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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刀立马
作者:任怨,更新时间:2006-12-20 17:44:00,完成字数:557988
 
作品相关  [ 分卷阅读 ]
   
江湖篇  [ 分卷阅读 ]
  

 
作品相关 3月20日晚8点,任怨与您相约三江阁
 
  作者介绍:

  任怨,男。

  我目前还是上班族,对于写作暂时只能是兼职,还不能达到很多大大专职的地步。

  我从小喜欢看武侠小说,每年的寒假暑假都是在书摊上度过的。大学的时候甚至出现整个学校的书摊老板看见我就对我说“别找了,没新书,有了我会告诉你”的情况(嘿嘿,得意)。中学的时候尝试创作武侠小说,但由于各种条件所限,作品被迫夭折。

  网络普及后,我一度在网络上寻找武侠小说,几乎所有的名家名作都有幸看过一到N遍。最为喜欢的作家还是金庸、古龙、云中岳。很多人不是很看好云中岳的小说,但我喜欢他的小说中那种绝对公平的环境,只要功夫深,什么样的武功都可以练到极致。

  某天很偶然的在起点中文网看到魔幻小说,才对这类型的小说有了了解,进而陷入其中,一发不可收拾。很多喜欢的作品实在是等不到更新,所以才产生自己创作的念头。

  这本《横刀立马》,在大家的支持下,作品总算有了一些规模。这段时间我自己也成长不少,所以,有时候的作品会显得更贴合我不同时段的想法,做不到一直充满激情。

  其间也发生了很多事情,一度中断更新,大家也很宽容的谅解我如此的不敬业,一如既往的支持我,我很感谢。

  参加了起点的第二届原创作家会议后,感触很多。更新缓慢很对不起大家的关心。无地自容下,最近开始坚持每天更新,借此回报大家对我和我作品的关爱。

  非常感谢起点给了我一个良好的看书平台,更感谢起点给了我一个能展示我作品的作者平台。

  以后我会更加的努力,用更快更新更好的作品回报大家的热情。

  作品评论

  《横刀立马》是一部基于武侠和魔幻的题材。

  在《横刀》中,会有很多的女性角色,但不会有三妻四妾的风流,作者坚持从一而终的爱情观点。

  在《横刀》中,会有很多绚丽的魔法,但主角不会去强行的魔武双修。有的只是对中国历来武功的坚持,以及在各方面的互相借鉴。

  在《横刀》中,会有对现有社会规则的改变和发扬,但不会出现开始就立志统一天下的宏伟志愿。

  在《横刀》中,会有对待各种问题的冷静解决,但不会出现动辄杀机丛生,莽撞而不计后果的疯狂。

  在《横刀》中,会有高深的武功和极致的魔法,但不会有简单的天下无敌的判断。

  在《横刀》中,会有多方的势力和狡诈的阴谋,但不会有主角每每洞察先机的睿智。

  在《横刀》中,会有许多迫于现状无奈的选择,但不会出现不管不顾只为了一时爽快的冲动。

  在《横刀》中,会有很多人性的转变和基于利益关系的利用,但不会有单纯的好人坏人的区分。

  《横刀》也许会让人看着轻松自然,但也可能会让人看着郁闷不爽。不过,可以保证,《横刀》一定会有一个众人满意的结局。

  

 
江湖篇 第一章 森严
 
  天色越来越黑,空气中也显的越来越闷热。

  山下是一片黑压压的营寨,军旗招展,刁斗森严。风中传来一阵阵隐约的雷声,同时也传来一阵阵的沉闷。旌旗猎猎,步卒操练之声隐约可闻。

  远方的地平线上,隐隐绰绰出现一个飞驰的黑点,越来越近,地面也传来清脆的马蹄声。

  黑点渐渐变的清晰可见,原来是一匹飞驰的快马。马上骑士不停的挥舞马鞭,催促座下的马儿,从马的速度来看,已经跑了不少的时辰。

  到了营门外五十多丈处,门口的警哨已经看清,来人身着本朝服饰,一身文官的味道,但却不象个普通书吏,背上还背了一个黄绢包裹的包袱。警卫的直觉让他提高了警惕,大声喝道:“来人停马!”

  “混帐东西,本使者携圣旨而来,面见你家主将李毅,还不快快打开营门,跪迎圣意。”马上骑士大声喝斥。

  警卫大吃一惊,连忙唤过另一守卫,嘱咐几声,守卫飞快的向大帐跑去禀报。警卫自己忙跑下了望塔,指挥几个士卒,打开营门。

  门外骑士也将马勒停,看着军营之中。

  片刻工夫,大帐方向出来一群将官打扮之人,为首一人,身着将军服饰,正是李毅。

  听到有圣旨,李毅大吃一惊,连忙带领左右将官,大踏步走出营门。

  左右随侍抬出一张供桌,点起香案,所有人随同将军跪伏在地,准备聆听圣旨。

  马上骑士这才下马,从背后包裹内捧出一卷黄绢包裹的东西,走到香案之前,展开来,大声阅读。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边关第三营守将李毅督军不力,斩立决,钦此!”

  李毅大吃一惊,正要分辨,只见使者突的从圣旨中抽出一把匕首,迅如疾风,正好刺在李毅刚刚站起的胸中。同时纵声大笑,远远的躲了开去。

  从李毅起身到使者远遁,不过瞬息之间,这使者的身形动作,哪里是一个文官。简直就是一个武林高手。

  随着使者的大笑声,远方传来一阵轰雷般的马蹄声,却是一队契丹铁骑。

  李毅捂着喷血的伤口,指着使者道:“你…你…你是假的!”

  一口气转不上来,含恨而逝。

  周围士卒被这突发的变故惊呆了,等到反应过来,契丹的铁骑已经到了不足一箭之地了。

  也不过转眼间,契丹的铁骑冲入了营门,后方的士卒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已被铁骑踏到了头顶。

  一场血战就此展开。但营门已破,主将已死,军心涣散,况且,契丹人准备充足,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西山下的第三大营几乎在顿饭的工夫中就被冲的七零八落。士卒死伤遍地,尸横遍野。

  与契丹开站以来,还从未出现过如此惨败。一个万人驻守的大营就此被摧毁。全军上下,连同将官在内,一万一千余人,仅有数百人逃出。

  与此同时,远方的山冈上,几骑人马正静静地观察着西山大营的情况。

  一个文士打扮的人驱马上前,对一个契丹将军打扮的人拱手道:“主上,看来微臣的算计已经成功一半了。”

  “哈哈哈哈,士杰,你的妙计果然不同,即便此次大计不成,我们也让南蛮子损失了一个万人队和一个营寨,已经够本了。”契丹将军大笑道。

  “主上这么说,难道另一队人马会失败吗?莫非主上怀疑我方某的能力吗?”被唤做士杰的文士反问道,心中大不以为然。

  将军看了看有些不高兴的谋士,长叹一声,苦涩地说道:“士杰,非是我看轻你的智谋,刚刚的一场完胜已经证明你的能力了。”

  “哦,那莫非……”,方士杰迟疑一下,反问道。

  契丹将军看了看远方的血火战场,契丹士兵已经开始打扫战场了。这次契丹人奇计夺寨,缴获了粮草辎重无数,消灭对方万人以上,己方损失却不足千人,也难怪契丹将军说这次胜利是完胜了。

  “士杰,你在南方读书时可曾听说过南蛮子的一个军队,唤作‘狼军’?”,契丹将军扭向方士杰问道。

  方士杰看了看将军的郑重表情,疑惑的答道:“未曾,此军队不就是在我们要对付的另一个大营吗?”

  契丹将军道:“正是,你刚到战场,不到三天就给我安排了一个如此大胜,想来也对这些南将有一定了解了吧?”

  方士杰正色道:“方士杰蒙主上大恩,从小收留,更送士杰到南朝学习其文化,探听其机密,士杰不敢有丝毫懈怠,兢兢业业,为能报主上大恩,出战前已将这些将官的脾气禀性打探地一清二楚。”

  看了看远方打扫战场的士兵,方士杰又道:“象这李毅,治军法度,莫不中矩中规,对南朝忠心耿耿,但起弱点也正在于此。所谓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这李毅却因一个区区使者,大开营门,亲出迎接,以示尊敬,更率领大小三军,全部跪伏迎接,两军阵中,岂容如此。”

  顿了顿,又接着说到:“第四大营将官姚群,根本就是一个草包,若不是因为在朝中有后台,连个伍长都混不上。而且手下军卒,大多不齿其为人,也谈不上上令下行,如此一个货色,难道能识破我精心的策划吗?况且,第四大营驻扎的都是囚犯军,人数不过四千左右,岂能敌我上万铁骑?”

  契丹将军看了看方士杰意气分发的脸,暗叹一声,说道:“士杰,你刚到军中,不熟悉战场情形,也未曾接触过真正的厮杀。在南朝,也主要是*南蛮朝廷的官员收集情报,所以对狼军不了解也属正常,但你可千万不能有轻敌之心哪!”

  “哦!”,方士杰被契丹将军的话提起了胃口,反问道:“莫非这狼军如此厉害,为何在南朝的情报中居然没有一句提到?”

  契丹将军扭头看了看一脸迷糊的方士杰,轻喝一声:“撒坎!”

  “有”,后排的一个随从策马而出,来到下手,恭声禀报道:“回主上,狼军因为是囚犯军,因此在立功奏报中均没有提及。”

  方士杰大吃一惊:“莫非这狼军竟是这支囚犯军?”

  撒坎回报道:“正是。”

  契丹将军回身道:“撒坎,你和狼军对过阵,你给士杰说一下狼军的情形。”

  “是。”撒坎道,“狼军原是南朝发配的囚犯所组成的军队,一向纪律散漫,无法无天,连驻守边关的大帅都没有把他们放在心上,以往打仗,大多时候是被当作炮灰送死。不过近几年来,南朝歌舞升平,囚犯也渐渐少了,囚犯军不再扩编,保持在两万人左右。其后大小战事无数,囚犯军也慢慢到了这个规模,只剩四千多人。”

  方士杰很是疑惑,追问道:“那为何囚犯军会被称为狼军呢?”

  撒坎接着道:“狼军出名的是因为两点,一是不听号令,没有一个狼军的将官在狼军中呆过三月以上;二是狼军个个虎狼成性,五年前,囚犯军还有两万余人,四年前就已经锐减到五千人,可一直到现在,狼军参加大小战事无算,还有四千余人。”

  “丝”,方士杰倒吸一口冷气,“莫非这狼军竟然勇猛如斯?”

  撒坎道:“狼军中现在步军骑军各占一半,主上一年前派我等率领精骑五千,牵制狼军,谁曾想,刚一接触,狼军便与我等厮杀,”

  方士杰道:“那这狼军莫非个个都是争强好斗之人,如此也不难对付。”

  撒坎道:“我等率领的五千精骑,乃是我军中最精锐的‘虎贲卫’,个个以一当十,纵横沙场,无人能敌。”

  方士杰突然截断撒坎的话语,问道:“等等,莫非一年前南朝大捷,边关守将孙晓大破我族虎贲卫,官升三级,他居然率领的是狼军?”

  撒坎道:“非也。当时狼军统帅并非孙晓。”

  方士杰奇道:“那如何南朝朝廷捷报上是孙晓?”

  “这便是你未曾听说过狼军之缘故了。”契丹将军接过话题。

  方士杰才思敏捷,立刻反应过来:“莫非这狼军所立功劳,竟没有得到任何奖赏,为何狼军还如此拼命?”

  “呵呵呵呵,发配囚犯,只要在囚犯营中呆够五年,便可脱离囚犯身份,回归原籍。不过在杀阵中,以往如要五年中不死,谈何容易。”契丹将军长叹道。

  方士杰已然感觉到点什么,小心翼翼地问道:“主上,既然狼军如此厉害,为何我在献策时主上没有提醒我呢?”

  契丹将军笑道:“你才思敏锐,在南朝学习多年,但恃才傲物,纸上谈兵,如不让你受挫几回,怎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焉能成大器?”

  方士杰犹自不服,忽听一声急报,“报——”,一个探马飞驰而来,来到近前,翻身下马,单膝下跪禀报道:“回禀主上,第四营戒备森严,偷袭第四营的一万人马远在十里外便被发现,冒充使者的呼毕将军没有消息,大军被两个百人斥候队偷袭骚扰,损失六百余人。对方无损伤。”

  契丹将军大声急问:“怎么,呼毕还没有消息?”

  “回禀主上,呼毕将军两刻前发出行动失败无法逃脱信号,直到现在仍未见将军返回”探马恭恭敬敬地回答。

  “你下去吧!”,将军挥了挥手。探马转身离去。

  转头又问:“士杰,你怎么看?”

  方士杰现在比较谨慎了,想了想才道:“主上,狼军如此戒备森严,绝不会是那个草包姚群的作风,可以断定,狼军中必有一个极高明的人物居中策划。”

  契丹将军看了看方士杰,点头道:“不错,狼军中确实有一个高明人物,高明到另人害怕的人物,囚犯军就因为此人,被我军与之交战的官兵们改为‘狼军’,就因为此人,害我损兵折将,五年来迟迟不能越雷池一步,连我精心训练十年之久,纵横塞外,无人能敌的‘虎贲卫’一战便折损了一半。害我军全军上下,闻狼色变,否则区区两百斥候队如何敢袭击骚扰我万人大军,杀伤六百余人后全身而退呢。”

  方士杰惊问道:“真有此人物,此人是谁?”

  契丹将军叹口气,回答道:“我们从来未将囚犯军看在眼里,以往开战也是虚以应付,每次战事双方均有伤亡,直到最近几年。几乎狼军从未有重大伤亡,而每每我军均是伤亡惨重,后来不得不派最精锐的虎贲卫去牵制狼军,五千儿郎,结果却被狼军一战全歼,从此我军上下再不敢轻易招惹。出战皆是长枪大盾,防卫为上,决不主动出击。此等军威,实在另人羡煞呀!”

  方士杰笑道:“主上还未明言,此人到底是何人?为何屈居囚犯营中?”

  撒坎接过话题:“非是主上隐瞒,实在是目前连我等也不知道此人究竟是谁?”

  方士杰沉默片刻,起身下马,跪服在地,恭声道:“主上,士杰计算不周,误了呼毕将军性命,自请处罚!”

  契丹将军低头看看跪服在地的方士杰,说道:“你初来乍到,已为我军献策夺取南朝第三大营,灭敌万人,军心大振,此等功劳,怎能处罚。”,顿了顿,又说:“况且我本意也是要你受挫于狼军,吃些教训,望你牢记此次教训。”

  方士杰叩头道:“士杰受教。”

  契丹将军又道:“你也不要妄自菲薄,狼军虽然厉害,但南蛮朝廷并不知晓,到下个月,这批人也该脱离军籍回乡了,你也不用太担心。你起来吧!”

  方士杰起身应道:“是。”心下却不断嘀咕,何人如此厉害,竟让契丹王者也居然钦佩不已却又毫无半分痕迹可挖。

  一行人策马返回契丹大营。

  第四大营中,却在进行着一场较量。

  杜开还在愤怒不止,这个冒充的使者居然是个高手,层层包围下还杀了十四个弟兄。看着弟兄流血,杜开的眼睛都要红了,亲自出手,和对方硬拼了一柱香之久,才抽个空子,用老大教的一招刀法,剖开了这个强硬敌手的肚子。

  看着两个百人斥候队大摇大摆的回来,杜开更加不爽了,这下可麻烦了,老大知道的话还不剥层皮。想到老大平常对敌的手段,再看看自己杀掉的敌人的尸体,还是心下不安。老大教的招数怎么如此血腥,连让人留个全尸都那么难。

  心下正在缀缀不安,抬头却看到一张含笑点头的脸。一抹习惯的微笑,一副平静的表情。杜开看到这张至少比他小十岁的脸,着实还是吓了一大跳。

  “老大,我……”,杜开惶急的嚷。

  年轻人挥手拦住了他要说的话,“我都看见了。”杜开又吓了一大跳,这岂不也看到自己弟兄被杀了。

  年轻人摇摇头,说:“这是个高手,至少是大将级别。看他的招数,可能就是契丹人称‘笑面虎’的虎贲卫统领呼毕。”

  杜开听完吓了一大跳,今天是怎么了,居然这么惊不住吓。

  不过这次确实太震惊了,我居然杀了呼毕,杜开有点不敢相信自己了。

  自己虽然是少林俗家弟子,内外兼修,一身武功,在来到囚犯营的时候也凭着过人的武功当了个百夫长。但要说凭一己之力,搏杀号称“塞外三虎”之一的“笑面虎”,杜开还从没有敢奢望过。

  “怎么,不相信他是呼毕?”,年轻人笑笑问。

  杜开使劲摇了摇头,还是觉得有点不太相信。“老大,那真的是呼毕吗?是我一个人杀的吗?”

