染,与不懂得虚伪、不知道俗礼是有分别的,不能混淆,仙人洞悉世情而不为沾染,不懂世俗的是BabesintheWood--在树林里迷了路的小孩子。小龙女的个性一时是仙人,一时是孩子,很难捉摸。《神雕侠侣》前半部的小龙女冷漠严峻、高高在上,是世外仙姝,后来破戒动情,变为感情炽烈的凡人。这段以她被尹志平迷奸、误以为是杨过,而杨过又懵然不知,致令她伤心离去为止,从头至尾,她从未表现得天真幼稚。但到了故事第二部,杨过寻觅小龙女,遇上了郭靖黄蓉等人之后,小龙女再次出现,这时的小龙女变得像一个不懂事的天真的小姑娘一样,连语气也稚嫩起来。她和黄蓉的对话,跟在故事前半部与孙婆婆、李莫愁等人说话的语气完全不同。黄蓉问她是不是喜欢杨过。她说:“是啊,你们为什么不许他跟我好?”问她是不是打算住在古墓里不回来,她说:“是啊,出来干么?外边的人都坏得很。”为什么有这样的转变,令人难以明白。后来与杨过同室而睡,她仍横卧绳索上,金庸说他们“二人虽然同室,却是相守以礼。”若是男欢女爱出于自然,这又是什么礼?问题正是小龙女没有说过一句自然的话、作过一件自然的事,作者怎样解释也没有用处。世上有一类人,自己从不做坏事,但是别人专门对他们做坏事;他们从来没错,错的永远是别人,那是什么缘故呢?是他们命苦?是世人特别坏?有这可能,但还有一个可能是,在凡间,所有人都懂得保护自己,就如有先天防疫效能一样,平常别人的刀箭不会使自己受到多大的损害,但这类人不然,他们特别天真纯洁,特别不设防疫效能,因此走到什么地方都受到损害,什么人都对他们不住。我不同情这类人,我认为他们轻易陷人于不义,谁碰着他们都准倒霉。小龙女就是这类人。郭靖、黄蓉是很坏的人么?很爱害人么?但偏偏就全家都对她不起、对杨过不起,师徒相恋为世俗不容,任何当时的人都应该知道:独小龙女不知道。知道不等于接受,不管世俗如何,自己迳自去做,并无不可,但是不必跟俗人说明,不能逼世俗接受。说了出来,世俗反对,应视作正常,独小龙女一面公告天下,而天下人自然而然横加阻挠之时,又以受害人自居。当然同情她的小读者们为数不少,读者自然认为是社会的错,我年纪大了,我认为怎样对待社会,是个人的抉择,在反世俗的路的人,应有适当的心理准备。其实金庸不见得很支持年长女子与年轻男子之间的恋爱。杨过与小龙女结为夫妇,金庸特别注明:“小龙女长于杨过数岁,但她自幼居于古墓,跟随师父修习内功,摒绝思虑欲念,杨过却饱历忧患,大悲大乐,因此到二人成婚之时,已似年貌相若。”虽然结为夫妇,却没有做过一日夫妻,要等到十六年之后,才可以真正一起,金庸又补充:“两人久别重逢,反显得杨过年纪比她为大了。”我认为作者未免拘泥。若相爱可以忘年,不必规限于世俗之见,又何必郑重解释外貌谁长谁幼?萧伯纳喜剧《康狄达》中,少年诗人爱上中年女人,为她婉拒,她劝他道:“你要对自己说:我三十岁时,她是四十五;我六十岁时,她七十五……”少年接口:“一百年后,我们是同一个年岁。”这才是超脱世俗之见。陈圆圆金庸小说美女特多,但怎样才算得是“美”?是否只如西谚所云:“美貌来自看的人的眼中”?或俗语所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在金庸小说众女之中,若问以谁最美,答案必然是“陈圆圆”,因为金庸是以“天下第一美人”的角度去写陈圆圆的,看他怎样写陈圆圆之美,便知在金庸心目中,“美”为何物。金庸在两套小说中写过陈圆圆,在《碧血剑》中只是短短一段,在《鹿鼎记》中有颇长的一场,两处都故意避过具体地描写她的面貌,两处都刻意形容别人看到陈圆圆的反应。在《碧血剑》中,满殿将领兵卒登时为她着迷,先是目瞪口呆,仿佛被她勾魂摄魄,继而疯狂,拥前要抱她大腿、呼叫着撕裂自己衣衫,蜂拥而至争着要多看她一眼,总之丑态毕露、情难自禁,连甚有定力的正人君子袁承志见了她,也“不由得心中一动”。《鹿鼎记》中的描写更生动,韦小宝一见陈圆圆,“张大了口竟然合不拢来,刹时间目瞪口呆,手足无措。”陈圆圆一笑请他坐,他“茫然失措,双膝一软,跌坐入椅,手中茶水溅出,衣襟上登时湿了一大片。”金庸的意思很明显,美即使是主观,也是符合大众的主观,而非只一人或“情人”的主观。美是很原始的一回事,从看到发生生理反应不过是一瞬间。但金庸所说还不止此。他没有描写陈圆圆的面貌,却有描写她的声音言语神态。在《碧血剑》那段里,陈圆圆“莺声呖呖”,“目光流转,每个人和她眼波一触,都如全身浸在暖洋洋的温水中一般,说不出的舒服受用,”《鹿鼎记》里陈圆圆“嫣然一笑,登时百媚横生”,说到自己身世,忍不住流泪。韦小宝不明她说什么,“但见她微笑时神光离合,愁苦时楚楚动人,不由得满腔都是怜惜之意,只觉得就算为她粉身碎骨,也是甘之如饴……”简言之,魅力生自神态。写香香公主时犹需说她白皙、体有异香,到陈圆圆,什么具体的形容词也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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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灿同学的电脑被老爸给砸了。那可是花了他两万大洋的顶级配置,光是2G显存、核心频率达3600MHz的骨灰级显卡,就占了整机投资的二分之一强!这种“火星配置”只适合李同学这样的“火星玩家”。 这个人间惨剧得从“金庸世界”这款网游说起。 “金庸世界”是武侠背景,但是操作上又跟一般的RPG游戏大相径庭,很有FTG格斗游戏的感觉,如果用旧有的游戏分类来衡量,勉强算得上是ARPG。 全3D的人物每一个关节每一块肌肉都可以被玩家操控,细致入微的设计令人叹为观止,当然,这样的一款游戏,要想如意的操控,难度是相当大的。 不过游戏兼顾了各类玩家,想尝鲜的玩家只要会拿武器砍怪也能上手,至于骨灰级的、追求尽善尽美的玩家,这款变态的游戏则有可能耗费掉他毕生的精力! 那天晚霞满天,火烧云将城市染成灿烂的金色,“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可以预见明后几天又将是连续的艳阳高照。将近40度的高温已经延续了半个月,这个傍晚的天相足以让绝大部分市民冲着天空竖起中指。 扒了几口饭,李晨灿就将自己锁进卧室,准备通宵达旦的在游戏里滋润一把。 “金庸世界”公测才两天,李晨灿不过是早上才注册进去,他习惯于在每款新游戏出来之后,把客户端下载下来测试一番。 新手随机出生在无名的小村,李晨灿现在就在村外打怪。他的运气不错,在捅死了几个小怪之后,竟然刷出了一个小BOSS。周围刷怪的玩家也不少,有几个菜鸟完全是打晕了头的,见怪就砍,生怕被别人抢了怪。其实这也怪不了他们,对于大多数玩家来说,多年的游戏生涯就是一部抢怪与反抢怪的血泪史。 有三四个玩家被BOSS秒杀回村之后,开始在世界频道污染环境:“刚才是哪个鸟人把高级怪引到村外竹林的?TMD,以为自己级高了不起是吧?欺负新人的垃圾!” 然后是“混蛋!”“变态!”“没屁眼!”……潮水般的诅咒整屏整屏的刷着。 对于弱者的义愤填膺和无力的呐喊,李晨灿早就司空见惯了的。他屏住气,凝神对付着那只头上长满了小蛇的BOSS——该怪雌性,设计得有点像国外的怪物美杜莎,不过在这里的中文名却非常渣:蛇女。 