  ‘哈哈哈哈,凭你‘血手‘杜开,还不至于这么窝囊吧,当年也是敌阵中杀入杀出的角色,杀个把人有什么了不起的,怎么这么端不起架子来?‘年轻人取笑他。

  ‘不是老大,实在是这个呼毕不是一般的人物呀,那可是‘笑面虎‘呀!那年‘塞外三虎‘结伴中原,把整个武林闹的鸡犬不宁,后来,我师傅和十七个师伯师叔们一起用十八罗汉阵才将他们打伤,远遁塞外。呼毕之厉害,可见一斑呀。这样的一个人,居然被我一个人收拾了,实在是有点太…太…太不可思议了。‘杜开说到后来,多少有点结巴了。

  “杜大哥,不是你的师傅们武功不好,是因为他们胸中没有杀意,因此,出招也不带杀气,到最后也是打伤而不是打死。倒不是这三个人武功真的高到什么程度了。你今天不也一个人就收拾下来了吗?”年轻人正色道。

  杜开道:“老大,你教我的到底是什么招数,怎么这么厉害,杀人连个全尸都不给留?而且,一使招就有杀人的冲动?”

  年轻人瞪眼咬牙道:“我和郡首仇深似海,不共戴天,我在千军万马的厮杀中悟到的刀招,就是为了有一天能把他们全家都凌迟处死,挫骨扬灰。所以,我的刀法是以杀气御刀,杀气愈强,刀招愈烈。”

  杜开见势不妙,连忙错开话头,问道:“老大,这次契丹人派了一个大将假装使者,是不是有什么阴谋?我们要不要加强一下戒备?”

  “这时候才想到,你也太迟钝了吧,我在你和呼毕决斗之前就来了,指挥警戒,否则怎么会误了十几个弟兄的性命。”老大恨恨地说道。

  “去把弟兄们的尸身收拾一下,好生安葬。杜大哥,你去应付孙晓,我回去了。”

  说完转身消失在不远处的帐篷群中。

  身影消失前,老大回身喊了一句:“杜大哥,别忘了刚刚和呼毕过招的感觉!”

  直到老大的身影消失,杜开才指挥各人善后。

  看着弟兄们忙碌,杜开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抽出刀来细细思索片刻,仿佛要把和呼毕过的招重新过了一遍,等再次抬起头来,已经是一张更加自信的脸。

  招呼手下把这边处理好,杜开整了整盔甲,向中军大帐走去。

  第四大营中,军旗迎风招展。洌洌风中,一个青黝黝的狼头,张牙向天,随着旗子迎风摆动,时隐时现。大旗下,一片杀气腾腾的军卒。

  

 
江湖篇 第二章 身世
 
  年轻人慢慢地踱到营地中,脑中也在翻腾不止。

  呼毕的武功极强,内力深厚,虽然杜开最后还是杀了他,但他们两个人的对战还是给年轻人一个警告。

  狼军里除了那个窝囊主将和他的几个心腹外,其他所有人都接受过年轻人的指导,十几个弟兄的伤亡让年轻人再一次告诫自己,自己的招数还需要再精练。

  内力也是自己薄弱的环节,虽然这五年来内力大进,仍不是这些武林高手们的敌手。

  快速思惆了一下,体内自创的内力自动运转,脑子也清醒了一些。

  “如果我和呼毕对战的话,呼毕绝对走不出三招。”年轻人露出斩钉截铁地目光。

  “不过呼毕毕竟还不是武林中高手,充其量不过是个二流角色,自己还需要努力,当有一天报仇之后,我就游历天下,见识一下天下的绝顶高手。”想到这里,年轻人竟展现出了一抹痴痴的微笑。

  快步走到帐篷中,年轻人开始静坐。很快进入了入定的境界。

  其实年轻人想法却是大错特错。

  呼毕绝对不是充其量的二流高手,年轻人对自己也低估的太厉害了。

  不过也难怪,五年前年轻人还是一个什么武功都不懂的小孩,根本没有见识过所谓武林高手的身手。接触的人都是一些被捕的囚犯,亲近的几个武功高的如杜开之流却不约而同的都是一些名门大派的弟子,基本上和他身世都类似,因为被诬才到的囚犯营。这几个人师门的武功不知道学的如何,但师门的一些谦虚忍让却学了个足。

  用杜开的话说,不这样连山门都下不了。年轻人刚听到这话的时候,也只能苦笑摇头。

  因此,当杜开说自己的武功还不入流时,年轻人也就信了。五年的光阴,杜开等人的武功已经更上不知多少层楼,但再年轻人的心中,也就是比呼毕强一些,但还不到一流的高手。

  年轻人完全没有意识到,也根本不会去意识,现在的狼军如果解散后,会给江湖带来多大的冲击。

  转眼三个时辰过去了,年轻人从入定中醒来。

  这个帐篷是年轻人专用的帐篷,没有他的允许,谁也不能进来。所以直到现在都没有人打扰他。营里的兄弟们也都知道,没有什么大的事情,绝对不要骚扰老大。

  年轻人走出来,迎面碰到几个巡逻的士兵。几个军士都冲他问好。他礼貌地回了礼。

  士兵们走后,他又忍不住苦笑了几声。

  “真麻烦呀,明明所有人都比我大,却所有人都叫我老大。”

  习惯地走到食堂,几个伙夫见到他过来,忙给他端出一份晚餐,殷勤招呼。

  “估计孙晓再这里也受不到这样的待遇。”他心里笑着想,“不过孙晓也不会到这里来的 。”

  看着几个伙夫忙碌的样子,他不禁心里想:“如果有人看到狼军里这个样子,估计会吓的合不拢嘴吧。”

  几个满脸和气的伙夫,忙这忙那,谁又能想到,这几个人手上的人命,没有两百条,也又一百八了。

  吃过晚饭,年轻人整理了一下军容,回帐篷挎上腰刀,向营门走去。

  看他的装束,不过是一个寻常小兵。这样的装束,在军营中比比皆是。但他所经之处,只见一个个矫健的人影不管在做什么,都停下来,挺身敬礼。每张脸上都是充满了敬和畏。

  到了营门,担任警戒的几个军卒见他到来,都冲他微笑。他问带头的小队长:“今天到谁了?”

  小队长忙回答:“今天是到我了,老大。”

  “好,你去休息吧!”年轻人对他说。

  小队长笑嘻嘻的说道:“那就谢谢老大了。“

  他挥了挥手,站到了小队长挪开的位置上。

  几年来,狼军里的士兵们都已经习惯,老大每天不论刮风下雨,总会在营门口替一个兄弟担任警戒任务,从不间断。

  老大往营门口一战,一副标准的警卫姿势,心思却又渐渐回到了过去。

  年轻人叫王风。

  王风的父亲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大夫,为人和善,医术也高明。但这都不是他出名的原因,他出名的原因是因为他著名的臭脾气——从不管来的病人是王公贵胄还是山野村夫,一视同仁。这点得到了广大病患的一致支持。大部分的病人还是平民居多。

  也就是这么点坚持,导致了王风一家的不幸。

  恰巧那年大旱,王风的故乡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干旱。饥民不断,病患也越来越多。王风一家行善,再加上父母都懂一些医道,所以一家大小全部出去看病。

  天热加干旱,很多人都中暑。一家人忙个不停。

  当时的郡守公子也是中暑,郡守大人就差了亲兵去传王风的父亲,但王风的父亲不吃这套,况且手边上也有太多人需要急救,所以把亲兵堵了回去。

  也怪这位郡守,本来没有什么大病,只要在家多歇息,多喝水(即便是大旱,郡守家也从来没有缺过水)也没什么要紧。偏偏非要把儿子拉到王风家去看病,郡守公子身体本就单薄,中暑后又一折腾,竟然在路上就晕了过去。等到了王风家,才发现人已经过去了。

  郡守大怒,认为王风的父亲没有看好儿子,迁怒王风全家。

  于是郡守亲自带了人,把王风全家抓了起来。借口王风父亲所医治的病人中有江洋大盗,安了一个全家通匪的罪名。尤其王风的父母,更被严刑拷打,终因伤势过重,在牢里就不幸过世。

  母亲临死前,就对王风说了一句:“孩子,今后的路就*你自己了。”

  十五岁的王风在父母过世后,被押解到了边关,加入了狼军。

  本来郡守的意思是呀秘密处死王风,但郡守夫人却更歹毒,想了一招,把王风发配到了边疆,并加入了号称“死亡营”的狼军中。

  郡守夫人也有些背景,是京都兵部尚书的外甥女,所以还通过军队的关系,特意关照边关统帅,绝对不要王风升迁,每仗必要他出征,直到死为止。

  戍边统帅也不可能为了一个囚犯而得罪了上司,再加上大帅一向对这些囚犯营的人深恶痛绝。

  所以,王风就成了军中一个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升迁的狼军小兵。

  王风又长长的出了口气,把一些烦人的念头抛开,开始了今天的吐纳。

  从王风五岁时开始,他的学医的父亲就教了他一套吐纳的方法,当时也没有和他说这叫什么方法,只说是强身健体的,又说能配合以后医家的针灸来治病救人。小小的王风当时也不懂,希里糊涂就学会了。到了他加入狼军后才发现,居然这是救命的法宝。

  每次身体里的热气按照那些经脉走完一圈后,身体就特别舒服。而且身上的伤会好的更快。如果把这些热气在受伤的部位多停留一会,几乎连疼痛也可以漫漫消除。还有一个比较神奇的功效,居然是耳目越来越聪慧,越来越灵敏。这也帮他渡过了好几次危险的情形。

  王风其实从小立志是学医的,因为他看到父亲救人后病人的感激的面孔很舒服。所以他的志向就是做一个好医生,要象他父亲那样的医生。

  所以当父亲和他说那套吐纳方法可以治病救人时,他就毫不犹豫的学了,并且学的很专心。同时,小小的王风也把他父亲的一些医术学了不少。

  等到了狼军大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学的这些东西有多大的用处。

  狼军刚刚打完一场大战,有几个人已经被军医确认为无救了,所以满身是血摆在了一边。刚被押解到狼军大营的王风心地还比较单纯,看到有伤者,恻隐之心作祟,忍不住向旁边的军医要药,结果被军医一脚踢了出来。

  一个胸口中刀的中年大叔正躺着等死,看到他的样子,冲他笑了笑,劝他说不用费力了。但王风不知天高地厚,还要去求,被几个没受伤的拉住了。

  可能见过了太多的杀伐和死尸,所以在狼军中,死人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对这种受重伤的人来说,唯一的路也就是等死了,旁人也见怪不怪。但看到这个小子居然表现的这样急切,几个人还是好心的拉住了他。

  结果,当时的他爆出了一句:“他还有救。”,立刻被一群人围上了。

  可能这个大叔的人缘不错,所以很多人关心。大家七嘴八舌的问他如何救。王风想了想,向押解他的差役那里要来了他带的小包裹。本来差役是不想给的,但被一群如狼似虎的人围了上来才发现不妙,原本想要贪污犯人财物,现在看来也不行了,好在王风的包裹不是很大,细长的一条,于是便拿了出来。

  在众目睽睽下,王风用他带的一套普通的针灸用的长针,也不用药,直接地把大叔胸口的刀口别了起来,同时又在刀口周围的几个穴道下了几针。在下针时,又偷偷地用了点自己从小练习的无名真气,没过多久,那个大叔居然睡着了。脸色也不再是那样的死灰。有经验的人都可以看出来,他已经从鬼门关上回来了。

  经过了这次。本来一向欺负新人的狼军破例为王风开了小灶,不用从事一些辛苦的杂役,只要每天负责照料几个病人。半个月后,那个大叔能起床走动后,就对外把王风要到了他们的小队。这时候王风才知道,那个大叔叫杜开,居然是狼军的一个小队长,手下有五十多人的小队。从此王风就是这个小队的人了。

  天快黑了,王风刚把无名真气练了三个周天。

  这种真气好特别。可能是为了医家治病救人用的吧,所以清静平和,绵绵荡荡。但这五年来,好象有了一些变化。只因为王风这五年来,所见,所闻,所想,全然没有一点清静平和的影子。

  现在的王风,每天心里想的只有几件事:拼命修炼、厮杀以及如何活下来。

  王风的思绪渐渐回到了从前。

  刚到狼军大营的时候,在杜开的照顾下,生活还算比较过的去,大伙也不去特别欺负他。

  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他几乎能起死回生的医术。

  狼军的军医本来配的就少,而且是整个营中最差的。突然来了个医术高明的小医生,大家当然要维护,毕竟和自己以后的性命相关呀。

  第一场大战就在王风刚到军营的半个月后。半个月中,杜开的伤在王风的悉心照料下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王风呢就成了杜开身边的小亲兵。

  王风没有兵器,杜开给他选了一把刀,并教了他几招简单的刀法。就带他上阵了。

  第一次上阵的王风还不能习惯血腥,总显的有些不正常。

  杜开也看出了这一点,对一个年轻人来说,第一次上战场有这样的表现也很正常,就如同他第一次杀人一样。

  所以杜开只对他说了几个字:“机灵点,留着命报仇!”

  也许这句话起了作用。第一次上战场的王风变的连杜开都有点害怕。

  杜开是个闯荡江湖的豪客,因为得罪了权贵被送到这里,江湖上闯的多了,什么血腥场面没有见过。但看着王风把身平第一个对手零剐了以后,杜开都怵然而惊。

  这个小子到底是什么人,怎么这么狠?

  第一战中,王风也受了伤,不过是肩头肉厚的地方被划伤,没有什么大碍。说起这道伤口,王风是故意的,如果和对手硬干的话,王风不一定是他的对手。也许王风天生就是个杀星转世,他居然利用肩头硬挨了对手一刀,却乘机把对方双腿给削断了。

  倒地的对手被王风左一刀右一刀,全身斩了个稀烂。直到杜开过来把王风拉开。

  回到营地,王风就没能平静下来。杜开的话让他有了个人生的目标。

  回到营地的第一件事情,王风找到杜开,要拜师学艺。

  杜开没有答应,只说可以教他一些小技巧,却不当师父。王风答应了。

  从此一段时间,王风就在苦练。直到有天王风在战场上被人打的吐血抬回来。

  杜开很在意王风的伤,问清了王风和人过招的情形后,对他说:“不是你的招数不行,而是你的内力不如人家,不用太放在心上。”杜开是练外家功夫的,所以对内伤没有特别的认识。

  王风的医术很好,伤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听到内力不如人,心中若有所思。

  从小熟悉的吐纳方法是不是锻炼内力的呢?王风于是静心开始吐纳。

  以前对这种吐纳方法没有特别认识,只觉得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现在身有内伤的情况下,吐纳开始后,全身却有说不出的舒服,胸腹间的痛楚也随着呼吸间渐渐平息。

  从小练的东西太熟练了,以至于举手投足间都可以进行吐纳,完全不受行动和姿势的限制。所以在把了把自己的脉搏后,王风发现身上的伤居然好转了很多。于是继续吐纳。

  恍惚间忽然想起一些东西,这种吐纳方法主要是为针灸法所练。平日静心养气,针灸时依病患的病情酌情缓慢输入一些,这是不是就是所谓内力或者真气呢。

  医病时需要缓缓输出,那战斗时是不是可以快速输出呢?

  想到这里,不禁兴奋万分。恨不得能马上试试。不过身上有伤,决不能轻易变换运气方式,这点王风还是很清楚的。所以还是全心全意疗伤。

  第二天一早,王风就走出了营帐。突然的出现令所有人瞠目结舌。昨天的伤势大家都看到了,囚犯营的大部分人都是武林人物,对于伤病也见多识广。王风的伤虽然不致命,但怎么也得躺上十天半月的。看到他龙精虎猛的走出来,都吃了一惊。

  杜开是比较关照王风的,赶紧过来查看,王风也没有多说,只说自己家传的医术和药物比较管用。大家也信以为真。

  一段时间王风又开始向大家讨教内力和真气的问题。王风给不少人治过伤,人又小,大家也有一搭没一搭的教他一些东西,招数也好,一些战场技能也好,但很少人和他谈论真气。

  几次以后,王风明白了,可能真气是大家师门的或家传的秘技,决不能轻易教给别人,因此也打消了学别人的念头。

  待把身体全养好以后,王风开始偷偷尝试自己想到的方法。

  以前针灸时,总要运气到指尖,通过灸针把自己的一些气输到病人体内,但是比较缓慢,现在想加快,还有一定困难。

  首先尝试让自己体内的暖流运转加快。以往每次吐纳,体内的暖流就会缓缓流动,现在要它快起来,还是着实不容易。

  尝试了十几遍没有效果以后,王风有点烦躁。心中又想起血仇,不禁怒火满胸,说来也怪,体内一直缓慢流动的热流在怒火催发下,居然越转越快。

  循着熟悉的路线,这股热流飞快地在身体中转了一个圈,完成了一个周天,晚常需要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才能运行一个周天,现在只用了片刻。原本感觉清淡平和的真气现在却变的狂暴热烈。可能是怒火的作用,居然吧真气的属性都改了。

  原本就没有名字的真气,现在更加不知道该叫什么了。

  

 
江湖篇 第三章 复员
 
  狂暴的真气每转一个周天,就从周身带出更多的热流加入到其中。王风每次吐纳,都只运行三个周天,但现在真气变异,居然有点不受控制,自行运行了九个周天后慢慢停了下来。

  王风起身,突然有些有些不对,以前要刻意吐纳才会运转的真气,在他停止吐纳后竟以原本缓慢的速度流动着。这岂不成了随时随地在练功了。王风有点得意忘形。

  不过他还是没有忘记试验自己新练的真气到底在对战中有没有作用,找了一棵碗口粗细的树,拔刀出鞘,运起真气,逼入刀身,对着树干砍去。

  “喀嚓”一声,树干应声而断。但王风的手腕也被震的一阵发麻。

  虽然威力没有多大,但王风还是感觉到比起以前已经高明很多。以往这样一棵树要用佩刀砍断,至少得需要四刀。

  王风明白,自己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真气修炼方法。

  练习完成的王风刚回到营帐,就听到集合的号角。

  接下来的大战中,王风用自己的真气运刀,杀了三个契丹士卒。但大腿中了一箭,下战场后被杜开背了下去的。

  这点小伤对王风来说已经没有什么了,真气自然运行,本身痛楚已经减弱。等刻意去疗伤时,快速运行的真气对生肌活血有着不可思议的效果,短短两个时辰,伤口已经收口并长出新肉。

  当王风矫健地走出营帐时,大伙的眼睛又一次瞪圆了。

  帮忙处理好多数伤员后,大家对他的医术佩服的五体投地。其实还得归功于新的真气运行方式。不但对自己有好处,而且对于治病救人也有很好的效果。

  为大家疗伤时,还能顺路锻炼真气,真是一举两得。

  此后,王风就不间断地修炼内力。

  战场上厮杀的太久,杜开教的几个刀招已经越来越觉得不实用。

  王风可能是个杀人的天才吧!根据一些战场上的经验,并结合大家不断交流的招数,竟给他自己创了一套诡异的刀法出来。

  刀法共九招,九为数之极。见过王风使刀的人,心底的感觉都是绝对不要轻易招惹这个人。由于太过凄厉,使招时杀气弥漫,丈许方圆之内根本不会留活口。所以大家给王风的刀法定了个名字叫做“绝刀”。

  一年很快过去了,王风也不知道自己的武功有多高了,反正日常和朋友的切磋中已经找不到敌手了。而且大多数的战友已经不愿意和王风切磋了。

  用一个战友的话说,“和王风对战的感觉太恐怖了,当王风想要找我切磋时,我光用想的都会打哆嗦。站在他对面根本连刀都不敢提了。”

  没有了队内的陪练对手,王风更加在实战中寻找刀法的弱点,不停地改进。

  偶尔有空,王风也会教队友一些招,不知怎的,好多人都学不全,或者使的根本不像样。王风也一直不明白是为什么。直到后来,王风才明白,使他的刀招一定要有强大的杀气。

  杜开虽然比王风打十几岁,本身也是个武林人物,现在也已经不能和王风匹敌,相反从王风那里学到了不少保命的招式,也因为如此才将呼毕击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家已经不叫王风的名字了。这些囚犯在真心服了一个人以后,竟然紧紧地团结了起来,成了一个精锐的团体。

  战场中活下来的囚犯几乎个个都有强大的实力,正是这些人,组成了现在的“狼军”。

  王风的称呼也随之改变,虽然他还是个年轻的小兵,但大家都尊称他“老大”。

  老大的待遇从此就不一样,住单独的帐篷,开小灶,甚至有时候连大将军都不能方便指挥的这些亡命之徒,王风一句话,个个乖的跟孙子一样。

  年前,契丹的“虎贲卫”五千精骑,没有将狼军放在眼里,王风暗中指挥,几乎硬碰硬地将虎贲卫杀的全军覆没,从此狼军声名大振。而后作战中,竟再没有军队敢向狼军的营地冲击。有时偶尔偷袭也会被王风在放哨时发现,狼军大营固若金汤。

  今天,王风又站到了营门。每次在营门放哨,王风都借此勤练内力,同时锻炼自己的警觉。很多次都是因为警觉而免遭杀身之祸。

  王风的特殊修炼方式没有引起别人的觊觎,因为别人根本没有想到,一个人可以不用打坐就吐纳练习内功的。所以别人都以为王风喜欢站岗。

  经过五年不懈的练习,王风也不知道自己的内力真气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但在普通情况下,即使王风不运功,三十丈方圆内的风吹草动都难逃王风的耳目。

  想到还有一个月就可以脱离军队,回家复仇,王风还是忍不住的兴奋。

  想想自己五年来的军队生涯,王风除了学到一身武功,医术更精纯,刀法箭法有一定基础外,居然什么都没有得到。

  这只是王风自己的看法,他却不知道,在五年的千锤百炼中,他的性格越来越坚忍,意志越来越坚定,满腔自信的做了四年四千狼军的老大,所得到的远不止他想象的那么少。至少杀人盈野所培养出来的杀气,彪猂的狼军士兵都不敢在他面前大声说话,不用说普通的武林人物了。

  一个月很快就能过去,王风已经不止一次的想象,要在家乡给杀父母的仇人一个最痛苦的死亡。想到这里,王风都会露出一抹让人看了都心寒的冷笑。

  杜开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却什么都没有说。

  奇怪的时,契丹大军在以后的一个月居然再没有进攻过,好像在等待什么。

  终于,一个月过去了,狼军解散的日子到了。

  边关的统帅对这支勇猛彪猂的军队是又喜又怒,喜的是,这支军队从没败过,许多大帅的亲信就是来这里打几场战,就可以获得竟升。怒的是,这支军队从来就没有全心全意的听过自己的命令。

  这支军队着实让人头疼,不过近几年来好像收敛了很多,没有闯出什么大祸。

  终于要解散了,真是去了一块心病。

  王风站在士兵中,等着发放遣散手令。

  终于在囚犯营中熬到了头,终于可以回去报仇雪恨了。

  王风拿到了回乡手令,回到营地。因为没有别的衣服,所以还是穿着军装,只是把护身的盔甲去掉了。收拾了一个小包裹。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

  又环顾了一遍军营,仿佛要把这里的生活装进眼睛似的。又远眺了远方契丹的军营,才向着关内走去。

  进关时基本上没有遭到盘查,好像士兵们都得到关照,不要轻易招惹这帮亡命之徒,手续办的挺顺利。

  天色还早,王风决定赶路。

  出城没有多久,王风居然看到一群熟人。

  官道上站着一队人,领头的正是狼军中的兄弟杜开。

  杜开远远看到王风,跑了过来。叫道:“老大!”

  王风奇道:“杜大哥,你还没有走啊?”

  “等你呢,我们一起走。”

  走到人群近前,人们不约而同的叫道:“老大!”

  王风回礼道:“大家好,怎么都没有走?”

  杜开笑道:“大家都在等老大你一起走呢。”

  “那怎么好意思呢?”王风还是很感动,毕竟也是战友一场。这些人都是平日和王风走的比较近的人,大家切磋的也比较多。

  一路走道天黑,反正他们也习惯野外宿营,自有人打点好一切,大家围着篝火一起谈天。

  杜开问王风:“老大,你回家以后干什么呢?”

  想也不想,王风回答:“报仇,杀了狗郡首全家。”

  “那报仇以后呢?”杜开又接着问。

  王风一时没有回答:“这个我倒没有想,也许学杜大哥你闯荡江湖吧。”

  这话说完,王风发现大家眼睛里都闪过一种特殊的光芒,忙问道:“你们怎么了?”

  一个原来的峨嵋弟子说道:“没有什么。老大我们能不能再切磋一次?”

  王风很奇怪,问:“怎么又突然有兴趣了,我找了你们切磋快两年了你们都不和我玩,今天怎么转了性了。”

  那人尴尬道:“我们想知道老大现在的武功到底如何了。”

  王风恍然道:“哦,原来如此,你一个人吗?”

  “不是一个人,是我们所有人。”杜开接过话头,反问王风“怎么样,老大?敢吗?”

  王风一听,豪气顿生。哈哈一笑道:“好,你们也都是江湖上的好手了,让我也看看我现在究竟能排到什么位置。”

  见众人都撤出兵器,王风道:“刀剑无眼,我用刀会收不住手,就用一根柴火代刀吧。”

  脚下挑起一支带火的木柴,走到空处。

  如是一般武林人物,王风这样做绝对是在侮辱人,不但不用兵器,还要用一根柴火单挑五六十人。但这些人都知道王风厉害,所以也不以为意,纷纷跳到王风周围,形成一个包围圈。

  从杜开等人约战开始,王风已经感觉到,不远的隐蔽地方有人在窥视,不过来人身手高明,王风也没有说破。同时也隐约猜到,杜开等人的举动和那些窥视的人有关。

  王风也不说破,毕竟杜开还是王风比较信的过的人,他相信杜开不会害自己的。

  见众人已经包围好,王风问道:“准备好了吗?”

  见众人点头,王风道:“今日让你们见识一下老大的厉害。杀…”

  一声“杀”字出口,王风立刻象换了个人,手中木柴挥出,杀入人群中。

  众人都是以前的江湖豪客,加入狼军后战阵厮杀中更积累了无数经验,与五千虎贲卫对战时也没有见众人如此紧张过。

  却见王风仿佛化作一阵清风,在众人的间隙之间穿行,一声长啸起处,手中木柴竟似一把宝刀,使的竟是刀招。

  王风内力到处,木柴也坚如精钢,与众人兵刃相击竟发出金铁之声。但没有人的兵刃能碰到王风手中木柴两下。兵刃一相交,王风的木柴格住一次攻击,马上反击,对手几乎还没有什么反应,已然中招。

  中招部位不是咽喉,就是心坎。也是王风手下留情,木柴碰到肌肤,立刻顿住,不然在王风强硬内力攻击下,众人不死也得蜕层皮。

  长啸声犹在耳,众人已然倒地一片。仅剩的几个人如杜开等也在苦苦支撑,但也只是片刻,十数未过,连杜开等人也要害中“柴”,没有一个人能躲过。

  王风突地骂道:“起来,枉你等在狼军中这些年,为何不用战阵冲击?再来一次!”

  众人起身,收拾好兵刃,列好队形。

  杜开居中指挥,大叫一声“锋失”,众人立刻按照命令列队,向王风冲去。

  王风这次却不硬冲,只是闪身避开锋头,转到一旁。

  众人阵法熟悉,有人负责攻击,有人负责防守,王风的锐势显然被阻。只能不停格挡,偶尔偷空反击一招。

  偏生王风手中的柴禾仿佛长了眼睛似的,每次反击,总有一人中“刀”,退出队形。不管众人如何默契,身法高明,却总躲不开这一刀。

  顿饭功夫,在圈里的人也只剩下十几个。

  杜开见状,大声喝停。王风抽身退出,众人气喘吁吁呆在原地,这一场切磋竟似比真正战场拼杀还累。

  再看王风,却是脸不红,气不喘,微笑看着众人。看了片刻,说道“如何,服了吗?”

  杜开摇头苦笑道:“老大,我真是服了你了。原以为,我们这么多人,个个都不是庸手,你的刀招我们也都熟悉,怎么也能撑个不败。却没有想到,你现在这么厉害,多谢你手下留情呀,老大。”

  王风也笑道:“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武功在江湖上是什么地位,正好借你们的手试一下。”

  说完抛掉手中的柴禾,又回到篝火边,招呼众人坐下。

  看了看众人,王风对杜开道:“杜大哥,有什么话就说吧,不用遮掩,咱们弟兄也不用这等见外。还有,那边藏着的朋友也一起过来吧。”这句话王风用内力远远的传了出去,相信那边的人已经听到了。

  杜开急促的脸红道:“老大,这…”

  远方也传来一声沉静而嘹亮的声音:“王小施主真是耳目聪颖,我等冒昧了。”

  随着话音,黑暗中走过来几个人影。为首一个,长须飘飘,眉须皆白,却一根头发都没有,看他的服饰,居然是个和尚。

  到的近前,杜开等人起身贡迎。王风也站了起来,因为来的这个和尚年岁已然不小,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看这个样子,估计是杜开的师门前辈,因此王风对他也很尊敬,起身相迎。

  杜开给和尚和几个随来的人见礼后,对王风道:“老大,这是我的师祖,也是现在的少林派掌门人悟心大师。这几位都是武林泰斗,这位是峨嵋的清风道长,现在执掌峨嵋派。这位是江湖上金龙庄的庄主,他们找你有一些事情谈谈。”

  王风一脸疑惑,道:“不敢劳各位大驾,不知各位尊长找我何事?”

  悟心大师正色道:“不敢,小施主勇冠三军,又引领狼军另契丹闻风散胆,此等威势,令我等也羡慕不已呀!我等此次冒昧,实在是有些不好启齿。”

  原来当日杜开独立杀了呼毕后,就修书给师门,报告了这件事情,同时也把王风的事情描述了一遍。

  呼毕本就是高手,因此少林收到消息后也着实高兴,但看到王风的事情后又不禁犯愁,如果王风真如杜开描述这般厉害,他要闯荡江湖,又如此好杀,岂不江湖大劫又起。

  少林连忙联系峨嵋以及江湖上的一些大家,聚集后商量王风的事情。众人都是又惊又怕,但又有些不信,因此在王风回家路上,安排了这次比试。

  他们把各派一些犯错在狼军中返回的弟子集中到一处,亲自测试了他们的武功。测试的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这些弟子最差的竟然也可以和各人的掌门人过招百招不败。这令众人又惊又喜,惊的是他们武功如此之高,那王风该有多高。喜的是各派又添了一批生力军。

  担心之下,大家决定还是先看看王风的武功。

  在见到王风只用一根柴禾就将四五十个高手击败,众人几乎崩溃了。等王风喝破行藏,众人只好出来相见。

  王风听他们叙述完,心知他们还有话没有说,也不作声,静等他们说出来。

  果然悟心大师顾左右而言他一会后,还是吞吞吐吐地把来意说了出来:“王小施主,我们也知道这个要求不合理,但还是提了出来,希望你能包涵。”

  王风心道,这班人也忒无理了。只是顾着杜开等人的面子,只是冷冷的问:“什么要求?”

  悟心大师脸红道:“能不能请小施主以后不要开杀戒?”

  王风大怒,道:“我又父母血仇在身,每日所思就是如何将仇人全家挫骨扬灰,怎能不开杀戒,大师请恕在下不能答应。”

  看王风脸色不善,杜开等人心下不住打鼓。王风的功夫和脾气他们都清楚,知道如果此时一言不合,王风便会大开杀戒,连忙出来说道:“师祖,老大这几年的心愿就是报仇雪恨,不让他杀人是太过分了。”

  悟心心知也有些过分,忙道:“报仇之事万不敢阻拦,只判小施主在报仇之后可以不开杀戒,可好?”

  王风冷冷道:“那如别人羞辱我,我也不能杀人吗?我年轻气盛,可不见得修养有那么好。诸位能给我保证今后没有任何人招惹在下吗?”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清风道长此时开口道:“不知小檀越使用什么兵刃?”

  王风道:“我用刀。”

  清风又道:“那我等可否要求施主只用一柄刀杀人?”

  “此话怎讲?”

  “我送小檀越一把绝世好刀,小檀越答应我等只用此刀杀人。”清风答道。

  王风呲鼻道:“有这等好事,我不信。”

  清风从身后背囊中取出一块包裹严实的东西,递给王风,示意他打开。

  王风依言打开,却是一块黑黝黝的金属块。以王风摸过的兵器,他立刻发现,这块金属非同凡响,比一般的金铁要坚韧数倍,打造兵器绝对是件神兵利器。

  王风疑惑的看向清风,清风道:“相信檀越也看的出来,这块极地寒铁打造的兵刃一定是一柄绝世兵刃,送给你。只希望你只用打造出来的刀杀人。”

  王风思索片刻,又问道:“我不犯人,可以,但如有人骚扰在下,那又如何?”

  悟心大师道:“我等已经考虑过,送你一块少林铁牌,行道天下,江湖人多少会给你个面子。况且你有这许多狼军的手足,又有何人敢轻易捋虎须。”

  王风直视悟心大师,言道:“如果我不同意,又当如何?”

  悟心大师也对视王风,缓缓说道:“那我等也只能集众人之力,不择手段,将你杀死。”

  “那你们就不怕天下人耻笑吗?更何况你们良心过的去吗?”

  清风也道:“我等为武林安宁,少不得做一些亏心事了。你死之后,我等即刻自尽陪你于九泉之下。”

  杜开等人忙道:“师祖不可,老大不可,何必要两败俱伤呢。”

  目前的形势,杜开等人是最尴尬的一群人,一边是老大,一边是师门,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王风却出人意料的露出一抹微笑,道:“要我答应也行,不过先依我两个条件,否则免谈。”

  清风忙道:“檀越请讲!”

  “第一个条件,我的血海深仇要马上就去报,杀他们不限制在这个条件之内。”

  “可以,这一条依了。”

  “第二个条件,我这帮兄弟以前可能犯过过错,有的已经被逐出门墙,请看在他们为国杀敌的份上,准许他们重新回到师门。”

  杜开等人一听,心中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王风看了看他们,笑道:“你们回到师门可要好好练功,说不定我那天又去找你们切磋呢。”

  众人又吓了一跳,杜开忙道:“省了省了,哪敢再和你切磋呀,越比越差,压力太大了”说完众人哄堂大笑。

  清风道:“这个条件不用你说我们也会照做的,他们现在武功大进,正是振兴我等师门的栋梁,怎忍心师门不容呢。”

  见王风答应,大伙的心里都放下一块大石。

  清风更是轻松,吩咐了一个弟子一声,对王风道:“我等知道你报仇心切,所以自作主张,帮你把你的仇人全家带了来,你自己处置吧。”

  王风一听,拳头一紧,问道:“在哪里?”