蛇女虽然是新手区的BOSS,可是能力却暴强。在竹林区,这些10级以下的新人只能杀一些银环蛇、金环蛇升级,而这个蛇女简直就是一个蛇窟,随手一扔,都会丢出三、四条蛇来。 不仅如此,她的皮够厚,血狂多,李晨灿“惊喜”地发现:他的木弓射十箭,拳刺刺五下,才堪堪搞掉她100的血,而这点血,对蛇女造成的伤害,不过是头上的一条小蛇灰飞烟灭而已。 这样看来,李晨灿须得将蛇女头上的蛇全灭了才能干掉她。那乱麻般的一头小蛇到底有多少条呢?李晨灿没时间去数,他须全神贯注地迎战,如果一不留神被蛇女结实地击中一下,铁定就要挂了的。 这款游戏的格斗设计异常逼真,比方说,你站着不动被人推了一掌,伤害会有10,但如果你在对方打过来的同时,往后撤一步,那伤害就会降低到5,甚至如果你的后撤时机准速度快,伤害就会降低到0!将打斗中的卸力细节设计得如此精致,也难怪李晨灿这种技术型的玩家会泥足深陷了。 即使是一般的高手,在新手区碰上这种变态的BOSS,都会一边骂游戏设计师,一边有多快溜多快的。游戏的前期,是升级的时候,不是打装备的时候。 但李晨灿却一点都没有放弃的念头,反而有些莫名的亢奋和由衷的期待。他玩的游戏多,知道现在的游戏流行触发全无理性的偶然事件,这种游戏的设计理念,既讨好那些相信运气的玩家,又给那些绝代高手一片用武之地。 李晨灿相信,只要他干掉蛇女,回报一定会十分丰厚。最次都会掉一堆暗属性的装备,如果运气好,还能掉下无级别的极品。所谓无级别的极品,就是那种0级就可以穿戴,属性好到可以终生佩戴的神器。 神器除了有其它装备没有的附加特性和额外附加属性点,最奇特的一个特性是,基础属性点会随着玩家的级别上升而上升。一般而言,普通基础属性点是级别的二分之一,神器也不例外,但是他可以根据玩家级别的高低进行自动的调节,因此同一件神器,在级别高的玩家手里,那威力要大得多。 “本游戏的第一件神器会落入我手么?” 这个蛊惑人心的预感令李晨灿进入一种极度兴奋的状况,他的十指有规律的轮动着,在键盘上行云流水般的弹动,就像钢琴大师演奏李斯特超难的曲目《鬼火》。 在越来越多的游戏选择一个鼠标打遍天下的时候,金庸世界却反其道而行之,将鼠标给打进了冷宫,一切控制都在键盘上。唯一改进的是引进了光电瞄准头盔,可以代替鼠标起到改变视角的作用。 绝不要怀疑李晨灿十指的灵活性和反应能力。李晨灿的角色名叫什么?无名指。从这个角色名你就可以知道这是个对手指有深刻认识的人,无名指是十指中最笨拙的,可是李晨灿却取名无名指。 如果你想得深些这里面蕴含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 第一,傲气的,睥睨天下的寓意——对付你们,我用无名指足矣。 第二,谦虚的,我只是笨拙的无名指。 但真实情况是,李晨灿是要时时提醒自己,练好无名指是十分重要的。 对于手指的锻炼,李晨灿是精益求精的,他是完成世上最难强度劲乐团乐曲——《非人类》的第一人!这个记录至今无人打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虚拟现实中的李晨灿是一个不断挑战极限的人! 但即便如此,李晨灿要打败蛇女,也绝谈不上游刃有余,他十指如飞,小心翼翼地跟蛇女周旋,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凌晨一点,五个小时过去了,李晨灿才渐渐看到曙光,蛇女慢慢地要变成秃女了。 五个小时不出差错地跟随时可以秒掉你的BOSS周旋,光是这份定力,就非是一般人可以企及的。 支撑李晨灿的信念就是——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越是有不可思议的奖励。 眼看就要大功告成,“咔嚓”一声轻响,他的门锁被人轻轻地旋开,房门开了,一人走了进来。 李晨灿正在关键时刻,垂死的蛇女随时都可能发出最后的爆击。他扫了一眼,见自己的老爸黑脸李逵般的走了进来,不禁心如鹿撞,暗暗叫苦。 他硬着头皮,装作没有发现老爸的进来,手指开始更为快速的在键盘上跳动:“噼啪噼啪”,在静夜之中,键盘的声响是如此的聒噪…… 脾气一向暴躁的老爸竟然没有发作,而是摸了一条凳子塞在屁股底下,无声地陪坐在显示器前。 这安静,真是煎熬人啊…… 良久,李晨灿老爸望着李晨灿跳舞的手指,叹息道:“我从小培养你学习钢琴,你把学到的都用到这上面了吗?” “咳咳……老爸,我就是玩玩……”苍白的辩解。 “你毕业了吧。”不知所谓的问题。 “嗯。”忐忑的回答。 “人家毕业找工作,你却是呆在家里打游戏,我看你不是毕业了,是失业了!你知道吗?每年这个时候,都有500多万的大学毕业生走向人才市场,这是多么大的压力?你应该……” 李晨灿这边已经战斗到了最紧要的关头,蛇女随时都会爆发,那边却听到老爸的语气慢慢的加重,也是随时都会发作…… 他紧抿着嘴,手下快到了极致,想抢在他的老爸发作之前将蛇女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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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能当饭吃,能当钱花吗?”李晨灿的老爸今天的脾气似乎特别好,但是李晨灿知道他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能,老爸,我现在就证明给你看,等我搞定了这个怪,拿到武器就去卖钱,我相信一定可以给你买十条三五!”李晨灿讨好地说,语气里透着三分激动七分不安。 “是吗?如果你要这样去赚钱,那么我跟你妈妈又何必送你去上大学呢?所以——” 说到这里,他虎地站了起来。 几乎在同时,李晨灿搞定了蛇女,蛇女最后全方位变态的血爆,令李晨灿这样的高手都命悬一线,只剩一丝血。 蛇女倒伏之后,地上散了一地的暗金色的装备,倒是没有紫气盎然的神器。但这些暗属性的装备,对于现阶段喜欢挑战BOSS的李晨灿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何况当中有一柄白芒刺目的拳刺,那是他的最爱。 他也顾不上老爸了,手指一跳,就待冲过去捡装备。然而他的老爸突然也发动了,并且表现得像一名拳击手一般的敏捷,劈手就把的键盘夺了过去。 李晨灿看着满地的装备,胆颤心惊地问:“老爸,你干什么啊?你再给我一秒钟的时间好么?就一秒。” 李晨灿的老爸出了一口长气,接过刚才的话头说:“所以——我下了死决心,把你的电脑砸了,让你死了这个念头!” “爸!不要啊——” 在李晨灿的惨叫声中,他那敬爱的父亲没有半点犹豫,将他那限量版的罗技黑金刚双手握住,在膝盖上一顶,一分为二。 李晨灿眼看着显示器里的角色,失去了控制之后傻愣愣地站着,跟显示器外的自己一样的失魂落魄。 周围看李晨灿打BOSS的玩家不少,见了满地的装备,心里既羡慕又嫉妒。等了几秒钟,见刚才英勇神武的“无名指”突然不动了,这才如梦如醒,发一声呐喊,一窝蜂似的冲上去踩在装备上,就像钉子一般的钉在那里纹丝不动。 十秒钟的装备保护时间很漫长,又很短暂。 