  只见几个弟子挟出两个人影,王风走过去,果然是毁家灭亲的郡首一家。

  可能平日作恶太多,郡首竟然没有一个子翤,只有夫妇二人。

  看着杀父杀母的仇人就在面前,王风怒极反笑。

  随手从旁边一挎刀人身上抽出一把刀来,向郡首二人走去。

  旁边这人正是金龙庄庄主,他本不同意给这个小辈如此礼遇。但王风拔刀却另他骇然。平日从未有旁人用过的宝刀在他身上被别人强行拿走,虽然有些出其不意,但金龙庄主还是对王风的武功有了更高的认识。忍不住对清风的计划有些怀疑起来。

  带着疑惑的目光,看向清风,却发现清风也在同样骇然的目光看过来,两人都不禁打了个突。

  两人思惆间,突听一阵惨叫。定睛望去,看到的景色更令人忍不住变色。

  王风竟把郡首二人的皮肤用极快的手法全给削了下来。露出来里面的血淋淋的嫩肉。活象两个被剥了衣服的肉团。

  两个肉团倒在地上,沾染了尘埃,更加痛苦不堪。王风却已经停手,听着两人哀嚎。

  郡首夫人已经晕死过去了,但王风居然刺激她的穴道,让她醒了过来继续哀嚎。

  这样哀嚎了片刻,已经有人受不了了,赶着上前想要结果郡首夫妇的性命,被王风冷哼一声,又退了下去。

  郡首夫妇哀嚎一夜,终于咽了气。这一夜大部分的人都没有睡着。狼军的弟兄还好说,这些场面见的多了。悟心和清风带来的人却个个吐了半宿,直到把胆汁也吐不出来为止。最后远远跑倒听不到的地方。此后整整一年不敢见血。

  看到郡首夫妇已死,王风又运刀如飞,将两人的尸首碎成了千万小块,细如尘埃,方才罢手。

  看了看众人,收拾起极地寒铁,将手中刀掷还金龙庄主,赞道:“好刀!”

  转身仰天大笑一声,喊道:“血仇已报,不杀人又如何,哈哈哈哈”。

  向众人一拱手,绝尘而去。

  金龙庄主看着手中刀,突然看到一股未干的血迹,忍不住又吐了出来,从此再没有动过此刀。

  

 
江湖篇 第四章 失踪
 
  悟心大师转头问杜开:“杜开,你们这个老大说话可算话?”

  虽然觉得有点不高兴,杜开还是回答:“我们老大一向说话算话。”

  悟心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自言自语道:“那就好,那就好。”

  转头又问清风道长:“道长,那个极地寒铁真的不能溶化炼铸吗?”

  道长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就怕这个王风知道上当以后,会不会恼羞成怒?”

  这是一个狼军中的峨嵋弟子插话道:“师祖,我们老大从来说一不二。”这个弟子已经不齿师门的这一做法,听到他们还在怀疑王风老大,忍不住插嘴。

  清风也怅怅的道:“但愿如此。”

  众人相伴离去。

  从此江湖中从未出现过王风其人,倒是江湖中突然增加了数千会使“绝刀”的江湖客,互通声息,守望相助,成为江湖上一股不可轻视的力量。

  一年后。

  极西的原始森林中,藤蔓遮天。地上一层厚厚的青苔,各种飞禽走兽不时穿过。一片原始蛮荒的气息。

  森林边缘还定时的出现一些五颜六色的瘴气,不知道的人若不小心碰到,铁定会被剧毒消融的一干二净。这些瘴气把森林和外界隔成了两个天地。

  中午时分,寂静的森林突然“哗啦”一声,一片绕树的长藤被砍断,露出一段缺口来。

  这个时候也正是瘴气最弱的时候,但如此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出现了人,就已经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了。

  缺口越扒越大,终于可以供人出入了,一个健硕的人影出现在缺口内。

  手里拿着一把开山分路的砍刀,背后背着一个巨大的革囊,左手臂上绑着一个皮革包裹的方块,一身合体的旅者装束,脚下一双皮靴,看上面的颜色已经是跋涉了不近的距离。

  年纪不过二十上下,却一脸的坚毅之色。看了看前方的树木,又挥舞砍刀开路。

  他不就是王风吗?怎么会出现在这个蛮荒之地?

  也不过片刻功夫,森林里就被王风开出一条可供一个人出入的小道。

  出来后,来到一片有一个小水塘的开阔地。

  王风很满意这块地,已经过了瘴气范围,又有水塘,真是一个绝佳的宿营地。

  吧背上的革囊打开,里面居然有一顶小帐篷,王风把它支在了水塘边。周围拾了些干的柴禾,生了一堆火,又从革囊里拿出一套小弓箭,消失在附近的林中。

  不一会,王风提着一头野猪回到营地,兴致勃勃地剥皮清洗,找了根木棍把几条腿穿起来,放到篝火上烤着。还不时从革囊里弄点调味品抹着。

  香味慢慢出来,王风闻了闻,差不多熟了,撕了一条后腿开始进餐。

  看他的熟练程度,显然已经这样生活不少时日了。

  饭后王风惬意的躺在帐篷里,开始吐纳。

  现在他吐纳时根本不在意姿势和动作了,吐纳仿佛就是他如呼吸一般自然的事情。也许他根本就没有停止过吐纳。

  抬手看看自己左臂上的小方包,王风不禁苦笑。

  清风送他的极地寒铁就在里面。一年来,王风曾走遍大江南北,到处寻找能够炼铸它的能工巧匠,却又一次又一次的失望。除了学到一肚子的炼铸兵器的知识外,几乎毫无所得。

  心中不禁有上当受骗的感觉。有时真想就此上峨嵋和清风理论一番,但又忍住了。

  王风已经很久没有去过大的城市了,基本上都在人烟稀少的地方活动。

  一年来,王风听到不少原先狼军同僚的事情,个个都时英雄好汉。王风也不想和他们多纠缠以免发生意外。

  终于有一次在一个偏僻的山村,王风施展妙手回春的手段救了一个重病的老者后,老者见多识广,拜谢之时认出了王风背负的极地寒铁。

  当时王风又惊又喜,忙问可有办法锤炼。老者却摇头道,这极地寒铁乃是天地至宝,非一般炉火能炼化,只有发自内里的三昧真火才能炼化。王风这才放弃了寻访巧匠的行动。

  此后王风一直把它挂在手臂上,不停输入内息,试图能炼化寒铁。王风报仇以后,已然没有生活目标,这次清风等人倒是激起了他的斗志,决心非把寒铁铸成一柄绝世神兵的寒铁刀。

  有了目标的王风从此救在各地旅行并行医,他的医术本高明,再加上内力疗伤更快。一些无人能构采摘的药材王风也能轻易取到,救了不少人的性命。

  这次就是因为游历到蛮荒地区,听说在这片剧毒瘴气笼罩的迷雾森林中,有一种可以生死肉骨的珍贵药材,因此决定进来看看。

  王风游历天下,也习惯了这种生活,所以随身携带了一些帐篷等物,正好在这森林中用上。

  一夜过去,王风也不着急找药,反倒四处观看。

  这片森林已经多年没有人迹了,主要还是归功于上空漂浮的剧毒瘴气,据说沾肤即腐,无药可解。王风是凭着自己深厚的功力,硬生生在身体半尺外布了一个密不透风的气圈,一路披荆斩棘进来的。

  多年的荒置使这里成为了一片珍禽异兽的乐园,各种奇形的药草长的也异常茁壮,随便看了几株都比外面的要高几品。至少在年头上都没有办法比较。

  也有不少猛兽,但王风艺高人胆大,手工砍刀在手,一般野兽也多半不敢轻易挑衅。有数的几个都已经成为王风腹中的食物。

  在水塘边住了几天,王风采到不少的药材,看看周围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停留,于是王风收拾行囊往更深处进入。

  走了一两天,来到一个奇怪的所在。

  它的奇怪之处在于原本是一片郁郁苍苍的原始森林,却突然出现一块凹地,更为奇怪的是,这片凹地竟寸草不生。露出光秃秃的地表。也难怪会不长植物,地上露出的部分,全都是坚硬的花岗岩。

  但王风还发现其他的一些问题。

  整个凹地是一个巨大的六边形,配合地上一些奇怪的裂缝,形成一个怪异的图案。整个六边形方圆两里,一眼可以从这头看到那头。

  六边形凹地也不真正是寸草不生,以王风的眼力,已经发现,在六边形的正中,有一小块泥土颜色的部分,上面有一棵植物生长着。

  凭着采药的经验,王风立刻断定,那是一株天地奇珍。

  想到这里,王风不由一阵兴奋,跳下凹地,向中心奔去。

  慢慢来到中心,王风已经看清,那是一株火红的果树。叫它果树有点过,果草却是很贴切。一棵草茎上只生长了一棵红红的果子,很是怪异。

  王风却越来越兴奋,看这红果的形状,越看越象书中记录的万年朱果。看来在这蛮荒中,因为没有人类破坏,大自然的神奇力量也孕育了不少天财地宝。

  从这果子现在的状况看,已经快要接近成熟了。

  四处看了看,也没有什么不正常的迹象。

  王风转过头,此时正好朱果成熟。只见瞬间,朱果已经由红转紫,王风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一刀把朱果连根挖起。

  万年朱果的成熟时机稍瞬即逝,王风把握的极好,连根挖了出来,内力到处,泥土纷纷落下,露出一棵裸露的草茎来。

  突地心生警兆,手中刀反射性的挥出,“叮”一声,一棵火星闪出,一道灰影刷的消失。

  以王风的目力,立刻看出这道灰影的本来面目。

  这灰影乃是一头异种野狼,日日在朱果旁吸食朱果气息,本身也灵异无比,野兽的直觉让它知道眼前之人的危险。虽然守护在此如许年,吃过不少妄图强度朱果的厉害野兽,但还没有什么野兽能躲过它这一记突然袭击。

  那畜生见一击无功,也不气馁,转身又向王风攻来。刚刚和王风的刀撞出火花的正是它的利爪,这次王风看的很清楚,足有半尺多长的利爪。这畜生也有些道行了,用血肉之驱居然挡住了王风的刀,不过虽然没有斩断利爪,也吃了不少苦头。

  王风伸刀格开了野狼的第二次袭击,反手用刀背在野狼的颈项上斩了一刀。野狼一声哀鸣,被劈出老远。转过身来,又向王风袭来。

  王风紧守门户,每次都让野狼铩羽而归,同时心下佩服野狼的斗志,有点惺惺相息。

  野狼也认识到了王风的厉害,但又不甘心守护多年的朱果落入他人之手,不停的在王风丈外徘徊。

  王风见着有趣,也和它对视。一人一兽,就这么对峙着。

  过了片刻,王风道:“天财地宝必有灵兽相护,你想必是守护这株万年朱果的灵兽吧。”

  想了想,收敛的杀气源源逼出,直罩灵兽。灵兽也渐渐感到了不安,八尺多长的身躯一步步退后。

  王风对这奇怪的野狼说道:“天财地宝,唯有德者居之。你想必也在此守护了多年。”

  灵兽面对他巨大的压力,呜呜叫了几声,竟缓缓点了点头。

  王风见状,心知这灵兽能听懂人语,更加喜欢,继续道:“我知你守护多年,不甘被人抢夺,所以我也不和你争。这朱果给你,我只要根茎。”

  见野狼有些不甘,王风又加大了压力:“我虽然答应过别人不开戒杀人,但从来没有答应过不杀野兽,如果你胆敢不同意,我一定将你碎尸万段。”

  眼中的杀气越来越烈,野狼也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只好点头。

  轻轻冲朱果一弹,朱果象长了眼睛般直射进野狼口中。自己却把剩下的根茎整个塞进口中。一人一狼,都开始吐纳,吸纳天地之材的灵气。

  万年朱果珍贵无比,生死肉骨,练武之人吃之,足可抵二十年苦功,却也没有放在王风眼中。只是朱果的根茎却是不可多得的生气良药,虽然药效不及朱果那么大,但却是给朱果提供精气的根本,生气之源,对于王风来说确实是比朱果要更珍贵。

  当王风把根茎炼化的时候,将会大大的提高经脉容量以及真气浓度,每次吐纳也比平日功效更大,只因体内吸收了万年朱果的生气之源。

  野狼受朱果的影响却是颇大,原本灰色的毛色已经慢慢转变成了纯白色。长达半尺的利爪和牙竟也能慢慢缩回,身体也缩到三尺长短,活象一头可爱的大狗。

  野狼调息完成后,立刻转身面向王风。爪牙暴突,缩回的指甲竟又伸了出来,向王风猛扑过来,可能要报刚刚王风压制之仇。

  王风手持砍刀,不动如山,待野狼近前,形如鬼魅的刀影已经到了野狼的颈项。幸亏王风用的是刀背,野狼不至于丧命。但还是弹了出去。

  野狼吃过朱果果然不同以前,丝毫没有停顿,转身又扑了过来。

  王风这次不用刀背,转用刀锋,又是一刀,扑的一声,将野狼劈了开去。野狼身上竟没有半点血迹,王风的砍刀居然伤不了野狼。

  野狼更是嚣张,张牙舞爪,又转向王风左手扑来。

  王风大怒,运气于刀,身形鬼魅般一转,刀锋又从野狼身上带过,内力到处,带起一片血花。

  野狼历叫一声,躺在一旁。王风的杀气如惊天动地般涌过来,野狼竟不敢起身,拖着伤驱,哆哆嗦嗦往后挪。总算知道了眼前这杀星的厉害。

  王风有意收服野狼,这次更是不留余地,强大的气势压的野狼再也不敢又反抗的念头。吃过朱果以后,野狼的一身皮肉已经坚俞钢铁,但挡不住王风运气的一刀,野狼已经心服口服了。雪白的头不停的在地上叩来叩去,希望王风放过它。

  王风收回杀气,野狼才敢从地上爬起,慢慢走道王风身边。对于一个能轻易将自己斩杀的人,它是真的不敢再有什么异心了。

  王风伸手摸了摸狼头,轻轻移动野狼的伤口边,输入一股真气,伤口渐渐结疤,转眼回复如初。

  野狼伸出舌头,舔舔王风的手,王风摸摸它,说道:“以后你跟着我吧,有些我不能杀的人你可以替我杀。”看看伏在脚下的野狼,又说:“以后我叫你白雪,你看怎么样?”白雪马上呜呜答应,点头不止。

  王风把东西整理好,叫道:“白雪,我们走!”一人一兽准备离开。

  蓦地,整个凹地突然出现了一阵波动,裂缝中竟发出彩色的光来,瞬间笼罩了整个凹地。

  地面随之旋转起来,一个漩涡从白雪的脚下出现,竟将白雪慢慢吸了进去。白雪呜呜大叫,求救的眼光看着王风,王风不假思索,伸手拉住白雪的前腿,想把白雪拉出来。却见漩涡慢慢扩大,连王风也陷了进去。

  王风急催内力,想要跳出来,但漩涡好像有股巨大的吸力,将他牢牢吸住。转眼没顶。

  发光的凹地也渐渐暗了下来,原来的花岗岩地面却都粉碎成了泥土状,轰隆一声,天上下起雨来,冲刷过后,凹地里竟长出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没有任何王风和白雪的痕迹。

  

 
江湖篇 第五章 异界
 
  亮光闪过,一道刺目的光芒又突然出现,王风连忙闭上了眼。

  运气护身,思感延伸,感觉道白雪就在旁边。但不知什么原因,脚下空荡荡的毫无着力之处。就这么在空中飘着。

  下一个时间,砰砰两声,王风和白雪掉到了地上。

  脚踏实地,王风睁开眼,周围一片雾蒙蒙的。三尺之外什么都看不到。但王风感觉到周围有几个人。

  突听一声“大家小心,邪恶的魔兽要出来了。”

  王风一阵纳闷,什么魔兽?感到白雪离自己不远,连忙叫道:“白雪,过来。”

  嗖一声,王风听到一股劲风,反射性的抬起左手。

  “叮”,一支劲箭钉在寒铁上落地,但箭中的劲力却震了王风一下,心下不禁道:“好箭!”,怕和别人引起误会,忙叫道“住手!”

  外面的人好像呆了,白雪也走到王风身边趴下。

  一个悠扬的女生响起:“优雅的风啊,请吹散眼前的迷雾,现出世界的原形吧!驱散”

  清风过处,环绕身边的迷雾渐渐散去。露出几个人影。

  个个剑拔弩张,戒备万分。王风一见,也不由提高了警惕。

  等看清双方面目,王风大吃一惊。几个人居然都不是普通人,个个金发碧眼,有两个还不像是人类,王风从未见过,不由喝道:“你们是何方妖人?”

  几个人也很奇怪,本以为迷雾内是个召唤的魔兽,但却是一个人,而且黑发黑瞳,从未见过,莫非是魔族?

  一个持剑的人大叫道:“战斗队形!”其实这个多余,一出现状况,几个同伴已经自觉的形成战斗队形,互相掩护。

  一个绿色的长耳怪物,手拿一张弓,崩一声,弓弦闪过,一支劲箭已经到了王风眼前。

  王风早有防备,手疾眼快,肩头离面前还有两寸,王风的左手已经不可思议的抓住箭杆,牢牢拿住。

  伙伴放箭的同时,持剑的武士已经冲了上来,挥剑便砍。

  看他的样子,孔武有力,力大招沉,但破绽实在太多,王风微微一笑,左手挥出,寒铁块重重砸在武士肚子上,武士不由痛苦的弯下了身子,等他抬起头来,王风手中的箭头已经比在武士的脖子上。

  王风又大喝一声:“住手!”

  一个穿着奇怪服装的女子道:“放开我们的同伴。”手中拿着一根短棍,很是奇怪。上面不少奇怪的装饰,伤人太轻,齐眉棍又太短。

  王风看看大家,把箭失拿开,那武士连忙退回队伍中。

  众人见他没有伤人,都松了一口气,但还是戒备着。双方的敌意都减少了一些。

  奇怪服装的女子问道:“你是不是魔族?”

  王风奇道:“什么魔族?”

  长耳怪物开口说道:“他不是魔族,魔族是紫发银瞳,他不是。”声音悦耳动听。

  王风吓了一大跳,这怪物不但会使弓箭,还会说话,忙问道:“你是什么妖怪,怎么会说话?”

  “我不是什么妖怪,奇怪了,你是哪里来的怪物,无端出现在邪恶法师的召唤魔法阵中,连精灵都不认的?”声音还是那么动听,好像个女子。

  王风不禁多打量了一下,这个精灵面目娇好,身材曲突,加上声音悦耳动听,可不正是个女子。只是头上的耳朵尖尖,让王风首先认为是个妖怪。

  王风奇怪的道:“什么魔法阵,我不知道。,你们突然出现,究竟想干什么?”

  众人听后,个个都皱起了眉头,这是怎么一回事?

  王风见周围几个人敌意已经全消,代之很困惑,加上自己也想弄明白怎么回事,便道:“这样吧,我们坐下把事情说清楚吧,不要这么互相戒备的。”

  把箭枝递给精灵,夸道:“你的箭法不错。”

  精灵小姐也对他微笑道:“可惜射不到你。”两人都笑了起来,敌意全消。

  大家收起武器,向旁边走去,王风打量周围,突然发现自己居然不在刚刚采药的地方了,心中纳闷,一肚子疑团,低头招呼白雪。

  白雪站起身来,刚刚一直在王风背后趴着,众人都没有看到,这时一见,呼呼啦啦把武器全部拿了出来,武士大喊一声:“魔兽!”剑拔弩张。

  王风见状,不禁好笑,忙道:“不要误会,它是我养的狼,白雪,大家不用紧张。”

  众人这才收起武器。

  到了一个开阔地,中央有一座奇怪的建筑,周围一片焦黑,还有许多烧成焦炭的块状物。王风在战场上多年,一眼就看出这是尸体被烧灼后的现象。前面几个人有些衣衫破损,好像刚刚经过一场搏斗,王风心中奇怪,也没有说出来,和众人一起走进建筑物。

  外面奇形怪状的建筑物里面的摆设也很奇特,没有常见的雕花木门窗,看样子门好像是石头的,里面的桌椅板凳也都是一些奇怪的样子。

  众人坐下,王风在一个有趣的卧榻边坐好,白雪趴在脚下,闭眼休息。

  王风这才出身问道:“你们是什么…什么…”突然想到说妖怪可能不太好,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女精灵接过他的话头,说道:“我是精灵族的琳达。琳达.汉米尔,你可以叫我琳达。”

  武士也接着说道:“我是剑士查克.达克斯,你叫我查克好了。”

  “我是魔法师爱莎.菲奈德”穿奇怪衣服的女孩介绍自己。

  另一个怪物小矮个粗着嗓子说道:“我是矮人族斯诺。”

  几个人各自把自己介绍了一遍,都看着王风。

  王风说道:“我叫王风,这是白雪。”

  众人很奇怪,爱莎说道:“那你姓什么?”

  王风也讶然道:“我姓王呀,这还问。”

  “那你应该叫风.王才对,怎么把姓放到前面了呢。”

  王风皱眉想到:“这是到了什么地方了,怎么这么奇怪。”,口里还是说道:“还是叫我王风吧,我习惯了。”

  爱莎是个比较多嘴活泼的女子,王风看出来了,只见她马上就点头,甜甜的叫了一声:“好,我就叫你王风。”

  然后又怯生生的问:“你是人族的吧?”

  王风皱眉,还是回答:“应该是吧,我是人。” 然后又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查克嘴快回答道:“这里就是著名的邪恶法师拉比特居住的暗星谷。”

  王风觉得头都要大了,什么邪恶法师,什么魔法阵,什么魔族,奇怪的精灵,奇怪的侏儒矮人,一切都那么奇怪,好像不是在原来的世界的感觉。但多年的军旅生涯使他知道,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首先需要搞清楚的就是现在的状况,以及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

  王风止住了查克要继续说下去的欲望,问道:“这里是什么国家?”

  爱莎等人也奇怪的看着王风,对王风也一脸不了解,奇怪的头发颜色,什么都不懂,要不是看他轻易的接下琳达的箭,轻松把查克制服,估计早把他抓住拷问了。

  还是琳达说道:“这里是天龙帝国境内。”

  王风听后,一脸迷糊,还是不清楚。又问道:“那你们知道中华上国在哪里吗?”

  众人都摇头,爱莎更是说道:“什么中华上国,听都没有听说过。”

  琳达突然说道:“我明白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了过来。

  琳达理了理思路,开始讲述。

  原来琳达等人是个著名的冒险队伍,这次接受委托消灭邪恶法师拉比特。

  拉比特之所以被称为邪恶,主要是因为他经常用一些活人或精灵等试验黑魔法,激起民愤,逃到了暗星谷。他同时还是个召唤师,召唤了不少僵尸守卫自己,还是被琳达等人闯了进来。僵尸都杀光后,拉比特没有办法,只好耗尽全力使出终极召唤魔法,召唤异界魔法阵内的魔兽,这个法术即使是拉比特一生也只能召唤一次,所以轻易也不敢用。这次用完以后,拉比特就因魔力耗尽而身亡。但召唤阵已经启动,等到魔法阵完成后,就看到王风和白雪在阵中,因此怀疑王风是魔族。

  王风听到这里已经有一些明白,自己是被这个什么法师召唤过来的,不过听他们的说法,这个召唤阵是召唤魔兽的,自己怎么会过来的呢?低头突然看到白雪在蹭他的腿,忽然明白了过来。这个所谓魔兽就是白雪这个罪魁祸首。以白雪的能力,估计轻易就能把查克杀掉,其他几个以白雪的速度也能轻松解决,称它为魔兽也不过分。

  暂时接受了这个说法,又问道:“就算是这样,那谁能告诉我,这个什么召唤魔法阵是怎么回事,居然能把一个人从一个不知道的地方带到这里?”

  琳达说道:“这里精通召唤魔法的好像只有爱莎吧,你说吧!”

  爱莎解说道:“人家也不是很精通啦,不过简单的说,就是利用魔法力,造成空间扭曲,把一个空间中的东西转移到另一个空间中。”

  王风莫名其妙,“魔法力,那是什么东西?这么厉害。”

  大家也都明白王风可能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了,对魔法没有认识,也不再大惊小怪。爱莎想了想,说道:“哎呀,我一时也给你解释不清楚,给你做一个好了。”

  抬起手中的魔法杖,就是王风眼中太轻太短的棍子,念出一段咒语:“狂暴的风元素,听从我的指挥,化为利刃,杀伤你面前的敌人,风之刃!”

  咒语念完,王风立刻感到胸前一股劲风直袭击而来,但所含劲力却是不大,暗用真气,护住全身,不闪不避,“噗”一声,锐风击到王风身上消失。

  受了一击,心中却暗禀,这个小姑娘看着娇滴滴的,武功却着实不错,居然可以发气在体外成刃伤人,委实不简单。如果自己用的话,如何这么站着不动,发出气刃,隔空伤人。一时之见,沉浸在武学研究中。

  众人见他呆呆的受了一记风刃,却象没事人一样,都不禁吓了一跳。爱莎虽然娇弱,但从小修习魔法,如今已经是初级魔法师,在天龙帝国中,小小年纪能得到魔法师称号的人屈指可数,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风刃,其中所蕴含的劲力连查克也不敢正面接下,只能躲避,这暗星谷中的僵尸,怪物,大部分都是在爱莎魔法下消灭的,查克、琳达只杀了部分,矮人负责保护魔法师,根本就没有出手,爱莎因为实力出众,所以大家都隐约以她为主。眼看这个怪物王风动都不动,接受了这风刃一击,表现的和没事人一般,大家都庆幸没有和王风闹出大的冲突来。

  见他不说话,众人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呆呆的看着他。

  过了好一会,王风心中已有所得,收回神来,对爱莎说道:“爱莎,你的功夫不错,居然能发出气刃伤人,不过威力不够,需要加强。”

  爱莎听他说自己功夫不错,已经忍不住要笑出来了,听到他后面的话,忍住笑,问道:“怎么加强威力呀?”此时众人已经忍不住笑了出来。

  王风纳闷道:“笑什么呀?”

  琳达慢慢忍住笑,对王风说道:“爱莎是个魔法师,怎么会功夫呀,哈哈哈哈”

  王风疑惑道:“不是功夫吗,怎么会有气劲呢?”

  爱莎解释道:“那是利用魔法力控制的风元素做的一个风刃,和功夫没有关系,不过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你快说,怎么加大威力?”

  王风还是不明白魔法是怎么回事,但还是回答道:“你的风刃刃面太长,力量不够集中,如果能小一点,把力量集中在小范围内,不但速度可以加快,伤害也可以增加。”

  爱莎听后,撇嘴道:“这么简单的道理,谁不知道,真会夸大其词。”心中却琢磨,这个人说的好像有那么点道理,暗暗考虑如何改造风刃。

  琳达对王风的兴趣比较大,问他:“你是做什么职业的?”

  王风又不明白了,琳达解释道:“就是你是哪种人?比如我是个弓箭手,查克是武士,爱莎是魔法师,斯诺是矮人武士,你是做什么的?”

  王风哦了一声,回答:“我应该是个医生吧!”

  “医生,什么是医生?”

  “就是给人治病疗伤的人。”

  “哦,你是神圣系魔法师吗,怎么会不懂魔法。”

  王风又头大了,魔法师还分神圣不神圣的,说道:“我不会魔法,我用草药来治病。”

  “草药,草药是什么?你不用魔法就能治病吗?”

  王风从没有想过这个世界居然没有医生和草药的概念,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爱莎追问:“你到底是做什么的,看你带着刀,你也是武士吧?”

  王风想到不能杀人的承诺,摇头说:“我不是武士,我是…嗯…兵器保养师。”急中生智,给自己定了个职业。心中想着:“下一个问题肯定是,什么是兵器保养师?”

  “什么是兵器保养师?”

  “就是对兵器进行修复、整理的人。”

  这样一说,大家都明白了。琳达还是追加了一句:“那你究竟能不能治病?”

  王风忙道:“应该是不能吧,这里和我那里的人都不一样。”

  斯诺接过话头:“我们矮人族是最好的铸造大师,打造出来的兵器天下闻名,你会保养修复吗?”

  王风看了看查克的剑和斯诺的斧头,点头说道:“应该可以吧。”

  查克把剑递给王风,说道:“你给我看看我的剑。”

  王风拿过剑来,这一年来不断的找铸刀的方法,也学了不少铸造方面的知识。

  查克的剑是标准的武士剑,王风手指在剑刃上一抹,开口说道:“你的剑不是什么好剑,里面用的是普通的精铁,用键钢在刃上淋口,刃口虽然锋利,但还不是百炼精钢,差多了。”

  矮人也把自己的短斧递过来,王风看了看,评论道:“这把战斧是用键钢铸造而成,通体一块,锋刃用磨制出来的,单从材料上来说,比查克的剑要好上许多。”

  查克不服,王风道:“那你用你的剑和斯诺的斧互相劈一下看看。”

  查克大叫道:“那一定是我的剑断了,他的斧头那么沉。”

  “那你用你的剑劈一下我的刀好了。”,王风抽出砍刀,刃口冲上。

  王风的刀委实难看了点,黑黑的刀身,两块烂木头夹住就成了刀柄,实在不起眼。

  查克论起武士剑,用力劈下,“玆”一声轻响,查克只觉得手上一轻,一节断刃掉到地上,发出当啷一声。

  众人呆呆看着王风,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异乡人身上居然有这么一件宝刀。

  要知道虽然是一把普通的武士剑,也是查克在京都花了一百多枚金币买的尽次于矮人族武器精品的剑,连矮人族的精品剑也不一定能这么轻易地把它斩断,除非是传说种的神器才有这么锋利。

  查克张着大嘴,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王风见状,问他:“你会使刀吗?”见查克点头,反手把手中的砍刀递给查克,说道:“这把刀虽然不好看,却是千锤百炼的精品,用的是精钢百迭法打造的,比你的淋口要好的多,送给你吧。”

  查克的表情突然变的就像天上掉下个大馅饼似的,一把抓过砍刀,紧紧抱在怀里,生怕王风反悔。

  矮人斯诺突然说道:“王风,我能不能邀请你到我们族里去见一个人?”

  王风不解,矮人解释道:“是我们族里的铸剑大师卡特大师,他见了你一定会高兴的。”

  王风一听是铸剑大师,心中存了一丝希望,点头道:“好的,有机会一定去见见卡特大师。”

  琳达这时跳出来说道:“王风,你好不公平,每个人都给了个好处,怎么单把我漏了?”

  王风不解。琳达噘着嘴说:“你指导爱莎提高风刃的威力,送了一把宝刀给查克,让斯诺给卡特大师找了一个兵器鉴赏高手,完成了他的成人试炼任务,就我一点好处没有,怎么补偿我。”

  王风这才明白,自己被爱莎当傻子耍了。转头看爱莎,见她正在窃笑,面上的神情洋洋得意,却又透着一点可爱,让王风实在发不起火来。

  见王风看过来,爱莎站起来,开始吟唱咒语,同样的风刃咒语完成,一道宛如实质的风刃快速向地面击去,如切豆腐般切穿地板,深入地下不知道多深。和刚刚袭击王风的风刃大有不同,威力不知增强了几倍。

  爱莎过来甜甜的说道:“谢谢你啊,王风。不过你准备送琳达姐姐什么呢?”

  王风真是莫名其妙,听到爱莎也帮琳达找他讨要好处,王风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好摊手道:“那你想要什么?”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来到异界的王风从来没有显露过杀气,众人也都不知道王风的深浅,所以对他调笑不羁。王风也不在意,反而觉得有点喜欢这种感觉。

  琳达认真的说:“我想邀请你加入我们当中,一起冒险。”

  王风听后忙道:“这不成,我还得回我的世界呢,怎么和你们一起冒险呀?”

  爱莎也了解了琳达的用意,反问道:“你怎么回去呀?邪恶法师已经被我们消灭了,魔法阵也消失了,谁也不知道你该怎么回去了。”

  见众人都点头,王风转头看了看白雪,白雪呜呜几声,凑了过来。王风仔细想了想目前的处境,如果照他们所说,自己还真是回不去了。

  琳达的目的是把他留下来,这个人实力非凡,轻易接下自己的箭,制服查克,几句话就让爱莎的的魔法威力加强,真是个宝贝。留在团体里,还愁挖不到宝。

  见王风在思索,琳达趁热打铁道:“反正现在也没有办法马上回去,和我们一起说不定能找到回去的法子。再说我们的队伍一直没有首领,大家互相谁也不服,刚好你能服众,做我们的首领好吗?”

  

 
江湖篇 第六章 组队
 
  王风还在犹豫不决,查克已经从得到宝刀(砍柴刀)的喜悦中回过神来,听到了琳达的后面的话,自作主张的叫道:“王风首领,以后我们就跟着你了。”

  看着这个人,王风突然想起了在狼军中的日子,一向被人视为虎狼不敢接近的王风受到这么真心的邀请,王风有点心动。

  沉吟一会,王风说道:“要我加入要答应我几件事。”

  见大家忙不迭的点头,王风伸出一个指头,说道:“第一,在某件事情完成以前,我不杀人,你们也不要问原因,只要知道就行,答应吗?”大家点头。

  伸出第二根指头,王风接着说:“第二,不要叫我首领,叫我老大。”

  众人仿佛有默契,异口同声地叫道:“老——大——”

  王风点头,突然想到一些东西,问道:“我们现在的冒险团体叫什么名字?平时主要做些什么工作?你们怎么走到一起来的?平日谁负责日常的生活?为什么要冒险?” 一连串的问题,众人七嘴八舌都要回答,王风止住大家,说道:“爱莎,你来回答。”

  刚当上老大就开始指挥,众人也不以为意,都听话的住口,爱莎整了整思路,开始一一回答。

  他们这个冒险团体叫“爱琳斯克”,从他们四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个字组成的名字。爱琳斯克在天龙帝国的罗布省也是小有名气,包括领主在内的一些贵族都找他们处理一些事情。

  王风皱眉,贵族是什么?听他们的意思应该是和自己那边的官吏或仕族差不多。

  爱莎是帝国著名的魔导士奇姆.菲奈德的孙女,从小生长在魔法家庭中,对魔法领悟很深,小小年纪已经是初级魔法师了。今年十八岁了,通过了魔法师公会的初级魔法师考核后,要升级到中级必须游历天下,达到一定的声望。所以出来冒险。

  王风:魔导士是什么?魔法师——初级可能不是很厉害吧。魔法师公会是什么?声望到时候怎么评测,怎么叫一定的声望。

  琳达是森林精灵的一支家族中的一个,精灵天生就是神箭手,琳达也不例外。除了能控制元素的魔法精灵,其他精灵在帝国内还是和人类关系不错的,草原精灵和森林精灵就经常外出和人类生活在一起。神箭手是各个冒险团体极力拉拢的目标,爱莎出来游历时,碰上了受伤的琳达,帮她医治好伤以后,邀请她加入了爱琳斯克。

  王风:我倒,还有什么元素精灵、草原精灵,嗯,估计和汉族、契丹差不多。

  查克是爱莎的爷爷的老朋友达克斯家族的新一代,达克斯家族世代都是武士,查克年纪还小,但武功却很不错,爱莎要游历,查克便陪着。

  王风:看来这个查克喜欢爱莎,不然为什么这么跟着。

  矮人斯诺是为了能完成成人试练任务,给族内的铸剑大师卡特寻找一个兵器鉴赏家,任务虽然看似简单,但他见到的所谓鉴赏家都是一个个的奸商模样,只看到兵器的价值,因此一直没有完成任务,后来碰到三人,才加入爱琳斯克一起游荡。

  王风:找对人了,还有个难题给你们的大师呢,呵呵。

  至于众人平日都做些什么,他们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目的,碰上什么接什么,有时候寻找一些魔法物品,有时候消灭一些邪恶怪物,如这次,有时候追杀一些逃跑的囚犯。

  听到追杀逃跑的囚犯,王风心中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他本来也是囚犯,深知其中有些人的无奈。

  众人各有所长,所以平日互相不服,只能大家讨论决定一些事情,所以让王风当首领。

  王风听到这里,又有了一个决定。

  “大家还得再答应一个条件。”众人都看他,王风继续说道:“我可以当首领,但并不是说我的实力就比大家强,能接下你们的攻击另有原因,而且我不能杀人,所以如果有人问起我,你们就说你们几个久争不下,所以我来充当调节人。”

  众人虽然有点不信,但还是点头。

  王风此时想的却是另一件事情。以前由于自己的力量给武林造成了威胁,所以一些有头面的人物居然又逼又骗让自己许下不杀人的诺言,在这里可不能再犯这个错误了。

  见大家都同意了,王风又问:“那加了我以后,爱琳斯克叫什么呀?”