李晨灿眼见得自己的装备被众人瓜分干净,然后一哄而散,他的心在痛苦的呻吟…… 不过万事总有意外,有一个名叫阿朱的女玩家,走了过来跟他交易,见他没反应,又加好友,还是没反应,就密语说:“我捡了两件装备,一个是女孩子的裙子,当送我好么?一个是拳刺,我还给你吧。我知道你一定有什么事情离开了,我叫阿朱,你上线之后给我留言,我会还给你的。8。” 李晨灿的心在泣血:“好MM,你叫阿朱,我却不是乔峰,我只是个被老父训得无地自容的无业游民……” 李晨灿烂的父亲看他还是盯着显示器,就毫不犹豫地将那超薄的液晶显示器抓在手里,狠命地摔在地下,摔得火星闪烁。然后他抬起头来,语气却还是变态的冷静:“这下你该死心了吧?” 李晨灿感觉毛骨悚然,如果是平时,老爸在自己的头上来一下,扬得重落得轻,那还好一些,可今天他表现得太异常,明明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可是却极力用平静的话语掩饰着自己,这说明他的爆发力还没真正出来。李晨灿想,自己还是收敛一点好,否则还不定会出什么事来。 于是李晨灿将目光转向窗外,心里却在暗暗地祈祷:“千万不要糟蹋我的主机,那才是真正金贵所在啊……” 不过李晨灿这么鬼机灵,他的父亲又怎么会笨呢? 一只熊爪拍在李晨灿的肩膀上:“儿子,我知道你还不死心。” “不,老爸,我死心了,我心如死灰。” “别骗我,儿子,我知道你还惦记着什么,我会做彻底的……” 李晨灿唬了一跳,他在灯光的暗影下,看到父亲那黑乎乎的脸上似乎闪过了一丝残忍的笑…… “老爸,我会惦记什么呢?我最惦记的就是老爸和老妈……”李晨灿极尽谄媚之能事,希望能为自己心爱的主机求得一线生机。 “是吗?你别以为学得你老妈几分幽默,世界就美好了。” 李晨灿低头嘀咕:“跟你在一起,没了那几分幽默,世界一定会很悲惨。” “儿子,不是你爸我心狠,这也是钱呐,我就不心疼吗?但是你这孩子也太不懂事,太顽劣了!所以对你啊,还一定得下猛药!” “爸,你这药下得好,我已经觉醒了,嗯,我现在感觉天高地阔,世界特别美好……明天我就去找工作,大展拳脚,闯出一番事业来……现在我回想以前,自己怎么会那么浑噩呢?那也叫过日子么?真的,以前的我真的太不长脸,太不是东西了……” 李晨灿疼心疾首的模样虽然没有逗乐他的父亲,但至少让他的心里略略好受了些。他叹了口气站了起来,挪步往外走去。 李晨灿心里顿时灿烂:“好啊,终于保住了主机,我的命根子哟……” 没料想,他老爸又回过头来,将主机的线全部拔下来,一只手提了拎出去,一边走一边很不小声地自语:“这可是真金白银买的啊,砸了可惜,明天去旧货市场卖了。” 李晨灿立马石化,良久瘫倒在床上,翻滚着惨号:“李老头,你不姓李,姓希,叫希特勒!姓屠,叫屠夫!姓苦,叫苦力强!你就是个不懂生活的大老粗!我要离开这个家,离开这个没点人情味的地方,出走!出走!!” …… 第二天一早,李晨灿的老妈探头探脑地进了他的卧室。 李晨灿经过了无眠的一夜,眼睛有些红,他冷漠地扫了她一眼,便翻过身去,背对这她。 “儿子,儿子,是为娘的错,让你受委屈了。”她扯着京剧的唱腔唱道。 李晨灿白了她一眼:“你别以为有几分幽默感世界就美好了,我倒是问问你,昨天晚上我受苦受难的时候,你躲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敢出来吱一声呢?” “儿子,那就是你曲解了你老妈了,你还不知道你老爸的贱脾气?如果我昨晚过来帮你说句话,他铁定闹得更凶,你老爸属马蜂的,惹不得。” 李晨灿不能不同意母亲的说法,他将头枕在母亲的腿上,叹息道:“老妈,咱这还没解放呢,咱这旮旯民主生活还在49年前。” “嗯,儿子,咱忍忍吧,等你爸年纪大了,脾气自然就没这么火爆了……” 李晨灿绝望地说:“你看我老爸那身子骨,那是恶狼的传说,嗷嗷叫的好啊,我估计等我儿子出来,他都没老……告诉你,老妈,我准备出走!” 李晨灿的母亲一愣,但旋即笑了:“儿子,老妈支持你!” 李晨灿也一愣,想了想,用极度煽情的口吻动情地说:“老妈,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告诉你,有一种鸟,它的翅膀特别美丽,它注定是属于天空的,任何桎梏藩篱都是一种罪过,当它展翅飞翔的一刹那,世界都会为它那辉煌的美驻足流连……” 他的母亲似乎被感染了:“嗯,儿子,说得好。想当年你老妈也是毛色极品的凤凰,可现在是落水的凤凰不如鸡了……我是真支持你出去,你老爸老说你没出息,你就让他意外一次看看,不干出点成绩你还别给我回来,知道不?儿子,咱不争馒头争口气。” 李晨灿一时白痴状,半天才回过神来:“老妈,听你这语气,是要赶我出去啊,拿钱来吧。” “你出去挣钱还问我要钱啊?” “没遣散费谁出去啊?妈,你想让我净身出门,出去当小乞丐啊?” 无语掏钱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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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灿重本毕业,学的是软件工程,按理找个能挣钱的工作不是什么难事。但问题是他不耐烦做这个工作,不耐烦成为程序员甲,程序员乙,成为软件开发公司的一颗小螺钉。 很多人想当然的以为学了点程序就可以做黑客,那是他们根本就不懂程序为何物,拿着别人做的病毒到处投还自诩为黑客的人物,和拿着爆竹去炸东方明珠塔的小孩没多大区别。 世界上就是多这种人,学了几年数学,他就敢去证明1+1=2。 李晨灿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在程序这一块,消磨的是大部分人的青春,成就的是那么一二个人的名声。所以,他绝不想去做这个金字塔的基石!更何况,在另一个领域,他已经到了塔顶了。 李晨灿十分自信,他能够在游戏领域里挣得钵满盆圆。 在出走的这一个星期里,他每天都泡在网吧,浸在“金庸世界”里。 没有人干扰的生活是如此的滋润,可一件令他苦恼的事情发生了,他的皮肤过敏了,身上长疹子,并且伴随着持续的低烧。 医生让他打点滴,还告诫他不要再去网吧了。原因是:网吧里没日没夜开着空调,给寄生在键盘里的真菌提供了大量繁殖的条件;再有就是网吧里烟客多,空气混浊,也会令人抵抗力下降。 流年不利啊。李晨灿只能这样感慨。同时他也在想:这样下去还真不是办法,得找个工作为自己提供后勤保障了。 对于李晨灿来说,做一名职业玩家是最好的选择了,有很多的玩家,就靠给游戏开发商测试游戏拿薪水的。但是这种工作,僧多粥少,你在人才市场根本不可能看到这类招聘信息。 不过,还是那句话,万事有意外,山穷水尽处总有转机。 那一天,尽管有医生的告诫,李晨灿还是忍不住去网吧泡了一阵子。因为有时间限制,所以他无心冲级,盯着世界频道看热闹。突然一条信息钳住了他的目光—— 门户清理工作室限期招聘,月薪六百元起,上不封顶。包吃包住,提供单人单机。注:本工作室只招精英,如果觉得勉强勿扰。另:G市玩家优先考虑。联系QQ:XXXXX,接头暗号:我是精英! “乖乖,这事敢情好,这工作不就是为我量身订做的吗?六百元的底薪虽然寒碜了点,但是包吃包住烟钱够了,嘿嘿,零钱也是钱嘛,万丈高楼平地起,我就先从这六百元赚起。” 