  查克嘴快,不假思索的说道:“那就叫爱琳斯克风吧。”

  “不对,应该叫风爱琳斯克,该把首领——不,老大的名字放在最前面。”

  “多难听呀,不好不好。”

  见众人争吵,王风又问:“白雪也要加入,你们怎么考虑?”

  白雪听到说起它,抬起白脑袋看了看,又趴下了。

  大家一直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不禁大眼瞪小眼,白雪也算,它不久是一个宠物吗?

  见大家怀疑,王风也不解释,只是说道:“如果我们加一个人就要改名字,太麻烦了吧,以后人多了估计连名字都记不住了。”

  众人一想也是,如果一直加人的话,一百个人岂不要一百个字的名字。

  “那就叫爱莎冒险团吧!”

  “还是叫查克武士团好!”

  “斯诺战士团!”

  “琳达佣兵团!”

  ……

  王风听着他们争吵,忍不住摇头,看看趴着的白雪,突然想起一个久违的名字来。

  “狼军!”王风蹦出两个字来。眼中闪动的光芒一股挚热。

  大家都静了下来,咀嚼着这个充满了彪猂之气的名字。

  矮人和武士是最先同意的,剩下的两个小姐虽然不喜欢,也在多数同意的情况下被迫接受了。

  接下来,大家一起动手打扫暗星谷的战场。从被烧焦的尸体身上得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了,王风让白雪刨了个大坑,把僵尸、骷髅什么的全部扔了进去,埋了起来。其他人都在法师的屋子里乱翻。

  这个邪恶的法师并没有收集珠宝的嗜好,只又几本魔法书和一些魔法道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虽然在这里收获不大,但大伙都挺高兴。因为完成任务就可以得到罗布城主的两千金币。而在不久之前,大家又各自得到了好处。

  收拾干净,王风决定在这里休息一天,明天开始去流浪冒险。

  晚饭是白雪抓到的一头不知名的小兽,味道却很不错。王风把它烤熟后,连最不爱吃肉类的精灵也忍不住吃了两块。不用说查克和斯诺这两个饭桶了。最后大家都打着饱嗝躺在房间里睡了。

  王风没有睡觉,也睡不着。

  肚子一人来到房子外面,找了个舒服的草地躺下来。白雪在他一出来时就跟着出来了,静静的趴在他身边。

  看着天上不一样的天空,王风思潮彭湃。

  自己从小囚犯到狼军里的老大,一直到复员后的经历象走马灯似的过了一遍。

  然后又想到今天的遭遇,真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还是清醒。

  不过今天爱莎的那个风刃倒是挺奇特。一直以为是爱莎用内力发出的刀气,没想到却不是。不过能不能用内力做到这件事情呢?

  王风努力想了几个可能的方式,都不能直接发出刀气,难道非得手里有刀吗?手里有刀发出刀气王风在狼军的时候就可以做到了。只需要将内力以极快的速度发出,顺着刀刃,控制好时机,适时切断和体内连接同时甩出去,就可以形成一道凄厉的刀气。

  杀伤力和使用的内力多少有关,方向的控制只要在发出刹那用一道细微真气紧跟,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控制攻击的位置。

  如果是这样,那用手是可以做到同样效果的。不过手没有刀锋那么锐利,发出的气团应该不会是刃面的形状,只会是手的形状,如何控制形状呢。

  用手的话比用刀发出要少了一个媒介,但发出的内力因为没有经过刀上的损耗,发出的刀气应该威力更大,现在只要能解决发出去气的形状问题。

  不经过刀,能不能把气的形状变成刀刃的样子呢,王风试着从手上发出一丝内力,但内力一发出就消散了,如何控制成了一个问题。

  为什么气会消散,以前可以用气在体外形成一个不透风的气墙阻挡瘴气,不是可以的吗?不对,那时还是会消散,只是因为不停的有补充,把瘴气推开的,所以长时间的坚持会累。

  如何能在体外保持一定的形状而又能不消散呢?王风现在已经沉浸在武学探索中了。

  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不但能减少自己的内力损耗,而且能够更大威力的攻击敌人,一举两得。体外会消散,那体内为什么不会消散呢?周天循环!

  王风突然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体内可以进行周天循环,但体外却不能,因为发出去的内力收不回来,如果给发出去的内力加一点回力会怎样?

  王风小心的用指尖发出一丝内力,同时包含了一丝回力,果然那丝内力在发出一分后拐了回来,但王风并没有感觉到回来的内力直接加入循环,而是受到那丝内力的攻击。虽然量不大,但王风还是有感觉。

  这个办法行不通。

  王风没有气馁,军队中培养出的坚韧个性让他几乎永远不会气馁。一种方法不行,立刻另换一种。好在他的无名真气十分扎实,从小学医的他对人体经脉又异常熟悉,因此也不虞出现走火入魔的现象,一感觉不对他就停止。

  仔细思索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发生,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当时王风练的无名真气因为运行缓慢,被王风用怒火催发,加速运转,因此变的暴烈异常,攻击性很强,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想到这里,王风刻意放缓真气运转速度。其实在王风不刻意运气时,这股真气就一直在缓慢运转,现在要做的就是在运气时回到这个状态。

  这件事情就简单了,王风大仇已报,早已经没有了那火爆的动机,更因为行医时的锻炼,因此刻意为之下,真气运行缓缓慢了下来。

  用缓慢的真气发出体外比较简单,针灸的时候经常这么做,同时这股真气又不会攻击人。试着往回控制,真气听话的折了回来。这回没有出现什么异常,很自然的在体外循环了一圈回到体内。

  王风大是兴奋,一丝真气可以就表示所有真气都可以,加大发出的内力,果然形成了一个大的循环,控制循环的轨迹就比较简单了,以前行医时要做的是用银针控制真气在病人体内的走向,现在不通过银针,更加容易,在病人体内可能还会有些经脉不通需要打通,在体外则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把发出的外气做成了一把刀状的旋转内力圈。

  怎么发出去由于体内真气的缓慢而又变的不好处理,如果用缓慢的真气发出,则没有速度和威力,如果用快的,则很容易受到自己的攻击,得把握一个平衡的尺度。

  耳中听到有脚步的声音,王风收回了内力。睁眼发现天已经亮了。

  经过这一夜,王风获益良多,对自己的内力认识又进了一层。

  听足音王风已经知道来的是精灵小姐琳达。

  见王风和白雪都扭头看着她过来,琳达心中的惊讶越来越强。远在二十多米远,精灵的脚步是无声的。如果说白雪能发现那很正常,因为它还有敏锐的嗅觉。但闭着眼睛的王风居然也能发现,这决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看来王风所说的实力不行还真不可信,琳达对王风的兴趣越来越大,不知道还能从王风身上挖到什么宝贝。

  走到近前,琳达甜甜的叫了声:“老大。”

  王风盯着她过来,见她行装已经备好,轻轻问:“是不是该走了?”

  “我特意过来叫你的,他们都找不到你。”

  “好吧,我们走。”,王风站起身来,和琳达返回邪恶法师的房子。

  和大家会合到一处,王风简单了解了一下暗星谷的情况。

  原来暗星谷是在罗布省最偏僻的地方,由于地势低下,周围又都是森林,因此一般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爱莎等人也是通过一个老冒险者提供的地图才找到这里。

  敌人既然已经消灭,暂时爱莎等人就没有任务,而且需要回罗布省的首府费丁城去领取佣金。同时再去冒险者公会接洽任务。

  王风:冒险者公会?什么东西,真是越来越不明白这个世界了。

  好奇的问了句:“冒险者公会是干什么的?”

  众人知道王风来自另一个未知世界,因此耐心的给他解释。

  冒险者公会最初是由几个资深冒险者组织的,为的是给自己的组织建立一个固定的联络机构,以方便客户联络。原来只在一个小城,后来发展的越来越大,几乎遍及每个城镇,因为组织庞大,需要打量的经费和人员,单单几个组织已经乌发承受,因此公开,只要冒险者在公会登记,就可以享受公会内的服务,可以接受任务,领取佣金等。公会也对外,只要需要冒险者帮忙,就可以到公会去登记任务,公会负责找相关人员完成,并由公会负责任务分级。最后还发展到给冒险者分级。

  王风对于冒险者分级很感兴趣,问他们:“那爱琳斯克是什么级别呀?”

  爱莎得意洋洋的回答:“我们爱琳斯克可是四级的冒险队伍,很有名的。”

  王风不明白,又问:“四级很高吗?最高是多少级?”

  “连这个都不懂,冒险者最低是一级,最高没有限制,只要完成任务的得分达到一定级别,可以升到无限级,不过如果是冒险团队的话,必须其中成员有一半达到队伍的级别才可以。也就是说,四级的冒险者队伍中,必须有一半人达到四级才可以。现在冒险者队伍最高的是三十二级的天龙佣兵队,只有三个人,个人级别最高的是金龙骑兵库林,四十二级。”

  “库林是我的偶像,我以后一定要达到他那样的成就。”查克插嘴。

  王风:“龙骑兵是什么骑兵?”

  “你有没有搞错呀!龙骑兵你都不知道。——对不起,忘了你确实不知道了。”

  “龙骑兵是我们国家的最强力兵种,他们的坐骑不是马,是龙,所以称他们为龙骑兵。”

  “龙,这里有龙,龙长的什么样子?”

  “龙有好多种,你问的哪一种。地龙活象个大蜥蜴,飞龙比较象大鸟。库林骑的是黄金龙,所以叫金龙骑士。”

  “那你们都是什么级别呀?”

  “爱莎是初级魔法师,只要成为魔法师得到魔法师公会的肯定,就自动成为六级冒险家,查克是剑士公会承认的武士,也自动取得了四级资格,我和斯诺都是最低级一级。”

  王风:“那我也是一级了?”

  “准确的讲,老大你还没有冒险者资格。你必须到冒险者公会去登记才能成为冒险者。”

  “怎么登记?我们的‘狼军’现在是什么级别?”

  “狼军是新的团体,还得重新登记过,但这次的任务都可以让斯诺和琳达升到二级,因此狼军可以登记成二级冒险团体。怎么,老大不满意吗?”

  王风想的却是以前狼军的威势。看了看他们几个,随口说道:“无所谓级别多少,最重要的是,你的同伴听到这个名字就安心,你的敌人听到这个名字就做恶梦,这就够了。”口气随便,但语意间透露出的煞气却逼人心脾。

  查克大叫:“哇,老大,我好崇拜你呀,你说的就是我想的。我一直梦想的就是成为天下的大英雄,象库林那样,威震天下。”

  王风道:“会的,很快‘狼军’就可以威震天下了。”

  在这个世界中,没有任何背景,也没有任何人了解自己真正的实力,更不会有所谓武林泰斗来逼自己不下杀手,退出江湖。重新提起狼军这个名字,王风心中忍不住的沸腾。狼军一定会名扬天下。

  忍不住估量了一下同伴的实力。爱莎的魔法自己不清楚,也不知道有多厉害。查克底功扎实,内力也有小小成就,只是招数不静,导致杀伤力不足。这个好说,把绝刀教给他几式就可以了。琳达的弓箭不错,但昨天显然没有尽全力。斯诺的矮人斧也有一定功力。还真是几个不错的伙伴。

  抬手看看自己左臂绑着的寒铁包裹,王风在想是不是先和斯诺去一趟矮人部落去见见卡特大师,看看这个世界的铸造方法是否能够把这难熔的寒铁铸成一柄自己想要的刀,解脱自己的束缚。

  众人也都注意到了王风的左臂,查克问道:“老大,这个小包里是什么东西?”

  “我的兵器。”王风回答。

  “快让我们见识一下。”查克忍不住想看看。

  “你不是见识过吗?”王风调笑道。他指的是查克被一击制住的情景。

  “那个不算,我要看看它的样子。”

  王风盯着他的眼睛,说道:“在我的家乡,有些兵器是不能随便使用的,每一次出鞘都要饮血而归,也就是出必杀人,你想要见它,准备牺牲谁的血呢?”

  “那我不看了。”

  成功的打住了查克的好奇心。见大家都已经收拾好东西,王风便叫上白雪一起动身离开暗星谷。

  爱莎这次得到不少好东西,一大堆魔法书和魔法物品。看来可以换不少钱。

  查克拿着王风的砍刀,一副得了宝贝的样子。王风不好意思,答应他用这块钢为他重新打造一把剑。

  

 
江湖篇 第七章 领悟
 
  一行人兴高采烈的出发,向费丁城方向走去。

  一路上王风了解了许多关于这个奇异世界的东西。

  这里的一天和王风原来的一天差不多,一个月却有四十五天,一年有十六个月。天空居然有两个月亮,每个月前十五天能看到一个,后三十天能看到另一个。

  天气倒和原来一样,四季分明。

  这个世界上不只有人族统治,还有精灵族、矮人族、兽人族、龙族,此外还有魔族和神族的存在,但很少有人见过。精灵族里还分成森林精灵、草原精灵、黑暗精灵、元素精灵等不同的种族。兽人也分成牛头人、熊人、虎人等各种不同的种族。龙族里也有地龙、飞龙、智慧龙等。

  除了龙族、神族和魔族外,其他种族的人都比较常见,而且大家生活的也比较和睦。但是隶属于不同的国家,却总因为一些不同的政治原因发生战争。

  天龙王国领土比较大,统治着三十六个省,物产丰富。南边*海,北边、东边、西边分别和不同国家接壤,也是纷争不断。

  各地都有各自的领主,国王赐给领主封地,在自己的封地里,领主自己组织武装力量。但这些武装力量不能明目张胆的到别的领主的领地。国王有自己的武装,保卫王国和自己的安全。

  整个国家甚至天下所有的人都推崇魔法师,因为魔法师可以使用神的力量,根据个人信奉的神的不同,可以使用不同神的力量。魔法力量根据使用元素的不同可以分为风、水、火、土、光明、黑暗六系。高明的魔法师可以同时精通几个系的魔法。各个魔法系的基础魔法大部分魔法师都可以使用。象爱莎是风系魔法师,但也可以使用光明系的疗伤魔法。

  魔法师按照级别不同,从低到高分别是见习魔术士、初级魔术士、中级魔术士、高级魔术士、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初级魔导士、中级魔导士、高级魔导士、大法师、禁咒法师。

  在整个国家中高级魔法师以上寥寥可数,爱莎小小年纪已经是初级魔法师,前途不可限量。

  沿着河谷走出森领,一路上王风看到了不少希奇的动植物,看来这个世界和以前的的确有很大的不同。

  森林中除了飞禽走兽外没有别的人类。不时有一些小兽冒失的冲过来,被白雪又抓又咬赶走。

  快到森林边缘的时候,王风突然觉得有些不妥。

  几年的铁血生涯让他的第六感官变的异常灵敏。刻意去侦听一下后,王风拉住了几个急行的伙伴。大伙不明白他的意思,纷纷问他什么事情?

  王风问:“你们这次的任务是不是有很可观的报酬?”

  爱莎回答:“还可以了,才几千金币。得到的物品随意处置并且有两千的冒险公会积分。怎么了,突然问这个?”

  “有人在前面不远处埋伏,不知道他们准备袭击的对象是不是我们?你们接的这个任务还有谁知道?”

  众人一听有埋伏,不敢大意,纷纷亮出兵器戒备。

  见王风等人已经戒备,从四十多步远的地方传来一个巨大的嗓音:“我就说不要干这等藏头露尾的事情,被人发现了吧!”

  随着声音,从前方出现十几个身影,慢慢向这边*了过来。

  爱莎认出其中几个,立刻叫道:“果然是你们这些不要脸的人,自己完成不了任务却来抢别人的成果。”

  查克这时却变的比较谨慎,悄悄对王风说道:“老大,这些人是臭名昭著的‘贪狼’佣兵团,总是乘火打劫,很多小冒险团体都被迫把刚完成的任务交给他们,功劳都被他们抢夺了。这次看来他们想抢夺我们的了。”

  对方领头的是个四十多岁的大汉,拿着一把武士剑,身上穿着盔甲。队伍中还有几个魔法师装扮的人,两个弓箭手,以及几个剑士,还有一个手持巨斧的三米多高的巨人,和王风等人对峙。

  看着对手领队的相貌,王风没有什么表情。倒是查克比较着急,轻声对王风说道:“老大,贪狼的人太厉害,不好对付,而且对方人多,怎么办呀?”

  王风轻答:“看看再说。”

  果然爱莎已经开始骂开了:“你们这些不要脸的东西,每次都是掠夺别人的成果,居然这么下流,还想要偷袭。”

  对方首领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旁边的巨汉也插话了:“头,我说正大光明的和他们打一架好了,你偏要偷偷躲起来,被人识破了多难堪呀!”

  对方首领大怒,叫道:“若汉,还轮不到你教训我,你今天才加入我们贪狼,我不计较你的无礼,下次小心点。”

  若汉大叫:“头,不就是要拿回我们的东西吗,我向他们讨回来就行了,何必鬼鬼祟祟的,我看不惯。”看来这也是个刚加入的不了解情况的愣头青。

  若汉走出来,拿着巨斧一挥:“你们几个,快点把抢我们头的东西拿出来,不然我就不客气了。”

  王风向前一步,笑嘻嘻对若汉说道:“是你们要抢我们的东西,你怎么还这么理直气壮的,我们的东西为什么要给你。”

  若汉皱着眉扭头问道:“头,他们说是他们的东西,不是我们的,我们是不是找错人了?”

  那个头领哭笑不得,叫道:“你这个笨蛋,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了,把他们杀了。上”几个魔法师开始攻击,弓箭手也开始放箭。

  若汉大叫:“等等!”突的一道魔法箭射了过来,正中前胸,“扑通”一声巨响,若汉的巨大身躯倒地。

  王风暗叫可惜,这么一个大汉就被这么杀了,真是可惜。

  手中却没有闲着,拨开两支箭,退回队伍中。

  爱莎已经张开了一个风系防御结界,挡住了一拨魔法弹的攻击。琳达也开始弓箭反击。查克和斯诺挡在琳达和爱莎前面,护送他们转到一棵大树后面。

  王风却没有动,几个魔法弹被爱莎挡开,弓箭对他根本没有用,但这些人居然想要他的命,立刻激怒了王风。在原来的世界,激怒王风的后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恪守不杀人的诺言,王风没有动手,只是叫了声:“白雪,杀!”

  从没有见过白雪有过什么超人之处的几个人终于看到了白雪的厉害。

  一道白光冲前,众人还没有看清楚,对方的两个弓箭手已经丢掉弓箭捂着眼睛开始惨号,血水汩汩的从手指缝中流下。

  白光没有停留,直扑另一边的一个魔法师,几乎没有反抗,魔法师已经捂着咽喉倒下。旁边的法师见势不妙,忙在身前使了个护壁。但这一切似乎是徒劳的,白雪的利爪并没有因为护壁有任何停顿,直穿而过,将法师的肚子剖了三道大口子。顺势一转向,血盆大口张的老大,一口咬掉了另一个魔法师的半拉脑袋。

  转眼间,几个能够远程攻击的敌方有生力量就被消灭了。

  众人大骇,几个剑士已经冲了上来,但相对于白雪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不管剑士如何防备、进攻,只见到白光闪过,甚至连白雪的相貌还没有看清楚,就已经遭到袭击,纷纷倒下。

  只剩下最后一个首领,白雪放慢了速度,盯着首领,慢慢踱了过去。

  贪狼的首领已经被吓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是手拿剑不停后退,嘴里还喃喃自语:“魔兽、魔兽。”

  又是一道白光闪动,首领的咽喉已经被抓破,倒在那里挣命。白雪却不慌不忙走回王风身边,趴下开始舔染满血迹的利爪。

  查克爱莎等人已经被白雪的举动吓呆了。转眼间,一个装备齐全,戒备森严的二十级佣兵小队就这么消失乐,其中还包括了三个魔法师和两个弓箭手。

  二十级佣兵队呀,恐怖的概念,虽然大部分是*掠夺别人的劳动成果得到的升级,但能成功掠夺这么多年也不是简单的。白雪究竟是什么东西呀,莫非真的是魔兽?听那个首领死前不停的说着魔兽两个字。说不定邪恶法师的最后召唤阵召唤的就是白雪这个怪兽。

  众人想到这一点,额头上的冷汗不由的流了下来。幸亏有个神秘的老大,居然能轻易指挥白雪这怪物,不然可就惨了。

  经过这一次,白雪再也不是王风的不起眼的宠物,而成了大家的护身符。

  从贪狼的尸体身上,找到不少好东西。几千个金币,一些不错的武器,还找到几件完整的皮甲,再爱莎和琳达的强力要求下,王风换上了一套和他身材差不多的皮甲。好在王风从死人堆里拿东西已经习惯了,不然还真不会穿这些刚从死人身上扒下的衣服。

  换过衣服的王风已经更象这个世界的人了。除了头发和眼睛的颜色还不象以外,其他的标准装备已经很象一个冒险者了。

  掩埋了尸体后,王风等人决定再这里休息。

  看着王风从背囊里掏出个帐篷支起来,爱莎几个的眼睛又直了。他们几个虽然在外面闯荡了有一阵子了,却从没有想过给自己准备一些野外生活的装备。

  这顶精巧的帐篷立刻被爱莎和琳达不客气的占领了。王风也不和他们争,白雪又义不容辞的去捕猎了。吃过饭后,王风建议查克和斯诺陪白雪“活动活动”。

  对于王风现在的话,大家都不再等闲视之了。一个能让白雪俯首帖耳的人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个人,大家都聪明的没有反对意见。

  不过,陪白雪活动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一不小心也会流血的。白雪的利爪和利齿撕破查克和斯诺的盔甲如同撕破一张纸没有什么两样。

  从两人一狼的圈中出来,王风走到了离火堆不远的地方,开始思索。

  自己的真气虽然可以在体外循环并形成刀状,那么就可以形成任何形状。只是现在还不能够脱手发出,应该还有办法解决。

  不过真气体外循环不应该没有任何作用。进攻——王风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问题,不过因为离体发出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所以还差一点。防御——这是王风接着就想到的另一个用途。

  真气不停的在体外做周天运行,相当于在体外布了一个密实的真气圈,,如果把输出的真气密度加大,并巧妙的通过一些方式做到全身循环,可以说立刻为自己添了一件看不见的全身铠甲。

  换做任何别人,都没有办法这样做到真气源源不绝在体外循环,不管内力修为多高,也不能做到无限制的输出真气。但王风不同,自从在昨天夜里发现自己能够在体外创造一个周天循环后,他就立刻发现自己已经发现了一条从未走过的武学之路。

  真气的体外周天意味着王风发出去的真气永远不会消散,可以随时收回体内。再加上王风曾服用过万年朱果的根茎,体内生精之气源源不绝,每次真气体外循环所达到的效果和体内循环一样,不但不会损耗,而且会不停增加。

  真气运行可以增加内力,同时还能起到防御效果,何乐而不为。想到就做,一向是王风的风格,马上开始试试全身外发的真气。

  全身外发也是由各个不同的点开始的,王风没有那么贪心,手已经试过了,王风打算先从几个要害开始。胸口“膻中穴”是第一个试验的,有了手的经验,别的地方容易多了,但也耗费了一阵时间。

  随后,头顶,胸腹,后背等易受攻击的位置都已经成功,真气不停游走,一夜没有休息的王风却感到说不出的舒畅,比美美的睡过一觉还要神清气爽。

  被白雪蹂躏了半天的查克和斯诺早就象死猪一样在火堆边睡着了。爱莎和琳达在帐篷中睡的也很熟。王风并没有刻意去探知他们的状态,很自然的听到他们均匀的呼吸声。

  外发到头顶的时候,王风可以对五官和面门也努力做了个巧妙的小循环,循环产生的气场在王风的刻意为之下形成一个可以收集声波的轮廓,这个小小的技巧另王风的听力激增,几十丈内的风吹草动清晰无比的传入王风耳内。

  王风闭着眼睛,倾听着周围传来的各种天籁之音。清风吹过,小草摇晃的声音,树叶轻晃的声音,小鸟落在树枝上的声音,小虫从地下钻出又钻进的声音,几个人睡觉呼吸的声音,心跳的声音也一丝不漏的传到耳内。

  另有一丝极其微弱的声音,王风细细辨了辨,嗯,那是白雪,呼吸和心跳都很微弱,几乎不易察觉。

  从发现真气体外循环到现在,王风已经坚信,自己找到了一条大异常规的武学之路。虽然现在离全身防御的状态还有一定距离,但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不过,王风还是有一些遗憾,一向注重进攻的他居然最开始完成的却是防御,多少有点不符合他的性格。但王风深知防御的重要,因此也没有特别失落。解决完这个问题再试着解决刀气外发的问题好了。从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孩的所谓魔法简单攻击技能中王风立刻把它转换到武学中。看来以后还有很多东西可以琢磨。

  体外的真气现在也和体内的真气一样不停转动,王风忍不住想试试新练成的功夫到底有没有用处。

  “咚”一声轻微的震动声传来,王风一愣,什么声音?再听已经没有了,但声音是从那边传过来的,王风睁眼起身,向那边走过去。

  声音没有再次响起,王风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隔了半晌,“咚”,又是一声。王风这次听清楚了,声音居然是从地下传来的。

  地点正是埋葬贪狼的那里。听声音象是微弱的心跳声。还有人没有死,正以类似龟息大法的呼吸方法呼吸。想不到在这个世界也有人会这种法子。

  王风决定看看这是什么人,居然能从白雪的利爪下逃生,不过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没有人能从白雪那样的攻势下活着。如果还有活口,那就只可能是一个,那个巨汉若汉。白雪唯一没有攻击的人。

  本来还为若汉的死有些惋惜,突然发现他还可能活着,王风还是很高兴。

  拔开浮土,王风找到若汉的“尸体”,把他拽了出来。切了切脉搏,以他的医术,立刻断定若汉还活着。

  透过若汉的双手,王风输入一道真气,刺激若汉的各个器官,不一会功夫,若汉的心跳慢慢快了起来,同时也有了呼吸。

  王风又发现一个意外惊喜,在这里他的医术还是有用的,并没有失效。

  另输入一道真气,调理若汉的内脏技能,从若汉的反应和复原速度可以看出,若汉的生命力极其坚韧,身体也不是普通的强壮。

  若汉睁眼便看到王风正笑眯眯的看着他,吓的一跳而起,左右看看,只有他们两个,若汉头脑简单,大声问道:“我的伙伴呢,你把抢我们的东西还给我。”

  王风回答:“你的伙伴们已经都死了,而你正是被他们第一个攻击的人,是我把你救活的。我们没有抢你的东西,是你们想要抢我们的东西。”

  若汉这才渐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不过马上又大喊:“你撒谎,他们那么厉害怎么会死,你们看着也没有多厉害,我不信,告诉我他们在哪里,我去找他们报仇。”

  王风指指他身后,若汉怀疑的扭过头,立刻看到了那一堆惨不忍睹的尸体。

  转回头,看看王风,还是不信,说道:“虽然你救了我,但我还是不信,除非你能打败我,我就相信你们很强。还有,如果你们很强,我就跟着你们。”

  王风看着这个有意思的家伙,虽然头脑简单,但是还算一个光明磊落的汉子,心中喜欢,忍不住动了收服他的念头。

  脚尖一挑,把若汉的巨斧挑到手里,反手递给若汉。若汉伸手接过,挥舞几下,冲着王风大喊:“拿出你的兵器来,我和你较量较量。”

  他的大嗓门已经把爱莎等人惊醒了,跑出来看到这一幕,心中的惊讶真是无以伦比。这个傻大个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还生龙活虎的站在这里要和老大比武。

  查克看到老大要打别人,更是兴奋,不停吹口哨叫好。

  若汉手持巨斧,声如洪钟,大叫道:“你拿你的兵器来,我不和空手的人较量。”

  王风知道,如果自己坚持空手,会被这个巨汉引以为奇耻大辱,因此对查克说道:“查克,借用一下你的刀。”

  查克满心不愿意的把王风那把可怜兮兮的砍刀递给王风,心中已经把若汉狂骂了几百遍,心下不住祈祷,千万不要用刀和那把巨斧对砍呀,刀会断的。

  不过,世事难预料,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王风持刀在手,心中涌起豪情,高叫道:“看清楚我的刀法!”持刀做势,一股浓浓的战意弥漫在空气中。

  若汉的神情越来越凝重,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面前这个持刀青年越来越可怕,实在是忍不住从骨子里发出来的颤抖,不顾一切,大叫一声,挥斧进攻。

  周围的人抖紧盯着王风的出手,只见他拿刀做势,就已经发出这样的威势,心中的讶异之情越来越浓。几个人都不约而同心下嘀咕,好在不是王风的敌人。

  查克更是盯紧了王风的手中刀,生怕错过一两个动作抱憾终生。

  “粲”一声,王风手中的刀架住了若汉的巨斧。看上去足有数百斤的巨斧居然被一柄小小的刀给架住了。查克心中一紧:我的刀呀。

  架住巨斧,王风刀势一转,绝刀刀法使出,一时间只见刀光闪闪,在若汉周围转来转去。为了让周围的人都看清楚,这次王风使的算是慢的。若汉只感觉自己的各个要害部位不知道被刀刃碰了多少次,根本没有办法闪避,如果对方有心杀自己的话,早就被分尸了。

  一套刀法使完,王风有心震撼,气随刀走,“察”,声音响过,若汉手中的巨斧齐齐分成两截。若汉已经呆了,旁边观战的众人都陷入了失神状态。

  等回过神来,若汉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王风说道:“主人,我若汉服了你了,我就跟你一辈子。”

  查克却第一时间抢过砍刀,仔细观看,发现居然没有任何裂口,大喜若狂。挥舞大刀,按着记忆中的刀法,比划开来。斯诺也挥着战斧,若有所思。

  爱莎和琳达跑到若汉的巨斧旁边,看着平滑的断口,两人不约而同的想到:“查克这小子捡到宝了,这么好的刀,这么凌厉的刀法。”

  王风低头看着跪倒的若汉,把他扶起来,正色说道:“欢迎你加入狼军,若汉,不过不要叫我主人,叫我老大。”

  

 
江湖篇 第八章 登记
 
  队伍中多了个巨汉,大家也挺高兴,主要原因还是若汉一个人把大家所有的行李全包了,看在辛苦的份上,大家对若汉都挺友好。

  武器被王风破坏了,王风只好答应也给若汉找一柄趁手的战斧。

  若汉是刚刚和贪狼的人认识的,他从家乡出来是为了成为强者,遇到贪狼的人,头脑简单的他被骗入了贪狼,随后见他讨厌,所以杀他灭口。

  从森林出来还需要几天的路程才能到达有人居住的地方。王风不禁怀疑这帮人是不是真的习惯野外生活的人,连帐篷都不带,就这么在野外生活几天。现在王风的帐篷已经成了爱莎和琳达专用的了,虽然帐篷不大,但装这两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还是相当宽敞的。

  王风和几个男的只能还是在外面过夜,到了宿营地,吃过晚饭后,白雪和他们又开始了“活动”,不过这次加了个若汉。若汉身形魁伟,力大招沉,没有了兵器用的是拳头。

  看了若汉和王风的比斗,斯诺和查克斗略有所悟,纷纷把自己领悟到的东西招呼到白雪身上,虽然还赶不上白雪的速度,但王风看着还是暗暗点头,两个人的悟性都不错。

  看到若汉的拳脚,王风更是动容。这个傻大个有些事情上榆木疙瘩一个,但在武学上简直是个天才。从王风的绝对优势的杀招下经历过后,原来大开大阖的招式竟也变的凄厉无比,虽然还不熟练,但却是唯一能够碰到白雪的人。

  看到几个人都比较认真,王风决定仔细点播他们一下。把几个人纠集起来,王风给他们讲解绝刀的刀意。

  爱莎和琳达见有热闹可看,也围了过来。

  绝刀的刀法之所以凄厉,一个是使用者有必胜的信心,另一个就是刀势连绵不绝,刀刀直指要害,却又不多耗费一丝力气,因此给对手感觉就是使刀人永不疲惫,永不懈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但道理好讲,如何做到才是最重要的。

  王风给大家指出了共同的缺点,就是每个人都为了完整的招数,忽略了最基本的一些动作的熟练。

  叫来白雪给他们示范,不论白雪如何快速,王风都能只用一刀将白雪迫退,动作虽然简单,但刀势刀意表现的淋漓尽致。观战的几个各个眉飞色舞。

  王风砍出的一刀虽然简单,但总能封死白雪的进攻,而动作却是最简单不过,提手,挥刀,完成。看到这里,斯诺等人都已经心服口服。

  最后王风又把绝刀连贯重新使了一遍,众人都看明白了,都使最简单的动作的组合,却能达到最好的效果。众人佩服之余,忍不住心下嘀咕,要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领悟出这样的刀法?