李晨灿想到这里,赶紧下了线,搜到了那个QQ号码,在验证信息上输进了:我是精英。 对方半天才通过,加了好友之后,李晨灿看她的QQ名:爱美的乌鸦。这名字够个性,不过估计长相一定好不到哪里去,人丑多作怪是真理。 “你是门户清理工作室的客服吗?”李晨灿中规中矩地发了一条信息过去。 “是的。不过你的接头暗号有误,我个人不太看好你。” 靠!这小妞真尖锐,不过李晨灿相信自己的记忆力,那接头暗号一定没错,于是他回了一句:“没错吧,是不是你看错了?” “我们的接头暗号是:‘我是精英!’你少了后面的感叹号,说明你信心不足……” 倒!李晨灿猛翻白眼。 “我这个人比较低调,嘿嘿。”李晨灿良久才丢了一句过去。 “嗯,如果你坚持的话,我们可以面试。但请你先提供身份证号码,我们得确认你的身份。” “这么严重?” “本工作室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之上,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请务必提供身份验证,谢谢配合谢谢理解。”爱美的乌鸦这句来得飞快,显然是复制粘贴过来的。 李晨灿想想也有道理,于是就把身份证号码打了过去。不过他又对工作室那条G市优先表示了自己的异议:“为什么要G市优先呢?” “同是G市人,这样方便沟通。” “难道在你们的观念里,其它城市的人跟你们很难沟通么?现在地球都简称村了,你们却还有这种小市民的思想,我不能不说你们狭隘。” “你是哪里人?” “G市啊。” “爱美的乌鸦”立刻发了一个暴汗的QQ表情过来:“那你废什么话啊?” 李晨灿没有接话,其实他心里很想告诉她,他知道的几个变态高手,都不是G市的,如果用这种心态想创办一流的工作室,不能不说是一种狭隘的态度。 当天晚上,李晨灿睡得挺香,做了个好梦,梦见自己随便敲死几个怪,就拾到了一箩筐的神器…… 第二天早上,李晨灿按照“爱美的乌鸦”提供的地址,来到了广信大厦7楼。却是一家大得有点阔气的公司——艺能传媒有限公司。能租下一层A级写字楼的公司,实力绝对强悍。 李晨灿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这是月薪600元的人该来的地方吗? “您好,先生。” 面对接待小姐华丽的微笑,李晨灿感觉自己运动衫配短裤显得有些寒碜。他咳嗽了一声,抖了抖胆,很小心地问了一声:“请问,门户清理工作室是在这里招聘吗?” “是的,先生。请左转直走,707室。” 那接待小姐回答得礼貌又肯定,不过她的眼中似乎闪过了一丝莫名的笑意,李晨灿略觉尴尬——600元底薪的工作,豪华的写字楼,这的确让人不能不生出强烈的反差来。 门户清理工作室到底有什么背景,竟然可以把招聘办公室安置到人家公司里来。李晨灿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疑惑。 到了707室,李晨灿正抬头打量门牌,门却突然开了,一阵怪风袭来,一个冒失的家伙一头撞进他的怀里,最可恶的是那家伙的脑袋刚好撞在他的鼻梁上! 那个惨啊,李晨灿哎哟了一声,鼻涕眼泪齐唰唰地往下掉。 那家伙也呀的尖叫了一声,听声音脆生生的,是个丫头。 “不好意思啊,你没事吧……给。” 脑袋跟鼻梁的硬度可不是一个级别的,那丫头显然什么事都没有,她走了过来,一边道歉,一边将纸巾递给李晨灿。 鼻梁真的是很脆弱的,李晨灿用手摸了摸,感觉自己的鼻梁高大威猛了不少,手一碰还火辣辣的疼,他已经没心思斥责她不长眼了,只是气恼地问:“是不是肿了?是不是皮破了?是不是流血了?” 那丫头瘦削白嫩,长得贼像刚出道的张韶涵,她像只受惊的小麻雀一样,一边点头,一边打量李晨灿的表情。 “他妈……真是流年不利啊,来面试到了门口竟然让人破了相。”李晨灿看小丫头模样挺俊,内疚的表情更是招人怜爱,硬是将句首的粗口给吞了回去。他在猜这丫头是什么人:埋头走路又风风火火,她一定是公司的小职员;可是她又从707室出来,难道她也是来应聘的? “你到707来干嘛?”李晨灿忍不住问道。 “应聘啊。”小丫头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似乎有一丝狡黠。 “被打击了?” “没有啊,被聘上了,所以兴奋啊……不想却撞破了你的鼻子。” 李晨灿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就她这样子的都能聘上,难道真的是人不可貌相? “那我们以后就是同事了。先认识一下,我叫李晨灿。”李晨灿牛逼地说,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我正准备去应聘呢。” “我叫Cherry,这是我的角色名,在我们工作室只需要用游戏ID相互称呼哦。不过,你这样子去应聘恐怕有点不雅观呢,对不起,是我撞了你……” Cherry是樱桃的意思,李晨灿咽下口水,说:“你有镜子吗?我要检查一下零部件的损伤程度。” Cherry从小包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化妆盒,打开就是一面镜子,她忐忑不安地递给了李晨灿。 李晨灿发现自己的鼻梁又红又肿,连带着眼睛都眯缝了起来,看上去有点像狮面人。他哑然,没想到鼻子一走形,相貌会有如此突兀的变化。半天才嘟哝了一句:“我被毁容了,小樱桃,你要对我负责。” Cherry冰雪聪明,当然知道李晨灿所谓的负责含有调侃的意味,她装傻地说:“来,我帮你找点药物,然后再处理一下……跟我来。” 李晨灿没奈何,只得跟在她的身后,见Cherry在董事长办公室鬼头鬼脑地张望了一阵子,然后对李晨灿细声细气地说了一声:“你在外面等我,帮我放风啊。” 说完她就钻进了董事长办公室,李晨灿看得目瞪口呆,连连晃头:“这丫头还真有胆量,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不一会儿,Cherry小老鼠般的溜了出来,用窃喜的口吻说:“搞定,有消炎膏和创可贴。” 李晨灿贴上了创可贴,照了照镜子,样子更难看了,不过比起原先的怪物模样,现在的伤员形象比较让人容易接受。 他叹了一口气,问道:“暂时就这样凑合着吧,对了,你怎么知道董事长办公室有药物呢?” Cherry眨了眨眼睛:“我当然知道了,我的阿姨是公司的清洁工,是她跟我说的……” 李晨灿疑惑地说:“你阿姨连这种事情都跟你所啊……”他觉得这丫头一定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 “可不是吗,我阿姨什么都跟我说,她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唠叨了些。对了,其实我在游戏上只是菜鸟,到时候你要多多指教我哦。” “不会吧,菜鸟也混得进来?看来这个工作室素质很一般啊。” Cherry看他失望的样子,赶紧解释道:“我当然是走后门进来的了,嗯,是我阿姨跟他们很熟……” 天啦,又是阿姨,她还真是金刚无敌清洁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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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之后,李晨灿终于走进了707室,他心里有种劫后余生的荒诞感觉。 