  斯诺查克和若汉都是有一定武功基础的人了,对王风的指导领悟较多,马上到一旁开始练习。但几个人都已经抛弃了华丽的招式,稳扎稳打的练起基本功了。

  爱莎和琳达忙缠着王风,死活追问他如何把魔法和弓箭的技能也提高。王风正色道:“我不是很清楚你们所谓魔法的高低,也不知道高级魔法和低级魔法的区别,我只知道,如果用来进攻,能打倒敌人的就是好的魔法,如果能不费力也能打倒敌人,那就是高级魔法,并不一定要耗费很长时间。同样的魔法,你比别人使的快,就能先一步攻击。先发制人,进攻永远是最好的防御。举个例子,你的风之刃最快能用多长时间,威力是不是还能加大,能不能同时使用多个风刃,发出后能不能控制方向?”

  几个问题下来,爱莎已经一幅恍然大悟的样子。开始思索。

  王风又对琳达说道:“琳达,你的弓箭已经很准了,但还不够快,你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形下能不能快速发出你的箭。最重要的一点,你不能近战,敌人逼近的够快时,你能不能保持你的最佳攻击距离?”

  琳达也是个聪明的精灵,马上就领悟到了他的意思。到旁边开始练习。

  王风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自己的体外“盔甲”是否有用?脑筋一动,对琳达和爱莎说道:“他们几个陪白雪练习,你们两就把我当作靶子吧。”

  爱莎和琳达对看一眼,不明白他的意思,但老大有吩咐,也得照办。爱莎开始吟唱,琳达张弓搭箭,瞄准王风。

  王风笑道:“不要怕伤了我,来吧!”

  话音刚落,箭已经到了身前。琳达的加强风刃也发了出来。

  王风却动都不动,闭上了眼睛。静静感觉袭来的箭枝。

  果然,挡箭头刚碰到体外的真气外圈时,真气起了一阵荡漾,仿佛有生命似的,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体外的真气迅速在箭尖处形成了一个小漩涡,消掉了箭的来势,随着真气一转,整个箭枝被带离了方向,掉在一旁。

  随后风刃也到了,因为风刃没有载体,只是一股气刃,碰到真气圈后,被流转的真气一股股把气带走发散,当最后一股气被消融掉后,真气又恢复了缓慢的流动。

  爱莎和琳达见自己的攻击毫无作用,两个大小姐火性上来,不管天不管地的开始劈头盖脸的攻击起来。

  听到她两的杂乱攻击,王风喝道:“刚刚我说的话忘了吗?”

  两人一呆,定了定神,开始凝神各自练习。一道道风刃、一支支劲箭向王风飞去。

  但王风只是站在哪里,除了一些飞向一些没有练习到的地方的箭,王风会用手接,其他的攻击都不闪不避,宛如一座巨岩,承受着她们一波又一波的攻击,巍然不动。

  直到两人都筋疲力尽,才停下来休息。查克和斯诺若汉也停了下来,这次修炼,把大家的真气魔力都消耗的差不多了。

  王风适时的命令大家冥想、打坐补充消耗。这样消耗完以后再补充是最有效果的。

  王风自己却没有消耗多少真气,在大家休息的时间里,王风把自己其他部位的外气循环也练了出来。这样就是一件全身的铠甲了。想到自己自创的武功挡住了爱莎琳达的数千次攻击,王风还是觉得比较有成就感。

  这几个伙伴还是满不错的,可以好好锤炼锤炼。

  第二天开始,众人的路上已经不是轻松的步行了。白雪和斯诺查克若汉互相攻击,爱莎和琳达不停的攻击王风。没有路的路上尘土飞扬,坑坑洼洼,一片狼藉。

  本来只要五天就能走到有人烟的地方,现在花了二十天。不过各人的武功魔法箭术都突飞猛进。查克和斯诺都可以在有限时间内挡住白雪的多次攻击。若汉居然可以把白雪打退几步。爱莎已经能用两个字“风刃”就可以使出改良过的风刃,而且可以发出三道。琳达则不但可以随时随地发出精准的箭,王风也把一些轻功的知识教给了她,虽然不能用真气辅助,但在精灵先天的优势下,可以快速移动,迅速占领有利地势,同时使敌手暴露在最佳射程之内。

  当这几个衣衫褴褛的人出现在最偏僻的小村时,小村的人还以为他们是从淤泥堆里爬出来的。除了王风身上的衣服还算干净,其他人个个惨不忍睹。

  付了几枚金币的代价,小村的人热情的招待了他们。这几枚金币够这个小村所有人生活几个月的了。

  众人美美的洗了个澡,换了一些还算是干净的衣服,这才在村里的村长家吃了一顿不是烤肉的饭。

  在这样的小村里,缴获的东西也卖不了几个钱。王风他们也没有多停留,补充了一些食水干粮后,继续上路了。不过这回并没有继续他们的练习。

  一路上的风土人情,奇装异服让王风大开眼界,来到异界后,王风第一次来到异界的人类社会中,显得新奇无比。爱莎等人一路充当向导兼导游,不出几日,来到了罗布省的首府费丁城。

  费丁城果然是座大城,不但城墙高达数丈,城外还有护城河。门口的守卫也很多,一个一个盘查入城和出城的人。

  爱莎的一身魔法师装束给众人带来了不少方便,门卫很客气的盘问了两句就放他们进去了。

  找了个客店安顿下,王风决定去冒险者公会去登记“狼军”,顺路把爱莎等人这次的任务完结。

  冒险者公会离他们的住地不远,走路过去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可能爱莎等人还真有一些名气,冒险者公会的人居然认识爱莎和查克,纷纷打招呼。

  见原来的爱琳斯克成员一个不少,众人好像都有点怪怪的。不过还是透着一丝惊喜。

  当爱莎把邪恶法师的日记以及其他一些魔法书拿出来完结任务时,众人都瞪大了眼睛。一个年老的办事员结结巴巴的问爱莎:“贪狼没有找你们吗?”

  爱莎毫不思索的答道:“遇上了。”

  “那你们都没有事吧?”

  “我们都很好,谢谢您的关心。”

  “贪狼的人呢?”

  “都死了!”

  众人听后一阵寂静,目瞪口呆,随后整个冒险者公会内爆发出一阵响彻云天的欢呼声。不但冒险公会的工作人员欢呼,连正在公会里接洽业务的冒险者们也欢呼了起来。

  有几个瞪着大眼,追问:“真的吗?真的吗?”一副不相信的表情。

  也难怪,贪狼估计是附近级别最高的佣兵队了,二十级。爱琳斯克才几级,也难怪别人不相信。

  好在大家打扫战场的习惯比较好,把几个贪狼成员用的兵器什么的拿出来后,大家都相信了。如果只有一两件的话,众人可能还不相信,但所有成员的武器都到了别人手里后,下场几乎不问可知。

  欢呼声再次响起,有几个冒险者甚至跑出公会门口快活的大喊:“贪狼被人消灭了!”随后便听到远处也响起欢呼声。

  整个城中好像都响起了欢呼,热闹的声音一直响了一个多时辰。更多的声音是在询问:“贪狼被谁消灭的?人在哪里?要好好请他们喝酒!”

  爱莎等人也深知贪狼在罗布省的危害,听到这些欢呼,也忍不住对王风感激万分。刚刚杀死贪狼的人的时候,大家对王风的感觉就是害怕和庆幸,但现在,却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欢呼声慢慢小了下来,公会里的众人才想起问:“贪狼是你们杀的吗?怎么杀的?快给我们讲讲!”仍然是一副不相信的口气。

  “嗤嗤”几声响,六支劲箭不分先后,分向六人袭来。箭势又快又急,另旁观众人猝不及防。

  但爱莎等人已经习惯和白雪王风这种怪物训练。一遇袭击,各人的特点就显示出来了。

  查克最羡慕就是王风徒手抓箭的动作,感觉上太酷了,因此一路上拉着琳达不知道练了多少次。此时有箭袭来,查克学着王风,感到箭的来向,一把牢牢抓住。

  爱莎在转瞬间抛了个风刃出去,把箭一切两半。

  琳达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掏出弓弩,射出了一箭,在空中和袭来的箭对撞,同时落在地上。

  矮人斯诺比较简单,横起战斧,来箭“叮”一声,射在战斧上,弹落在地。

  若汉则是伸出大手,轻轻一拨,已经把来箭拨到别处。

  王风最是悠闲,手不动眼不眨,叫了一声:“白雪。”众人只见一道白光闪过,冲王风去的箭已经被一头白狼叼在嘴里。

  眨眼功夫,分袭六人的六支箭被六人分别化解。众人还要反击,被王风一声“住手”喝住。见王风向一个门口望去,众人的目光也都集中到了那里。

  这个方向正是来箭方向。旁观众人已经被各人展露的不同接箭方式震撼,丝毫没有感觉到有陌生人出现。这时定睛一看,发现门口多了两个人。

  确切点说,是一个美丽的精灵和一个老年人。见到这两个人,所有冒险者公会的工作人员都鞠躬叫道:“会长,副会长。”

  出现的老年人是冒险者公会罗布省的分会长,美丽精灵是副会长。

  会长老年人笑笑说道:“估计所有人都会相信贪狼是被你们消灭的了。说实话,你们的表现很精彩。”

  美丽的精灵也开口道:“现在我相信你们有消灭贪狼的能力。”

  旁观众人这才发出一阵喝采声。

  老人又问:“厉害的魔法师,箭术高明的精灵,力大的狂战士,勇猛的武士和彪猂的矮人武士,以及黑发的驯兽者,你们的来意是什么?”以他的眼力,立刻看出若汉是个狂战士,这点倒另王风等人惊喜。原来若汉居然是狂战士。不过,老人居然认为王风是个驯兽者,倒是让大家心中暗笑。

  王风答道:“我们来完结爱莎他们的任务,同时要登记一个新的冒险队伍。”

  老人说道:“为了感谢你们消灭了贪狼,我亲自给你们办。”

  这可是从未有过的殊荣。爱莎等人又惊又喜。完结了消灭邪恶法师的任务,琳达和斯诺顺利升级成二级。并领到了相应的金钱。

  王风过来登记狼军,因为他和若汉还没有登记过,所以各自领取了一块标志自己冒险者身份的魔法水晶卡。登记都是一级。

  然后开始登记狼军,听到爱琳斯克要解散后加入狼军,众人都叫可惜。但也没有反对意见,顺利解散了爱琳斯克。

  登记狼军时,级别方面老人有点犹豫,按照规矩,狼军最多能到二级,但以他们的能力,却可以消灭二十级的贪狼,怎么说给登记成二级也不成话。

  王风明白他的为难,对他说道:“请按照规矩办事就可以,不用那么为难。”

  老人依言操作,问及狼军首领,众人都答王风,老人又是为难。按照刚才的表现,王风是实力最差的,居然是首领。王风笑答:“他们几个差不多,谁也不服,因为我是最差的,所以就先代理这个首领。”老人释然,登记好后,把狼军的魔法水晶卡和王风的水晶卡合为一张卡,登记完成。

  狼军正式在新的世界中挂牌成立。

  从欢呼的人群中,王风几个人离开了冒险者公会。一路上还能听到城里有不少地方在高声欢呼。

  回到客栈,消息传的很快,老板殷勤的跑出来,免掉了他们所有的食宿费用。连声称赞他们做了件大好事。

  登记了狼军,王风心中有一丝畅快,狼军一定会在这个世界里再放异彩。

  看看自己形影不离的寒铁块,王风决定,尽快把自己心中的刀炼造出来。

  没有想到若汉是狂战士,吃过饭后除王风外大家都集中到了他那里。

  王风不明白什么是狂战士,特意问了问查克。这次查克并没有用那种看外星人的眼光看他,直截了当的回答了他的问题。

  狂战士号称是除了龙骑兵以外再陆地上最厉害的战士。他们平日和正常人类似,但在战斗时可以变身成为狂战士。变身后的狂战士不但力量增大数倍,而且状若疯狂,不知疼痛,只知道疯狂破坏。恢复平常后,体力会大幅度下降,通常会虚弱好几天。狂战士已经是很少的种族了。

  爱莎很奇怪,已经问了出来:“若汉你好过分呀,你是狂战士,居然不告诉我们。对了,为什么和老大比试的时候没有变身呢?”

  这也是大家都想问的一个问题,爱莎的问题都问到了大家的心坎上。

  若汉自从被大家知道是狂战士以后一直很腼腆,听到大家问起,连忙争辩道:“你们也一直没有问呀,所以我就没有说。不能怪我呀”

  “狂战士为什么会被贪狼的人一个魔法弹就打的生死不知?”

  若汉叹口气:“怪我太信任他们了,把没有防备背暴露给了他们,他们攻击时,也来不及狂化,所以只好用我们古老相传的保命法子,直到老大救我。”

  众人都知趣的没有盘问别人保命的方法。

  “那你说,为什么和老大比试的时候没有变身?”

  若汉仔细回忆了一下和王风对战的感觉,忍不住又打了个寒战。说道:“我们狂战士天生有一种本能,能够隐约的在危险之前发现危险的存在。和老大对战前,我还不觉得怎样。但老大拿刀后,我就发现不对了,整个身体都在不受控制的颤抖,他的刀法你们也都见过,就算我变身成狂战士,也挨不了他一刀,我还想活的久远一点,况且变成狂战士后我会失去控制,也许老大那时会杀了我。”

  众人回想起王风神秘莫测的刀法,也都心中打了个突。

  爱莎更想道,如果那天不是白雪动手,贪狼的人还会死的那么痛快吗?

  各人怀着又喜又惊的心情休息了一晚。

  第二日,为了给查克重新打造钢刀,也为了给若汉找一件称手的兵器,同时要处理一路上得到的战利品,在斯诺的带领下,王风等人来到了一个经营矮人武器的铁匠铺。由于斯诺的原因,再加上王风对铸造的认识,老板也热情的接待了他们。

  王风已经大概知道了查克的深浅,特意使用老板的炉火给查克重新回了下炉,把形状略为修改了一下,并委托矮人老板给配了个刀柄和刀鞘。查克高兴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若汉从店铺里挑了一把顶级的战斧,比原先的要轻一些,但能更快的舞动。看来若汉受王风的影响也颇大。

  贪狼的武器也相当不错,卖了个不错的价钱,众人的钱袋都鼓鼓的。好在冒险者公会发的水晶卡可以存钱,并能在各地兑现,因此众人也不担心,不然带这么多金币上路还不拖累死。

  

 
江湖篇 第九章 任务
 
  全队中只剩下魔法师爱莎没有更换装备,铁匠铺也没有合适魔法师的装备。好在费丁城足够大,只要有钱,什么都能买的到。

  不远处就有一个魔法道具屋。

  王风对魔法道具不是很熟悉,也不发表意见,看着爱莎挑个没完。但王风还是提出了一个根本原则,不管别的东西怎么样,防具一定要不能输给战士。爱莎吵了半天不漂亮不好看,太重等等,但王风坚持,爱莎也不敢太娇纵,只得依了。但还是在一件魔法盔甲的外头买了一件自己喜欢的魔法袍。同时买了一柄镶嵌了紫晶石的华丽魔法杖。只此一项,大家辛苦进帐的几千金币被花了一多半。

  当王风了解到这个魔法杖的贵重之处在于紫晶石可以储存大量魔力并减轻魔法师使用魔法的消耗时,立刻禁止爱莎在一般战斗中使用。按照王风的观点,自己的实力是在任何时候都管用的保命本钱,不要借助一些外来的偷懒省力的办法,否则自己的进境就会止步不前。

  对于王风的理论,身为战士的查克和若汉大为赞同。同意王风的同时,恨不得在大街上表现自己超强的实力。王风狠狠瞪了一眼后,两个人都乖乖的收起姿态,走在后面。

  爱莎嘴里对王风的话不以为然,但心里还是极其赞同的,毕竟她是天龙帝国有名的魔法师世家的子弟。就象上次,王风对风刃的改造,口里极不认真,但心里还是挺重视的。

  在爱莎心中,这个老大不但来头神秘,武功也很神秘,查克的功夫在同龄的年轻人中已经很不错了,但在王风面前,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狂战士若汉在老大的压力下,连变身狂化的胆量都没有。再加上老大那头神秘的宠物白雪,瞬间夺走贪狼那么多人的命。好在老大不懂魔法,自己还可以在他面前显一显,不过自己的魔法还要他指导如何更能具备攻击力。不知不觉中,老大的话在心中那几乎就是命令,虽然嘴里常冒些反调,但还是不折不扣的执行。

  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随后王风把自己身上的从贪狼那里扒来的皮甲也换了一件。大家都清楚王风的实力,所以他的皮甲挑的是最好看的。等回到客栈大家换好,众人才发现,王风身上的土黄色的皮甲衬的他的黑色头发和眼珠,加上王风本来匀称的身材,居然帅的一塌糊涂。爱莎和琳达免不了评头论足一番,直到王风不耐烦为止。

  休息的时候,大家问王风今后的打算。王风回