面试考官有两个人,全部是女孩,这真的很令李晨灿意外。不过他一想又释然,门户清理工作室,顾名思义,就是为游戏玩家提供惩罚背叛者服务的工作室,这种另类的创意,也是只有女人这种感性动物才想得出来。 两人在打量李晨灿,李晨灿也在打量她们。两人坐着,可胸围还是一览无遗的。左边的那个身材匀称,面貌清丽,但是表情冷峻,目光淡淡的落在李晨灿身上,看不出她的好恶。 右边的女孩比较丰腴,黑眉黑眼,长着两颗虎牙,很有巾帼英雄的味道。 “你没睡好?撞电线杆了?”说话的是巾帼英雄。 李晨灿听她的语气好是熟悉,心中一动,忍不住反问了一句:“你是爱美的乌鸦?” “你……”那女孩本来想说“你怎么知道”,可是想想那会有示弱的感觉,于是就改口道,“关你什么事?” “以后就是同事了,还请多多光照,嘿嘿。” “嗯?大言不惭,你这次倒是挺自信的嘛。” “那是,我这是志在必得,放马过来吧,是不是要考试?”李晨灿知道对付这种女孩如果你太过隐藏锋芒,那一定会吃许多苦头的。 “……”爱美的乌鸦将征询的目光移向左边那位美女。 “我是你的考官。”左边那美女站了起来,身材十分高挑。 在房间的左边有两台背靠背的电脑,显然就是用来考试应聘者的。 “Enid,真的要考这小子么?我看纯粹是浪费时间。” 原来那女孩叫Enid,Enid是灵魂的意思,李晨灿倒是心里一凛:这个ID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在许多游戏的排行榜上都是排在前三。 不过李晨灿倒不怵她,反而来了兴趣:“嗯,赛什么呢?” “赛车。” 赛车倒是考验一个玩家有没有前途的绝佳项目,反应、意识、技巧都可以在游戏中反映出来。 “好。怎样算过关?”李晨灿不忘问一句。 “只要你跟我的差距在1秒以内,就算你过关。” “好的,Enid姐。” “别叫我姐,我看过你的身份证,你比我大一岁。” “那好,Enid妹。” 爱美的乌鸦插嘴道:“Enid妹是你叫的吗?” “如果你过关了,你就叫我Enid吧。”Enid说。 李晨灿无言,一个称呼都这么多名堂,如果我今天赢了你,是不是有资格叫你妹了? 两人对坐,准备游戏。 地图很大很复杂,叫“蛮荒挑战者”,既要穿墙,还要操近路,同时还要压跳,可以说是对玩家技巧全面考验的一个地图。 3,2,1,开始! Enid意外地发现,李晨灿竟然在抢跑时超过了她,领先了她一个车位!这个一双瞌睡眼的家伙竟有如此准确而快速的反应么?她Enid可不是一般人,她是全国有名的专业玩家,是门户清理工作室的发起人和负责人,而且,她还是蛮荒挑战者地图的世界记录保持者! 两圈过去了,李晨灿始终领先Enid一个车位,两人的技术都是完美无暇的,Enid竟然没有反超的机会。 Enid盯紧屏幕,整个人都绷得紧紧的。 反观李晨灿,却一脸的轻松,一边紧贴边“漂移”,一边时不时用淫荡的目光扫一下Enid,那样子让“爱美的乌鸦”看在眼里,恨得牙根发痒。 最后一圈了,李晨灿决定低调一点,把这到手的冠军让给Enid,因为他来这个工作室的目的是玩“金庸世界”,如果他一进来就成为一线高手,那么以后的行动他都很难跑掉,如此一来,他就没那么多时间玩游戏了。 即使要放水,那也要放得不留痕迹,在一次穿墙后,李晨灿晚了1秒钟使用加速,让赛车自然加速了一秒,于是Enid反超了一个车位。 反超了的Enid自然不会留给李晨灿任何机会,将优势一直保持到最后。最后她跑出了2分26秒03的成绩,这已经平了由她自己创造的世界记录。这是她第二次跑出这种成绩,也只有在高手的刺激下她才能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致。 李晨灿跟她只有20毫秒的差距。她心里一凛:“如果李晨灿不失误,那我的世界记录岂不是让他破了?” 当然,在竞技世界,这种假设是不存在也没意义的。 “好的,欢迎你加入我们的大家庭。”Enid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意,其实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美。 李晨灿似乎并不意外,大咧咧的一笑,他心里的得意不已,因为Enid看他的眼神已经完全不同。 可“爱美的乌鸦”似乎跟他有仇,语气还是那么不友好:“小子,狗屎运不错啊。既然你加入了我们工作组,那么我正式介绍我自己,爱美的乌鸦,你可以叫我阿美,对外联络部的,我们工作室只管游戏角色,不管真实姓名,现在你报上自己的游戏ID吧。” 李晨灿还没说,但是他却意识到本来已经走到门口的Enid停了下来,似乎也很想知道他的答案,看来刚才他的表现已经让她刮目相看了。 “我啊,我的ID多如牛毛啊,不过我这人没什么定性,所以没有固定的ID,不如大家干脆叫我的真实姓名吧。” “爱美的乌鸦”不置可否,照实登记,而Enid则迈步走出了房间。 在后来的分组上,Enid是这么说的:“按照他在前两圈的水准,他完全可以进入一线。不过最后一圈他得意忘形,表现有失水准,可见定力不够,离真正的高手还很遥远,需要锻炼锻炼,杀杀他的锐气,就让他先呆在三线吧。” 工作室分三组,三线最次,相对于学徒工吧。 面试的地方却并不是他们的工作地点。登记完毕之后,阿美,也就是“爱美的乌鸦”,给了他一个新地址,告诉他那是工作室的总部所在地,叫他一定要保密,连最亲近的人都不能说。因为工作室从事的是一项“危险”的工作,得罪的都是准恶人,为了大家的安全,保密工作很重要。 李晨灿说自己是逃出来的,即使想泄密都没人说去。 阿美给他一个卡片,那上面有工作室的地址。李晨灿看了看:G市海丰区白马村256号。 他看得皱起了眉头:“这地址奇怪了,连村都出来。” “阿美,工作室在哪里啊?这地址有些蹊跷啊。” “北郊啦,你到了就知道了。你一个大男人不会找不到地吧,比游戏中的NPC好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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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灿后来发现,这个地方绝对比NPC难找。 他先是坐了30分钟的公交,下车后又上了一辆票价4元的公交。要知道,在G市,票价一般都只有2元。 又坐了一个小时之后,李晨灿总算是到了白马村,李晨灿下得车来,举目四望,大楼七零八落地矗立着,显然是全无规划的。现在中国很多中心城市在急遽扩张,周边的农村也被兼并了。 “这是北郊么?这完全是农村嘛。”李晨灿嘀咕道,“女人就是喜欢讲排场,面试的地方搞得那么阔气,上班的地方却这么偏远。” 问了五次路遭受三次白眼之后(遭白眼那是难免的,谁叫他在鼻子上贴个胶布那么像古惑仔),李晨灿终于找到了工作室所在地。 地方不错,四周郁郁葱葱,环境优美,女人选地方还是挺细心的。一座5层的楼房就是工作室所在地了。虽然偏远了些,这地倒是够大啊。 按门铃,出来开门的竟然是Cherry,这丫头倒是来得比他还早。 “小樱桃,怎么样?里面的环境还好吧,卫生间是男左女右吧?”李晨灿看她廋精灵的模样就忍不住开她的玩笑。 Cherry脸红了,白皙的脑门可以清晰看到细小的青筋:“你……你进来啊,我也是比你早来了一会。” 又是一次答非所问,含糊其辞。 “你好,我叫葛盈,是后勤部的,以后你有生活上的问题尽管向我提好了。” 从接触门户清理工作室以来,这是第一个用真名的人。李晨灿很夸张地紧走一步握住她的手:“啊,你叫葛盈是吧,我叫李晨灿,我激动啊,终于在工作室里见到真人了。” 葛盈大眼细腰,看上去就是挺精明能干的样子,但是她对李晨灿这莫名其妙的一句并未能领悟。 Cherry笑着解释道:“他的意思是说,我们都用游戏名,只有你们两个用真实的姓名啦。” 葛盈恍然大悟,不好意思地笑道:“我不会玩游戏,只是帮着来打杂的。好啦,李晨灿,你的房间在303……” Cherry接嘴道:“盈盈姐,我带他上去啦。” “也好,你们在同一层楼。” 李晨灿一边走一边问:“她说我们住一层楼,你住几号房?” “301。” “我隔壁?” “不是,我的隔壁是302啊。你住我斜对面。” “302谁住?” “冠凌。” “这名字很帅啊,帅哥?” “是啊,人比名字更帅。”Cherry笑眯眯地说。 301可以看日出,303可以看晚霞。304谁住?谁又是李晨灿的邻居?李晨灿没问,他也没心思问这些,他现在就想进房看看里面的装备可以评几个星。 Cherry在门口跟他分开,回自己的房间去了。进门之后,李晨灿将行李胡随手一扔,最令他关注的是窗下的电脑。 开机,快速的浏览着机子的配置:CPU,显卡,内存,这些都是他最关心的。看完之后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不错,顶级配置,绝对五星,和我家里的机子差不多,够专业。” 检查完机子之后,他才注意到带独立卫生间的卧室,以及一尘不染的床单。他仰面躺在床上,呻吟道:“偶米豆腐,好日子终于降临了。” 电脑里下载了眼下主流游戏的客户端,最近呼声最高、大红大紫的“金庸世界”自然也在其中。李晨灿也来不及去想美女了,现在最大诱惑就在眼前,他哪里能按捺得住,他打开电脑,输入用户名,登陆游戏准备好好的滋润一番。 李晨灿摸爬打滚了这么久,总算从新手村出来,到了风景宜人的青城山。 不过他的装备还是垃圾至极,自从打了那个蛇女没拿到东西之后,似乎是中了魔咒,他再也没打到过像样的东东了。 在金庸世界,可以选择修炼两类武器,一类是远战,一类是近战。远战是弓弩和法术,但是金庸世界里的弓弩虽然杀伤力不错,但是要准确的杀敌实属不易,因为这款游戏里并没有锁定功能,也就是说射击完全是即时的,貌似CS,哪怕你已经瞄准了,但是射出的刹那你的手颤了,或者对手移动了,那你仍旧会“脱靶”,因此,对于一般技术的玩家来说,选择弓弩,等于选择瞎子打老婆,一辈子都撞不上几回。 所以,大多数人选择法术,虽然也是即时的,但是至少可以发放杀伤面积大的火法,命中率高出不少,还可以群怪。 李晨灿选的是弓,一箭没羽是他的最爱。 近战武器自然是中国传统的十八般武器,李晨灿选的是最短的那种,叫拳刺。套在拳头上,锋刃长约3寸。拳刺虽然最为灵巧,发动起来也是速度最快的,但是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面对剑枪这类近战长兵器,还是有很大的劣势。 不过选用拳刺的玩家,可以有一点补偿,那就是可以使用臂盾,一种套在前臂,可以格挡兵器的防卫装备。这个跟普通的护臂是有区别的,普通的护臂被砍中会有伤害,但是臂盾被砍中是没有伤害的。 玩家的属性点倒是跟一般的网游区别不大,新手出生每项属性点为1,每级有5点属性点,暂时是40级封顶。影响玩家能力的不外是力量、敏捷、体力、内力。 力量,影响玩家的物理攻击力,无论远程近程,都跟力量有关。加1力量,会加1攻击力,没有所谓的最大攻击力和最小攻击力,所谓最大最小,完全由你在攻击时,对手受力程度决定的,也就是说,如果你结结实实击中了对方,那自然会达到最大攻击力,反之,攻击力会降低。 敏捷,影响玩家的行动速度和防御力。加1敏捷,会加1速度;加2敏捷,会加1防御。但是并不加躲闪率,只要被击中,都会掉血,十分真实。 体力,加血。一体力加10血,1攻击力最大会造成10血的伤害。自然升级,每升1级会有10血的赠送,新手出生血槽为100。 内力,在游戏中成为一个可以提供额外伤害力的东西,杀伤力的大小完全由武器的熟练程度决定,熟练度越高,伤害力越大。关于这个熟练度,需要多费一些笔墨才可以交代清楚。 武器的熟练度并不是由使用武器的单位时间决定的,而是指使用同一类武器的级别数量。比如说,李晨灿使用拳刺,从0级升到40级都是使用拳刺,那他的熟练度就有40,如果中途改用其它武器,那么就会影响熟练度,影响这个额外的杀伤力。 内力值犹如怒气槽,当内力值满的时候,发放内力会附加金、木、水、火、土五种属性的额外伤害。所以,玩家在游戏伊始一定要选择好恰当的武器,中途改换武器是得不偿失的,甚至会练废号子。 内力值还有另外一个作用,如果玩家练的是法术,只要你还有内力,就可以随时使用法术,但是会影响内力值的满槽,也就是在使用近战武器的时候不会有双重的杀伤力。 按照金庸世界属性点的特点,传统而保险的加点方法是主加血和力量,有剩余的话加敏捷,这样既可以砍怪,又能抗怪。 但李晨灿是个变态,他以加敏为主,剩下的点全加力量,体力完全不加,以敏为主还可以理解,以敏为主还完全不加体力,那只能说是变态了。 他现在刚刚10级,血量是200,敏捷是32,力量是20。也就是说,如果裸体的话攻击力200,防御力16,速度32。当然,以他全身极品的垃圾,穿了也约等于裸体。 李晨灿现在的加点,几乎同级别的玩家,都有机会秒掉他,而他杀别人,如果没有击中致命部位,最大伤害至少要2次才能杀掉对手。 而且,在这个游戏里,玩家PK的时候是不允许使用红瓶的,只有每秒1%的自然回血,这对血多的玩家而言,自然也是一种优势。 李晨灿这种逆天而行的加点方法,到底有没有根据呢?又或者他只是一种尝试而已? ………… 青城山,是道教名山了。 可是这里却还是有许多的无良道士。金庸世界里的怪都是随机的,白天和晚上,阴天和晴天,截然不同。所谓月黑风高杀人天,根据时令的不同,怪出来的特征也完全不一样。 比如,青城山的白天,可能很少有怪出现,即使有也只是几个无良香客而已。可一到晚上,白天道貌岸然的道士,也会摇身一变成为杀人越货者! 李晨灿来青城山的目的很单纯,一是看看商店里没有好一些的装备卖。他在村里买的布装,每样只加1点属性,实在垃圾透顶;二是来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奇遇。 他说奇遇自然不是调侃而已,在金庸世界,一切任务都是偶然触发的。同一个NPC,同一个地点,因为时间、玩家数量、甚至玩家对话的差异,都会触发截然不同的事件。所以在这里根本不存在剧本攻略,如果某某玩家告诉你去某个坐标上的NPC去领取什么任务,那是绝对不可信的。 (今天貌似不折不扣地更新了一万多字了吧,各位看官大大,有收藏和推荐票奖励一下么?) |
李晨灿上山时正是傍晚,上得山来,已是月上树梢头了。 林子里有一座颇具规模的道观,里面灯火通明,隐隐还有兵戈之声。 李晨灿思忖道:“怎么的了?难道是有人趁夜劫掠青城派么?在金庸的书里,青城派虽然不是非常出名,但是也算是个大门派了,还没沦落到被人劫掠的地步吧?” 不过游戏毕竟不同于书,为了让游戏的每个角落里都有怪可砍,什么离谱的桥段不可以发生? 李晨灿推开门,立刻触发了事件。一只血淋淋的手用力握住了他的脚脖子,那速度如此之快,让他猝不及防的唬了一跳。 低头一看,却是一名重伤的道士,那道士狂吐了几升血之后,又来了一箩筐的台词,说的大致是他们的道观被一群伪装成道士的强盗袭击云云。 李晨灿暗想,强盗怎么会想到抢劫你们道观呢?还不是因为你们出家人也贪恋金钱,聚敛财物。 最后那道士丢出一个选择,是否拔刀相助,拯救他们的道观。 李晨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是。在当时的道观里,已经有一拨人在跟那些强盗交火了。李晨灿等于是选择了跟他们共同除奸,至于在这过程中得到的经验奖励,自然是跟人数与杀敌多寡,以及误伤人数挂钩的。 这个任务里最难的是不误伤,那些强盗化妆成道士的模样,须得等到1米之内,他先主动攻击,才能辨认出真伪来。据那垂死的道士的介绍,如果没有误杀,那么经验值会是你杀怪所得经验值的10倍,每误杀一人,这个陪率下降1,直到零为止。 李晨灿使用弓箭,他没办法这么远的距离辨认敌友,所以他的打法有些缺品——他是搭弓上弦,看到有化妆成道士的强贼扑向玩家的时候,他就抢先出手。游戏里,谁第一个攻击怪,怪就属于谁的,怪的血越多,所得经验越多。 他这个玩法自然是赤裸裸的抢怪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对于玩家来说,怪和女人一样,是不可以和人分享的。 过不多久,骚扰的私密信息就过来了:“兄弟,这么玩不太好吧。”密他的玩家叫“段誉他爹”,这家伙听名字就是那种爱占小便宜还自以为幽默的人物。 “蓬蓬蓬。”三箭一个怪,李晨灿出手如风,干净利落。一味打自己的怪,根本就不回话。 “唰”一道火符向他左侧飞了过来。 李晨灿一侧身,一箭射了出去,正中那火符,箭带着火符射中了一名盗贼,那盗贼发一声惨叫报销了。李晨灿心里暗暗一笑:“不错啊,攻击力挺高的,法术本来比我的箭伤害力低,可我三箭才可以解决的怪,加上他的法术一箭就成了,看来级别不低啊。(法术攻击力是不受属性点影响的,只跟级别有关。)” “段誉他爹”见李晨灿这一手玩得漂亮,不禁一愣。他是今天行会的小组带队人,五人小组,他的级别最高,有16级了。他原本的意思是想让这个敢以寡欺众的“无名指”去复活点报到的,可对方露了这一手,明显有高手的风范,一下打乱了他的计划,让他颇为窘迫。 他再次密李晨灿:“兄弟,我是笑傲行会的香主,咱们不打不相识,不知道兄弟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帮会呢?”他的想法是,如果李晨灿能够来他的行会,那他不但能找回刚才丢失的面子,而且还能为行会立功。行会伊始,正是缺人的时候,不说高手了,就是菜鸟也多多益善,招进来撑撑门面也好啊。 李晨灿没睬他,手下却没闲着。他不想杀人,却也不介意杀人。因为在这款游戏中,如果在非PK的情况下,被人先行恶意攻击,那么杀人所得的经验,是百倍于同级别的怪的。杀人又能得经验,何乐而不为啊? 怎么样算是先恶意攻击呢,像“段誉他爹”那样的,虽然没有击中,但是在射程范围内瞄准玩家发放法符,那已经是恶意攻击了。不过李晨灿暂时还没动杀机,因为他现在不想树敌,眼前这人虽然是小角色,但是他知道笑傲这个行会,在许多网游里都是混出些名堂的。 “段誉他爹”开始不厌其烦地跟他做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介绍笑傲行会的光荣历史,不厌其烦的述说加入他们行会的好处。 李晨灿手指一扫,将私密频道给关了。 对方窒息了一阵子,开始在公众声讯频道扯开嗓子说话了:“这位兄弟,你这么抢怪,是不是欺负我们笑傲无人啊?” 他的队友虽然级别低,却也都在10级以上,更不是什么菜鸟,而是在网游里打个滚的老油条。他们立刻一拥而上,怪也不打了,将李晨灿围起来,准备随时围歼。 李晨灿跳上了神像前的香案,他可不想腹背受敌。 但是五人却围而不歼。因为他们在等人,刚才通过行会雷达,“段誉他爹”发现自己行会正好有一名30级的堂主在青城山附近活动。对于公测40级封顶的游戏,30级的玩家已经是相当厉害的了。 李晨灿见他们摆出架势却不动手,心里好笑:“靠,总不会让我先出手吧?我可没那么笨。再说,我又不生气,我动哪门子手啊。” 想到这里,李晨灿也不再管他们,就站在香案上,用箭射那些欺近笑傲行会玩家的强贼。那架势看上去十分可笑,倒像是六人在配合打怪,李晨灿是打手,其余五人是香喷喷的诱饵…… “段誉他爹”在雷达上看到堂主已经到了门口,陡然爆发出一声震撼人心地吼叫:“给我剁了这小子!” 五花八门的法符应声向香案上的李晨灿袭去—— 李晨灿双手轻轻罩在香案上的两支蜡烛上,道观内立刻漆黑一片。 陡然,“段誉他爹”听到有人在组队频道发出一声尖叫:“妈的,谁捅我!?” 他心道不妙,还来不及有所反应,周围的队友的惨呼声此起彼落……他大骇,也顾不上是否会伤到队友,举剑防御,见到迫近自己的暗影就刺。 在他一剑贯穿了一名向他冲过来的暗影之后,他听到一个声音在他脑后响起:“好剑法,一击毙命,做你的队友还真是幸福。” 说话的是李晨灿,他用的也是公众声讯频道。 “段誉他爹”没有说话,他知道自己只要稍稍轻举妄动,对方就会袭击他,他僵立着,嗓音有些呆滞:“我们跟你有仇?” “没仇。” “那你为什么要杀我们?” “自卫。” “……那你为什么要抢我们的怪?” “那是缘分,当我踏进这大门那一刻起,一切就避无可避了。”李晨灿声音有几分沧桑,又有几分调侃,叫人难分真伪。 “嘿嘿,无名,我们果然是有缘啊……”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黑影在月下一闪而入,门又“吱呀”一声关上。 进来的玩家叫狂道,一身黑甲劲装,看得出来装备十分不错。他一进门,抖手打出一道火符,将那香案上的蜡烛点着了。 道观再次被照亮,但一根蜡烛的光线自然不够明亮,一切摇曳在烛光中,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真实感觉。地下横七竖八地躺着四名玩家的尸体,他们虽然挂了,可是心有不甘,还未去复活点,等着看这场打斗的结局呢。 “道狂,呵呵,你还在用这个仆街的名字么?佩服啊。” “无名,看你穿得那么破烂,怎么样,一个人混的日子不好过吧?” “段誉他爹”见两人似乎是老朋友,不禁松了一口气,身子也因此松弛了下来。李晨灿蓦地像猛虎一般的向他扑了过去。“段誉他爹”感觉一阵劲风从身后袭来,还未回头,发现一段短短的刃尖从自己的喉部刺了出来,沾着血水透着亮光…… 一击毙命!无论你的防御多强,无论你的装备多好,也无论你的级别多高,如果被人击中了致命的部位,那也只有死! 这是金庸世界设定上的另外一个特色,虽然装备和属性点可以让你的防御加强,但是游戏中却留有三处防御缺口,咽喉处是致命部位,如果被刺中,一律绝杀!另两处是面部和裆部,面部被击中,造成双倍伤害;裆部被击中,造成双倍伤害,移动速度在5秒内下降百分之五十。 竟然被人一招绝杀,“段誉他爹”想破口大骂,可是挂了的角色是不能说话的,也不能密语,就连公众频道都不能用,所以他现在只有在心里将李晨灿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 道狂似乎并不意外,他淡淡地说:“为什么要杀他呢?难道你还怕我和他夹击你?” “你自然不会,但你不能保证他不会。”李晨灿也淡淡地回答。 “我现在杀你,似乎有点胜之不武,我30级。”道狂说。 “我11级,刚升的。不过你应该知道,如果你今天不杀我,那你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你的死党易难间呢?他没来么?如果他在可以另当别论。” 易难间是跟李晨灿他们熟悉的另外一个变态高手,跟李晨灿的差距极其微小,两人交过无数次的手,互有输赢。不过李晨灿输的是级别,他不是冲级狂。 “呵呵,今天我当然得杀你了,我地下还躺着一大群兄弟在看着呢,如果我不杀你,怎么对得起他们呢?” “那就动手呗!”李晨灿拧身跃上香案,一脚将烛台踹倒,在烛光将灭的那一瞬间,他转身一箭射向道狂。 道狂看得眼睛发直,这么远的距离,他当然不可能让这一箭射中,他身形一闪,避了过去,在黑暗中喝问道:“无名,你真的只有11级么?那你加了多少敏捷,速度这么快?死变态,还是走速度取胜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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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灿没有搭腔,暗夜之中,只听“喀嚓”一声响,却是破窗而出的声音。 道狂吃了一惊:“无名,你小子竟然也会夹着尾巴逃跑么?我靠,我要把这个事情告诉全世界听。” 出了道观之后,李晨灿的公众声讯频道已经不起作用了,他密语过去:“我说过了,今天是你杀我的最好机会,但是你没有把握。逃跑算什么,下回我杀你十次找回来。” 道狂刚刚有的成就感很快被浇灭了,他正要打几个字过去反唇相讥,却发现李晨灿已经将他禁言了。靠! 道狂看了看地下倒伏的一群帮众,狠声道:“发世界通缉令,将这小子扼杀在萌芽状态,让他在这里混不下去!” “段誉他爹”他们虽然挂了,但是在行会频道还能说话:“堂主,世界通缉令花费太大了些吧,我看这小子目前只能在青城山混,不如发青城山的城市通缉令吧。” 世界通缉令需要交纳金币1万,如果按照现在的兑率,得要人民币1千块钱。而城市通缉令只需要1千金币就可以了。“段誉他爹”虽然人品不怎么样,脑袋瓜儿还算灵光。 所谓通缉令,就是以悬赏的方式招聘杀手或者提供线索者。具体内容可以自己提,比如杀人一次,并提供视频录像的,可以领取赏金1千金币,提供被通缉人位置的可以领取赏金1百金币…… 且说李晨灿在逃离之后,虽然内心知道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但是心里总是不痛快。他的PK信条是,可以逃,但不可以被杀。事实上,他的逃跑经历是十分有限的,像今天这样,碰上水平跟自己十分接近,但是级别却相差悬殊的情况,在他整个游戏生涯都是屈指可数的。 正郁闷间,桌上的座机响了。工作室为了方便联系,在每个房间都安装了分机。 电话是葛盈打来了的,说是开饭了,晚餐时间到。李晨灿说了声谢谢就挂了电话。 他拾掇拾掇就待下线,却意外地接到一个密语:“你好,在吗?” 发给他的是阿朱,就是那天捡了他装备的女孩。 李晨灿心情不太爽,犹豫了一下,本想沉默,但是还是忍不住手指一冲动,回了句话:“在。东西我不要了,送给你吧。” 对方马上回了一句:“拳刺我没用,我还是还给你吧。” “你可以去卖钱啊……哦,东西是什么属性的?” “加10敏捷,加3力量,加3的心灵警戒……心灵警戒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哦。” 加10敏捷!加3的心灵警戒!商店里卖的15级拳刺一般都是加1的敏捷,其它全白。心灵警戒是什么意思?一般的玩家,遇到怪物的攻击,只能在1米的范围内预先知道,而加3的心灵警戒,就是说在4米的范围内就能预知不怀好意的能量波动了。 在金庸世界里,大部分怪物都是人,坏人,但坏人不会把坏字写在脸上,就像岳不群,你白天碰上他,他就是一个侠客,搞不好还送你点装备;可是如果晚上碰上他,或者在不恰当的时机碰上他,他说翻脸就翻脸。因此,这个心灵警戒是金庸世界特有的东西,具有识别预警的作用。 就像今天下午那些假扮道士的强贼,如果有了这心灵警戒,那么他就不会和人抢怪了,在四米之外就可以判断是怪还是NPC,然后予以射杀了。 “好属性。我要。你在哪里?我们来交易。”李晨灿有点激动,虽然他是老玩家,可是看到心仪的东西,仍旧不由变得没出息。这个拳刺的属性,他完全可以用到40级以上。 “我在竹林小居啊……你加我好友,不是就可以通过雷达找到我了吗?”作为女孩子,主动请人加好友,阿朱似乎颇为扭捏。 李晨灿加了好友,才发现自己离她很近,所谓的竹林小居,不过是在道观后面的一片竹林里,开辟出了一块空地,在那里搭建了一个可供休憩的凉亭。 捡到这么好的东西硬要还给人家,李晨灿就猜测这个阿朱一定是个菜鸟,见面才证明自己所猜不虚。搞了这么多天,这个阿朱还是一身破烂,像蓉妹妹刚出场时那样的小乞丐。 新手都是很寒碜的,劣质的布衣,劣质的木剑,劣质的盔甲……以至于连说话都显得劣质,要么屁颠屁颠地逢人就叫哥哥姐姐,要么就守在城门口求人给钱…… 阿朱虽然寒碜,可绝对不劣质,她的人品就跟她身上的白裙子一般纯洁。她转了转圈,说:“你觉得裙子好看么?只是暂时还没找到上衣来配。这个裙子也是你打到的哦,呵呵。” 丝裙配麻布披肩,这搭配确实怪异了些。 李晨灿没怎么说话,虽然他对阿朱有了几分好感,但是现在骗子太多,搞感情投资的人妖,放长线钓大鱼的温文尔雅的骗子……一个个陷阱让人防不胜防,搞得他都没兴趣聊天了。他的圈子就局限在那几个根本就不会聊天的高手里,各自盯着排行榜暗暗较劲。 他套上了拳刺,那拳刺名叫月芒刺,显然是具有暗属性的顶级装备,戴上之后,散发出淡淡的白色光芒,月芒刺,果然是名副其实。 “那天你有什么急事啊,打了半天才掉的装备,竟然一个都没捡到哦。” “没什么,你不是帮我捡了一个么?谢谢你啊。嗯……我要去吃饭了,拜拜了哦。” 阿朱似乎意犹未尽,但是见李晨灿反应平淡,也就讪讪道别了。 阿美很生气地将Cherry从房间里揪了出来,嘴里还骂道:“我说你,还要不要身体了。饭菜都凉了,你们这些菜鸟倒像是很较真的样子了。” 她嘴里的你们,当然还包括李晨灿了。不过她却不会那么好心情,去敲门叫李晨灿出来用餐的。 Enid皱了皱眉:“李晨灿还没来么?” 阿美嗓门更大了:“不等了,我们先吃。看他一双瞌睡眼我就知道,这小子一定又睡着了,看来前世是属猪的。” “啊欠!”阿美正说着,李晨灿打了个响亮的喷嚏走了下来。 “啊,我还以为是谁惦记着我呢,原来是乌鸦你啊。” 阿美气得要死:“不是跟你说了吗,叫我阿美!” “爱美的乌鸦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